1附件2: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的定义和要求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是记载、论述和总结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文献性资料,是科学技术实践的理论成果。它必须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探索性的特征。对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价值。学术论文必须有明确的论点、充实的论据和完整的实验数据、统计资料,凡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方面的学术论文还必须附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或说明经济效益的文件。学术著作是报道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性工作成果的论说文章,是阐述原始研究结果并公开发表的书面报告,具有系统性、理论性的专门著作。科普著作是把人类已经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以及先进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概括总结出来的科学著作。第二条评选范围一、自然科学各学科(包括基础科学、应用科学、边缘科学等)、技术、经济和现代化管理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二、论文(著作)的主要作者(限3人),一般应是在佛山市从事自然科学各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技术应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在外地进行相关合作项目研发的佛山市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在外地发表论文且新调入佛山的科技工作者。三、参评论文(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评选年度内在科协系统或所属各级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学术年会或专题学术讨论会上交流的论文;2、评选年度内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评选年度内在有关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4、在评选年度内交流或发表的论文,但为某个专题所进行的一系列研究中具有关连性的论文组合,可视专题进展情况,适当延长年限;5、在评选年度内出版发行的著作。2第三条申报规定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每两年举行一次。一、申报程序(一)作者需填写《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并由所在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署论文真实程度及保密等级意见;(二)作者应请本单位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填写《作者本单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三)作者持以下材料向市级学会提出申请:1、原件1套,包括:(1)原文(包括专著、发表期刊、会议论文集、会议交流论文原稿等);(2)填写好的论文申报表;(3)论文摘要;(4)科技检索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5)有关电子文档。2、复印件2套,包括:论文申报表及论文原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论文摘要、有关证明材料等,著作可不复印。(四)各区科技工作者撰写的论文,按区科协规定的程序申报。二、申报要求(一)作者须工整、清晰地填写申报表。因填表不清楚、不规范造成的失误由作者自负。(二)同一篇论文只能申报一次。(三)未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的或过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四)凡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术论文,一律不予受理。第四条奖励等级标准一、优秀学术论文的奖励按其学术和经济价值,分别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共四个等级,具体说明如下:(一)在某个研究领域和课题的科学理论上、技术上属国内的新发现、新创造或解决了国内尚未解决的问题,对科技进步或国民经济有重大的促进作用,达到国际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论文可评为特等:1.在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填3补了国内的空白,经国家级正式鉴定的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2.在技术、经济指标上达到或者超过国际水平,经实践证明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研究成果。3.在有权威性的国际或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有权威性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并被国内同行认为具有国际水平的论文。(二)凡理论上、技术上有所创新,在国内同学科、同专业中属先进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1.在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等某个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2.经实践证明在技术、经济指标上达到或超过国内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成果。3.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并被国内同行认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三)凡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应用上有较大的技术经济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1.将国内先进技术或引进国外适用技术加以消化、创新,经实践证明对社会及经济发展具有使用及大面积推广价值的项目。2.在综合分析大量国内外技术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对学科发展具有方向性、预见性和指导性意义的论述文章。3.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学术年会或专业学术讨论会上宣读,并被省内同行公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四)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理论水平,对我市某一行业的发展或解决科学技术某一关键问题有突出效果,在技术经济指标方面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的成果,可评为三等。二、设立自然科学优秀著作奖自然科学优秀著作包括: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和自然科学优秀科普著作奖。(一)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必须具有:1、科学性——专著要有科学依据;有准确可行的实验方法、检测方法、逻辑方法等,实验(计算)结果可重复、可比,结论逻辑明确。2、学术性——对某学科某专题进行系统性(相互作用的各要素)分析的著作,对事物必须进行抽象、概括论述,使之上升为理论。3、创新性——作者在著作中提出了新概念、新理论、新观念、新技术、新方法。(二)自然科学优秀科普著作必须是阐述、介绍科学知识、科学原理、科4学方法、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科学和技术的普及性著作,文字表述通俗易懂,有可读性、有一定的实用性和一定的创造性,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第五条评选办法一、组织领导1.由市科协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评委会对报送的论文(著作)进行统一的、最终的评审和评定奖励等级。2.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评审组,并报市科协备案。专业评审组对经各市级学会初评后的论文进行专业评审。3.市科协学会工作部负责论文评审的日常工作。二、评审程序和要求(一)评审程序1、初评由市级学会负责本学科优秀学术论文的初评工作。①学会应根据申报论文的专业情况,指定1名在本学科(或技术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作为该论文的推荐专家,填写《外单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并附专家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学会盖章)。每位专家推荐论文最多不超过2篇。专家不得互相推荐各自的论文,否则按申报论文不合格处理。②各区科协选送的论文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再由评委会办公室根据专业分类,送有关市级学会初评。③学会在初评中,先由学会学术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学组)对论文的方向性、科学性、先进性、实践性、逻辑性和文字性提出评审意见(包括论文特点、水平和价值的评语及等级的初步意见),再由学会理事会审定,最后按《办法》的规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学会须在初评意见表上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会公章,并将符合与不符合评奖条件的学术论文分类,全部材料上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常设地址:市科协学会工作部内)。2、专业评审由市评审委员会各专业评审组的专家对初评后的论文进行专业评审。3、终审由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对全市申报论文进行最终评审和评定奖励等级。(二)评审要求51、学会在组织论文评审时,凡论文作者均不能担任评委。学会应对参加评议、审查论文的人员名单及审议内容保密。2、申报的论文在初评、专业评审、终审过程中,均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给出评定意见。评审委员会的最终评定意见和评定奖励等级,报市科协备案。3、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在评定特等奖、一等奖论文时,可根据需要聘请三名以上同行专家组织论文答辩。4、作者应交纳论文评审费。第六条奖励方法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的奖励坚持以精神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凡经佛山市科协批准的优秀论文,均给予表彰及奖励。1、凡获特、一、二等奖的论文,由佛山市科协推荐参加广东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或向全国、省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推荐,进行学术交流。2、由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向论文(著作)主要作者(署名不超过三人)颁发相应等级的《佛山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证书》,证书复印件交作者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3、向论文(著作)作者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4、由佛山市科协集中编印优秀论文目录、选编或文摘,分发给作者本人、有关学会及企事业单位。通过地方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或网站)公布表彰获奖优秀论文作者。5、如属应用性成果,由市科协向有关企业及单位推荐,使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6、获奖论文,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经查明属实,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其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负。第七条附则本《佛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著作)评选奖励实施细则》由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二○○七年九月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