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施工图审查技术问题荷载地基与基础结构计算多、高层混凝土结构一.荷载1、框架结构(多层)一层存在吊车梁,吊车荷载如何参与组合?答:整体计算与平面计算相结合,增加单榀框架的计算。2、两种结构:①门式钢架②排架结构(屋面采用钢梁、钢檩条)三种活荷载:0.30KN/m2(门规)0.35KN/m2(雪荷载)0.50KN/m2(不上人屋面)怎么取值?答: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4.3.1条规定,雪荷载参与屋面荷载组合,但不应与屋面均布活荷载同时组合;按第4.4.3条规定,各种组合取大值的原则,对于门式刚架:当受荷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m2时,活荷载标准值取0.35KN/m2;小于60m2时取0.50KN/m2。排架结构:屋面活荷载取0.50KN/m2。一(3~5)3、县气象部门出具了50年来某一年的最大积雪厚度的数据,该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设计依据?如果该数据低于规范中雪压值0.65KPa,是否可以不执行规范的雪压值?答:不可以。设计依据应以国家规范为准。如有可靠的当地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且高于国家规范时,可以按当地标准采用;当低于国家规范规定时,仍以国家规范为准。4、消防车荷载是否可以作为偶然荷载?验算地下室顶盖梁、板裂缝时是否可以不计入消防车荷载?答: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1.1条关于荷载分类和第4.1.1条关于活荷载的规定,消防车荷载属可变荷载,不是偶然荷载。当承受消防车的结构构件需要验算裂缝宽度时应计入消防车荷载。5、关于屋面女儿墙附近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如何取用,是否要按荷载规范中高低屋面项系数取用。(我们经常碰到女儿墙高2~3米)答:《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条文第6.2.1-6中说明,对典型屋面以外的情况,设计人员可根据条文推断酌定。本例当女儿墙接近一层层高时,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可以按高低屋面系数采用。二.地基与基础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3.6条:丙类建筑,场地中等液化,抗液化措施中“更高要求的措施”是指什么?答:丙类建筑,地基中等液化,抗液化更高要求的措施指偏向严重液化时的抗液化措施,即全部或部分消除液化沉陷且对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2、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4.5条“液化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的要求的深度,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部相同,箍筋应加密。”大量工程中采用的预应力管桩如何按该条文执行?答:预应力管桩桩身混凝土强度较高,桩段内通长配筋,沿桩身全长的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满足规范的要求;但管桩接头是薄弱环节,故在液化层内不应有接头,无法避免时应采用焊接接头,并严格保证焊接质量。二(3、4)3、中等液化地基,从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要处理到什么程度才可行?从地基面处理,处理深度如何掌握?答:减轻液化影响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3.9条。处理深度按照第4.3.7、4.3.8条执行。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7条和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4及其条文说明,对大直径嵌岩桩如何确定检测数据和检测方法上不一致。问题:透射法10%~20%其余80%~90%,采用低应变是否可行(大直径嵌固桩)?答:关于桩身质量的检测,《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4条注1才是针对端承型大直径桩,检测数量与方法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0.1.7条一致均为不少于总桩数的10%。10%~20%采用透射法检测,其余采用低应变是可行的。但尚应满足三桩承台或三桩承台以下每个承台抽检数不少于一根的要求。二(5、6)5、很多设计单位将试桩和工程桩的检测静荷载试验搞混。在桩位图中指定三根工程桩先打,检测合格后再打其它工程桩,或者指定三根工程桩为试验桩,全部打完后再测试。对其它工程桩仅进行小应变测试,这样是否可行?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8条: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JGJ106-2003第3.1.1条: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不管设计前试桩结果如何,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均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和桩身质量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5条规定,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设计,应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小应变测试只能用来检测桩身质量,其结果不能作为竖向承载力检测的标准和依据。6、对于抗拔桩的静载试验问题。按规范要求应进行静载测试,但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如果按抗拔特征值之二倍来确定静载数据值进行测试,有可能桩身钢筋及锚筋的拉应力超限。如果按设计值确定,则由于抗拔力特征值本身为承压抗拔力的基础上×0.7系数,所以肯定能满足测试要求,显得测试多余,如何确定?答:根据规范要求,抗拔桩与抗压桩一样要求作静载试验。试验应以实测为准,不应受假设或经验系数的限制。二(7、8)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规定同一结构单元中不宜采用两种基础形式,但在实际工程中常遇到硬土中存在局部软土,对局部软土如用桩进行处理与规范有矛盾,如用小截面预制桩进行复合地基处理,则既经济施工又方便,不知是否可以?答:局部进行地基处理后的复合地基不能认为是采用了两种基础形式。当然,同一结构单元中,处理后的复合地基的性能(承载力及变形性能)应与未处理的地基相等或相近,如差别较大,则应采取控制不均匀变形的措施。8、关于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的问题,《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表5.2.4条,当e>0.85时,为1.0,e<0.85时为1.6,但按实际工程情况,有些土层埋深较深(如下卧层验算时),此时如修正系数仍按1.0似太保守,是否可按0.85<e<1.0,在1~1.6之间内插?