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直党发(2011)号关于要求购买公务用车的请示县人民政府:荔波县直机关党委自1980年成立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章》和《中国共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狠抓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党组织数和党员人数分别从1980年的55个扩大到了现在的90个,实现了县直部门党组织的全面覆盖,管理范围从县直机关延伸到了飞机场、矿山国有企业和平寨税费征收管理所等。党员队伍更是得到了极大发展,从1980年的422名发展到了现在的1472名,为推动我县各项经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一直以来,由于机关党委没有配备公务用车,给县直机关党委深入基层支部开展工作督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当前,随着形势的发展,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更是2将机关党建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各支部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州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在机关中得到贯彻执行,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特呈此请示,恳请县人民政府准予配备一部公务用车并帮助解决必要的购车经费为盼!妥否,请批示!中共荔波县直属机关委员会二0一一年一月六日主题词:购买公务用车请示中共荔波县直属机关委员会2011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