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中级专家评委库成员推荐选拔办法根据省人事厅《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晋人职通字[2001]45号)精神,我厅主管的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中级专家评委库成员均任期届满,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结合以上三个专业评审工作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一、推荐选拔范围(一)全省文化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二)已转企院团符合条件的人员(含内退人员);(三)省内高等院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四)省直其它系统、科研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二、推荐选拔原则(一)中青年专家应占一定比例,即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二)同一单位的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同一专家一般只推荐进一个专家库。三、推荐选拔条件被推荐的专家评委库成员人选必须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同行专家。(一)高级专家评委库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就读研究生时间),具有本专业相应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在3年以上,从事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工作或教学、研究工作,并模范履行岗位职责;2、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3、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技能和有关技术标准,参加过省部级以上专业课题的研究或担任过大型艺术比赛活动的评委等,能熟练指导本专业的全面工作;4、具备完成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5、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6、艺术系列评委库成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二)中级评委库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含就读研究生时间),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在三年以上,从事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工作或教学、研究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知识面较广,熟悉本专业省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3、有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能和标准、规范,能熟练指导本专业工作;4、具备完成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5、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6、艺术系列评委库成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四、推荐选拔程序(一)高级评委库成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省文化厅总、遴选,提出建议名单,省人社厅行文批准;(二)中级评委库成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省文化厅汇总、遴选、确定,上报省人社厅备案;(三)凡拟推荐选拔的评委库成员,均需填写《评委推荐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省文化厅人事处;(四)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评委库成员名单一律不对外公布。五、评委库成员日常管理(一)评委库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高级评委库成员由省人社厅颁发聘书,中级评委库成员由省文化厅颁发聘书;(二)评委库建立后,将实行动态管理,对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的评委可以实行期满续聘,对不适应评审工作的评委期满后不再续聘,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评委随时解聘,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对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聘任入库。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