答:不可以,规范对此没有内插的规定。严格按规范执行。二(9~11)9、对于带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在桩基布桩计算中,设计单位仅以恒+活组合布桩,未考虑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计算,设计单位解释水平力由地下室外墙的被动土压力承担,可以不考虑水平力传至基础,是否可行?答:桩基设计时,以恒+活组合布桩只满足了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的承载力计算,根据《建筑桩基设计规范》JGJ94-94第5.2.1-2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2.2,4.2.3条规定,还应进行地震作用效应下的承载力验算。10、双柱、多柱联合基础在什么情况下基础顶面配筋或设置暗粱?答:双柱、多柱联合基础应根据柱距和内力大小进行计算,当计算需要时,应设计为梁式基础或双向配筋的板式基础。11、大底盘(地下室)上建多栋高层,高层四周设沉降后浇带是否需要执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3.10条规定(5.3.10在同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应该按照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答:大底盘上多栋建筑,四周设沉降后浇带后仍为一个结构单元,应执行GB50007-2002第5.3.10条规定。二(12、13)12、分层总和法计算沉降不适用整体基础差异沉降和倾斜值的计算,(同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小高层),差异沉降和倾斜值的计算应用何种方法较好?各种参数的取值应注意哪些问题?答:分层总和法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规定的计算建筑地基最终沉降量的基本方法,各参数取值见GB50007-2002第5.3.5~9条。不同的结构型式变形特征不同,砌体承重结构由局部倾斜值控制,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多层或高层建筑由倾斜值控制。其沉降差的基本计算方法均为分层总和法。13,现在大底盘为地下室,上部为多个独立的高层建筑的建筑较多,在不设沉降缝的情况下,主楼与地下室层数相差超过10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是否应定义为甲级,因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4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进行沉降验算,且为强条。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表3.0.1规定: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定为甲级。本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定为甲级。二(14、15)14、地下室柱下独立桩承台基础,确定桩数时地下底板层荷载在地下室底板板底标高高于地基枯水位标高线以上时,是否可以不考虑水浮力和底板荷载作用。若不考虑,则板底土层为淤泥质土时,是否应考虑;板底土层为老粘土土层时,是否可以不考虑,请指教;答:确定桩数时应计入底板荷载,当地下室底板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可考虑水浮力的作用。设计抗压桩时的水浮力取最低地下水位,设计抗拔桩时的水浮力取抗浮设计水位。15、柱下独立锥形基础,台阶高度较小,按GB50007-2002第8.2.4规定:柱中主筋在基础里的锚固长度要满足Lae的要求。审图中发现,基础台阶高度按冲切控制设定高度较小,主筋锚固长度不够Lae时,尽量延长直钩长度。请问:直钩长度有无限制,尽量延长直钩长度,能否起锚固作用?答:钢筋的锚固应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3.1条规定。主筋在基础里的锚固长度除满足Lae的要求,其垂直长度部分应大于1/2Lae。直钩长度不应小于12d,也不应大于20d(d为柱筋直径)三.结构计算1、宿迁8度区,框架的位移比按1/550,为了满足位移比柱截面太大,轴压比仅0.2-0.3,是否可以放宽位移比控制?答:位移比控制是抗震设计规范里应执行的条文,不能随意放宽标准。框架柱作为框架结构的主要抗侧力构件,在8度区断面增加是必然的。如想减小柱截面,应采用其他综合措施,如通过适当设置抗震墙进行调整,或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2、设缝(变形缝)建筑如何建模?变形缝处无风荷载,若采用分别建模存在一定差异。答:设缝建筑宜按各自的结构单元分开建模。变形缝处一侧无风荷载的工况在分开建模工况中是偏安全的。三(3、4、5)3、如果一层地下室的顶板上有几栋高层建筑,在主楼部分地下室顶板做成梁板结构,纯地下室部分做成无梁楼盖。请问是否可以把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点?另外,一般上述这种结构体系在地下室顶板处有1m多高差,形成错层,有错层处不能作为嵌固点,那么地下室底板作为嵌固点,这种结构按多塔楼考虑?答:如果地下室顶板的设计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14条规定,那么主楼部分地下室顶板可作为主楼结构的嵌固部位。上部几栋高层建筑可作为独立的结构单元,不必按多塔楼设计。如以地下室底板作为嵌固部位,则应按多塔楼设计计算。4、高层结构(框剪、框筒、剪力墙)电算总信息中有模拟加载一、二、三,对结构内力特别是柱底内力有较大的影响,应如何选择?答:应根据结构单体的规模,参照相关软件的使用说明进行选择。5、在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之上因建筑造型需要而设置的轻钢构件如钢构架、钢柱钢梁支承的彩钢瓦斜坡等是否必需要加入到主体结构中整体分析?答:计算时应计入“轻钢构件”对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的影响,并应对这些“轻钢构件”按非结构构件进行抗震、抗风设计。三(6、7)6、在结构总信息计算中柱子计算应选择单偏压还是双偏压计算?答:《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2.4规定:抗震计算时,框架柱的角柱应按双向偏心受力构件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中柱按单偏压还是双偏压计算,应依据框架柱的实际受力状况确定。7、高层建筑是否要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第5.1.8条规定:当楼面活荷载大于4.0KN/㎡时,应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引起的梁弯矩增大系数,是否可以理解小于等于4.0KN/㎡时可以不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同时计算中梁弯矩增大系数仍取1.0?答:《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条文第5.1.8中表示,活荷载较小时,其不利分布对梁弯矩的影响较小,而活荷载较大时,影响会比较明显。因高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