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汇新城花柏路(C4-G3)工程软土地基处理监理实施细则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南汇新城花柏路(C4-G3)工程工程监理部2016年06月2文件编号:DHZX-HBL-XZ-006/160621文件名称:软土地基处理(强夯)实施细则批准:日期:年月日校核:日期:年月日编写:日期:年月日3目录1、工程概况……………………………………………42、编制依据……………………………………………43、监理内容和目标……………………………………44、监理工作内容………………..……………………55、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04一、工程概况南汇新城花柏路(C4-G3)工程为新建市政公用二级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南汇新城,建设地点西起花柏路~G3路(水华路)交叉口、东至现状花柏路~C4路(沪城环线)交叉口。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40~50米,道路中心线为直线,道路总长约783.362米;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附属设施。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1日~2017年3月25日,计划施工工期450日历天,竣工日期暂定为:2017年3月25日。本工程强夯地基处理范围西起水华路,东至农场中心河桥,南北两侧至规划红线外2m,桥头TC桩处理范围需扣除。根据工程内容及相关合同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工程旁站监理工作、保证质量受控,制定本细则。二、编制依据1、甲方提供资料(1)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2)招标图纸2、相关规程、规范(1)、本工程招标文件;(2)、本工程监理规划、施工专项方案及设计文件;(3)、本工程现场踏勘所了解到的信息情况及相关资料;(4)、《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CECS279:2010)(5)、《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6)、《地基处理设计规范》(DGJ08-11-2010)(7)、强夯地基处理实施要点和强夯检测单位对强夯处理后地基的检测要求;5三、监理内容和目标3.1、监理内容夯点平面位置、夯击数、遍数;夯锤重量、夯锤的提升高度、两遍之间的间歇时间、沉降量控制,夯坑填料的质量、夯后标高、强夯施工进度。3.2、监理目标1、质量目标本工程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重量标准要求进行控制,并达到合格,业内资料及时、准确、真实、符合规范要求。2、进度目标工程总工期为75日历天。3、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围挡,标识规范、物料堆放标准整齐,生产设施科学管理,施工人员作业文明,达到规定文明施工标准。四、监理工作内容质量控制措施1、审批承包人开工前提交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审核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人员是否能够满足该项工程要求。3、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项目总监,由总监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并报业主审批。4、质量控制施工准备①.施工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场地上的障碍物得做到清理或妥善安置,施工临时设施要准备就绪。②.设备安装及调试,起吊设备进场后及时安装调试,保6证吊车行走运转正常,起吊滑轮组与钢丝绳链接紧固,安全可靠,起吊挂钩锁定装置应牢固、可靠,夯锤重量、直径、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夯锤挂钩与夯锤整体连接牢固,施工用推土机应运行正常。测量放线控制①.用全站仪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进行复核,并随时用水准仪复核其标高。②.承包人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审表》,将施工测量方案、专职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证书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认可。③、承包人对业主提供的基线、基点进行校核复测,在施工场地设置测量控制网后,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依据资料及测量放样成果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试夯①.为保证施工质量,可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建议选取40m×40m的场地作为试夯区,试夯的第一遍和第二遍夯点按4m×4m正方形布置,第三遍夯点布置在前两遍夯印空缺位置处。三遍的试夯夯击能建议值依次为700kN·m、1350kN·m、1500kN·m。②.施工参数确定。③.检测:根据设计方案提出的试夯结果检测要求,强夯实验区施工完毕,应进行实验试夯效果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展开大面积施工。强夯技术要求强夯夯击遍数最少4遍,具体可根据地质条件等因素适当增加遍数,夯击能级为400~3200KN*M;锤重为8~15T各种规格(锤上做记号),钢绳上栓红绳,锤直径为2.5m,夯锤落距根据夯击遍数和沉降监测数据调整,夯点间距为4m*4m正方7型布置,在强夯施工过程中,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两遍夯击之间的时间间隔应由孔隙水消散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强夯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强夯施工步骤⑴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测量场地高程,使场地达到强夯设计起夯面高程;⑵测定标出每遍夯点位置,用红色塑料袋做标识;⑶起重机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测校脱钩高低,用脱钩绳定死脱钩位置高度。