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法务工作年终总结自2013年进入重庆荔枝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来,至今已有3年。在这3年的时间里,经过公司领导的指导建议以及与公司同事、法律顾问的交流学习,我不仅在专业知识上有了更大的突破,也收获了很多为人处事的宝贵经验,同时也进一步发现了自己的不足,现将2015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一、合同签订、诉讼仲裁案件及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方面共审查处理了约330份协议、施工合同;处理司法部门通知书、其他各类公司函件、回函、各类申请、说明等文件资料若干;协助法律顾问处理诉讼、仲裁案件14个。1、在审查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适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实务中经常出现一些分包合同特别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施工主体是不具有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个人或班组,这类合同是无效的,不合法的。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首先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以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法律问题。(2)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只能靠严谨准确的文字来体现。因此在合同审查中要保证每一个文字的严谨准确性,以免出现歧义和误解。(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漏洞。一些合同如爆破施工合同、塔机安拆合同中经常缺少对安全责任承担方面的约定,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责任承担主体将不明确,无疑会出现各种法律纠纷。因此审查合同时必须全面确认合同条款的完整性。(4)合同条款不公平。一些合同特别是施工合同中经常出现不公平条款,对我方要求苛刻,而对方却没有明确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审查中应在公平合理的合同订立原则下,协商修改不公平条款,切实维护公司的权益。(5)合同中经常出现内部承包人或者项目部人员等非本公司员工的签字。内部承包人作为公司的委托人不能在合同中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处签字,否则其与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将不一致。项目部人员等非本公司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能作为公司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2、处理公司法律文件(律师函、协助执行通知书等)13个,在处理这类法律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1)项目部整理及向发包方报送各类结算审计资料不积极,对发包方的异议不及时应对处理也不及时向公司反映,最终导致工程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符,公司遭受利益损失。(2)对发包方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未积极进行沟通、整治,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纠纷。(3)未积极支付各类材料款、劳务费,导致农民工或材料商向发包方反映或通过起诉解决,影响公司声誉。(4)项目部负责人个人欠款未支付,债权人要求公司对该欠款协助执行,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3、诉讼、仲裁案件情况:(1)协助处理仲裁、诉讼案件14个,现有4个案件未审结,1个准备起诉,其他案件均已撤诉、审理终结。(2)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案件3个,已撤诉或驳回仲裁申请;工伤仲裁、诉讼案件2个,已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个,1个已审结,1个在上诉审理过程中;工程款项纠纷3个,1个已审结,2个正在审理中;广瑞借款纠纷2个,1个已调解结案,1个准备起诉;知识产权案件纠纷1个,正在审理中;行政案件1个,已审结。二、不足之处1、工作经验不足,不能很好的将专业知识应用于实务工作,需要向公司法律顾问学习交流,提高自身独立处理合同及诉讼仲裁案件的能力。2、对建筑行业的知识及常识不够了解,导致在审查合同中不能很好的理解一些带有专业术语的合同条款,不能全面的把握合同审查的重点及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需要加强与公司同事领导的交流沟通,了解把握各种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同时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好的把握合同中的法律风险问题,维护好公司的权益。3、审查合同还不够细心,常犯一些费用或日期不符而未审查出来的低级错误,这方面要加强自觉性和提高责任感,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最大程度的降低法律风险。4、法律风险意识不高,对公司的一些法律事务未做好后期跟进工作,导致法律风险增大。三、2016年工作计划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法务水平。积极学习各类建设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及各种常见专业术语,加强对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审计等程序方面的了解,更好的把握合同中易出现的法律问题。2、积极向公司同事领导学习、交流,了解更多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以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更多的向律师请教交流各类法律问题,增加出庭学习经验,提高法务能力。3、要转变处事方法及思维,遇到合同及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自己思考原因及解决方案,变被动为主动,增强自身独立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4、要更好的端正态度及提高责任感,审查合同更加仔细,防止再犯低级错误。5、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时,多与公司领导、法律顾问沟通交流,学习更好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并做好后期的跟进工作,更好地防止法律风险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