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各基地、部门、车间: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任命公司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一、专职安全管理员XXX二、专职安全管理员职责(一)在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二)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三)监督检查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并督促其执行。(四)定期检查公司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职业健康、防护用具是否完好。(五)检查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其作业或生产,并报告上级及有关领导。(七)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档案、记录。(八)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加强安全基础、基层建设各项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九)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定期演练。(十)监督检查危险作业执行情况。(十一)负责提出安全技措计划。(十二)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十三)执行安委会决议,完成主管领导布置的工作。特此通知。重庆XXXXXX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