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党龄学历职业曾任党内职务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失去联系情形党组织类别联系电话备注填表人:联系电话:《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由党支部填写,报基层党委。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2.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3.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4.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