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基础知识一、船舶检验概述船舶检验是指国家授权或国际上承认的船舶检验机构,组织等,按照国际公约,规范或规则的要求,对船舶的设计,制造,材料,机电设备,安全设备,技术性能及营运条件等所进行的审核,测试,检查和鉴定,是目前各国为保证船舶技术状态,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海洋环境污染,所普遍采取的一种对船舶监督管理的措施。通过检验可以确定船舶及其设备是否适合预定的用途,是否具备在一定航区安全航行及营运的能力和条件。船舶只有通过检验证明符合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合格技术证书。船舶技术证书,是船舶登记,签证,船舶保险,海事索赔和处理等的必备文件。按照船舶检验的性质,检验可分为入级检验,公正检验和法定检验三类。入级检验是指船东为了使船舶和海上设施获得某个船级社的船级而申请接受船级社的检验。入级检验合格后,由船级社核发入级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入级符号。公正检验是指有关组织(含船检部门)或个人以第三方的身份对船舶技术状况进行勘察,鉴定,并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公正检验的申请人一般为船东和船舶的保险公司。法定检验是指按照我国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以及我国政府审批,接受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包括修正案),议定书和规则等,由政府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有资格的组织所指派的验船师对船舶进行的强制性检验。《中国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船舶法定检验的对象,范围,以及检验登记受理等具体内容,因此船舶法定检验是一项极其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经检验合格后,签发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以证明船舶遵守我国政府的有关法令,条例(包括我过政府所承认的有关国际公约等)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及以前的船舶检验局)颁布的有关船舶建造和营运的各种规范,规则等的要求。二、船舶检验机构我国船舶检机构成立于1956年,1998年之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直属交通部领导。1963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章程》第1条规定了我国船舶检验局是国家的船舶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船舶执行监督检验,使船舶具备保证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船检局以ZC、船舶载重线、船级和检验钢印为标志。过去的船舶检验机构作为国家政府船舶检验部门,又作为中国民间船级社。1998年经国家务院批准,原船舶检验机构履行法定检验职能与制定船舶规范职能的部门与原海上安全监督局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真正实现了法定检验与船级检验的分离。三、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的体系舶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是船舶检验主管机关颁嘏的各种规范、规则和规章的总称,是船舶及海上设施构造、性能、系统、装置、设备和材料等方面的综合性技术规定,是船舶设计、建造、营运及修理、检验的主要依据。四、船舶法定检验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法定检验的行政主管机关。为保证船舶法定检验的质量,督促各船检机构有效履行职责,中国海事局对各级验船机构、验船人员以及船检证书、船检业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