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总论》法律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一章总论总论法律责任321《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一)法和法律的概念【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B.国家制定或认可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正确答案』ABC《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法律的概念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广义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狭义《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二)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不是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统治阶级的某个成员违反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二)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特征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规范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导性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强制性①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②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但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注意判断题)。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国家意志性解释特征《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二)法的本质与特征【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正确答案』B《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二、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概念——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1)公民(自然人)。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特定主体)(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二、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要素【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国有企业B.集体企业C.合伙企业D.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公民B.企业C.物D.非物质财富『正确答案』AB《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二、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提示:(1)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2)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二、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要素【例题·多选题】下列权利义务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有()。A.所有权B.纳税义务C.经营管理权D.服兵役义务『正确答案』ABC《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二、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物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人造物;还可以是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非物质财富。也称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人身。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二、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注意以下几点:(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禁止贩卖或拐卖人口,禁止买卖婚姻;(2)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如卖淫、自杀、自残行为就属于违法或法律不提倡的行为;(3)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如有监护权的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二、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要素【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土地使用权B.发明C.劳务D.产品『正确答案』ABCD《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三、法律事实(一)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三、法律事实(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A.自然灾害B.公民死亡C.签订合同D.提起诉讼三、法律事实(二)法律行为『正确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A.订立合伙协议B.签订合同C.签订和解协议D.签发汇票『正确答案』ABCD《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法的渊源)——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我国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注意法的形式、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注意: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例题·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是()。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行政规章『正确答案』B【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D.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正确答案』B《经济法基础—总论》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二)法的分类第一节法律基础公法和私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内容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法的分类划分标准《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根据九届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我国的诉讼制度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发生经济纠纷,除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这种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六、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2.市场规制关系国家计划调控关系、财政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等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具体表现《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选择哪种方式与纠纷的性质有关选择复议、必经复议有的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纵向关系经济纠纷遵循或裁或审原则——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仲裁、民事诉讼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横向关系经济纠纷适用时注意事项解决途径解释类型《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仲裁(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概念仲裁: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特征(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注意: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仲裁(二)仲裁的适用范围(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仲裁(二)仲裁的适用范围【例题·单选题】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A.甲乙之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正确答案』B【例题·多选题】下列纠纷不适用仲裁方式解决的有()。A.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B.企业之间的财产产权纠纷C.收养纠纷D.企业对税务局的罚款不服的纠纷『正确答案』CD《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仲裁(三)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独立仲裁原则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没有仲裁协议,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1.自愿原则《经济法基础—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仲裁(四)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