⑷测量夯前锤顶标高;⑸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待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后,放下吊钩;⑹重复步骤⑸,按设计规定的夯点击数和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⑺换夯点,重复步骤⑶~⑹,完成第一次全部夯点的夯击;⑻用推土机将夯坑填平;⑼根据夯点情况,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夯击遍数为4遍,最后进行夯后整平工作,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后,测量夯后场地高程。强夯施工参数1、夯击能量第一遍强夯夯能:400~500KN*M(根据土体情况,夯击能不断调整,满足设计要求)第二遍强夯夯能:600~1200KN*M(根据土体情况,夯击能不断调整,满足设计要求)第三遍强夯夯能:800~1800KN*M(根据土体情况,夯击能不断调整,满足设计要求)第四遍强夯夯能:1600~3200KN*M(根据土体情况,夯击能不断调整,满足设计要求)具体施工参数根据地质条件等因素调整,预计总体夯沉量8约为30cm-50cm左右2、夯点布置图3、强夯施工质量偏差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a)夯点测量定位允许偏差±5cm;b)夯锤就位允许偏差±15cm;c)满夯后场地整平平整度允许偏差±10cm。验收检测要求a)强夯地基处理后的软基加固效果采用静力触探试验、标贯试验、载荷板试验和压实度试验等手段进行检测,其中静力触探试验及标贯试验需进行夯前对比检测(检测频率与夯后检测相同),夯后检测宜在强夯结束后间隔1~2周进行;b)夯后检测面应选在夯后整平面下一定深度(0.5m~0.8m)以下进行;c)静力触探试验:每3000m2为4组(不包括填浜回填质量检测孔),不足3000m2时按3000m2计算;试验孔深8m,在强夯处理后1周进行测试,比贯入阻力平均值Ps不小2.0MPa,触探深度一般在8.0m左右;9d)标准贯入检测(N63.5):每3000m2为4组,不足3000m2时按3000m2计算;标贯孔深8m,3m内进尺0.5m为1个测点,以下1m为1个测点。0~2.0m内标准贯入击数平均值不小于7击,2.0~6.0m内标准贯入击数平均值不小于12击;e)载荷板试验:在强夯施工结束后15天后进行,每10000m2为一组,每个工程不少于三组,测试土基顶面回弹模量值需报设计认可,道路强夯加固后地基承载力设计值不小于150kPa;f)压实度试验:强夯施工完毕后,推平碾压,压实度不小于87%(重型击实标准);g)检测点位、频率、数量等检测要素,建设单位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h)检测完成后,由监理组织地基处理工程的关键工序验收。如果部分检测指标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应进行整改或处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控制要点①.施工过程中避免夯坑内积水,一旦积水要及时排除,必要时换土再夯,避免“橡皮土”出现。②.强夯处理后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按照设计要求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质量缺陷及处理措施对于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发现或经承包人报告后及时通知业主,同时书面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部位的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及时组织参加各方分析原因,找出解决方法,承包人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方案确定后承包人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复工。2、进度控制措施1)建立工程进度书面报告制度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每周对工程量进行汇总,每月25报送下月进度计划表,计划表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形式102)审批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进度计划,以及进度计划本身的合理性,重点审查设备、人力、材料及工艺安排情况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3)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每月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发现、对比,一旦进度滞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查找原因,并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五、文明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督促施工单位对个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交底3)时施工单位开工前提交的强夯工程安全管理计划与安全生产措施。4)审查有关安全文件①.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等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③.主要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及年检证明。5)审查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人员是否能够满足改工程安全方面的要求。6)在施工时旁站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交底施工。①.起夯时,吊车正前方、吊臂下和夯锤下严禁站人,需要整平夯坑内土方时,要先将夯锤吊离并放在坑外地面后方可下人。②.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戴安全帽,夯击时要离开夯坑10m要是距离。③.六级以上大风天气,雨、雾、雪、风沙扬尘等能见度低时暂停施工。④.严格遵守强夯施工程序及要求,做到夯锤升降平衡,11对准夯坑,避免歪夯,禁止错位夯击施工,发现歪夯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⑤.夯锤的通气孔在施工时保持畅通,如被堵塞,应立即疏通,以防产生“气垫”效应,影响强夯施工质量。⑥.加强对夯锤、脱钩器、吊车臂杆和起重索具的检查7)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求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下达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