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编总论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本质和定义(一)“国家调节”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经济法是同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有关的人们行为的规范;经济法通过调整国家经济调节过程中人们的行为规范,调整在国家调节中有关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国家调节经济的作用和目的是调整、影响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这决定了经济法的任务、作用和宗旨。国家调节是国家意志的体现。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目标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可以简化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定义的特征有:第一,定义由两部分构成:前面揭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后面揭示其任务与作用。第二,这是经济法最一般性的、较为宽泛的定义,只揭示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适用于各个国家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二、国内外经济法概念诸说(一)早期的经济法概念摩莱里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最早出现“经济法”一词。其意为:在作者所设想的未来理想的公有制社会,用以“调整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的法律规定。德萨米1842年出版的《公有法典》。其经济法含义与摩莱里的大致相同,也是分配法。蒲鲁东1865年出版的《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是未来社会实现“普遍和解”的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二)现代经济法概念诸说德国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当时德国颁布了一系列国家干预、调节经济的法规,有些法规直接以“经济法”命名。一开始,有些学者将其称为“战时经济统制法”。后来学者们认识到,这类法规的出现并不只同当时的战争相关联,而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战争结束以后,国家对经济的许多干预、调节措施仍不可缺少。于是许多学者把这类法规统一称为“经济法”。继“战时经济统制法”之后,又出现集成说、对象说、机能说、世界观说和方法论说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日本:二战结束前,经济法研究受德国学说影响,基本上照搬德国的经济法概念。二战后,有的学说认为经济法主要就是指反垄断法,如丹宗说、正田说;有的学说则认为,经济法不限于反垄断法,金泽说、今村说、高田说。英、美:这些国家不流行“经济法”这一概念,但学者们一般都知道,所谓经济法是指反垄断法等法律。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苏联:两成分法说、战前经济法说、战后经济法说、综合部门说、经济—行政法说。战后经济法说影响较大,认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纵向经济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横向经济关系和内部经济关系。中国80年代初:纵横经济关系说、纵横统一说、综合说、经济—行政法说、学科经济法说和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说等。1992年以后:国家经济调节说、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说、行政隶属关系说。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各学说特点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概念的含义较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普遍较为狭小;在中国,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的许多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主张,同苏联的一些观点十分相似。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特征:这种社会关系是由国家调节引起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主体双方地位具有不平等性;这种社会关系具有一定强制性。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民间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与民商法涉及经济领域并具有经济性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民间社会经济关系与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两大类。而国家经济管理又可分为一般性行政管理与国家为调节经济的目的而实行的国家调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即在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以国家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民商法调整的是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即民间社会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经济活动,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社会经济关系相比,在主体身份和地位,社会关系的内容、形式和处理原则不同,这也决定了经济法与民法的不同。将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当做经济法调整对象来看待,夸大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是“大经济法”观点。当然,经济法同民法在调整对象上也存在着密切联系和某些交叉。此时,这种关系基本上适用民法,经济法只对特殊性方面作出规定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二者的区别:管理目的、任务不同;管理方式和手段不同;管理原则不同;管理内容与深度不同;侧重的角度不同;管理主体不同。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者的联系国家调节所采取的方式有许多类似或甚至同时就是行政管理方式但仍不能将经济法纳入行政法范畴:经济法同行政法在调整对象等方面的区别使划分这两个部门法有可能性;划分两个部门法还有必要性。只有经济法成为独立部门法,才能按照它特有的原则和方法有效地调整现代社会如此发达和重要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分类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可分为:国家对市场规制关系、国家投资经营关系和宏观引导调控关系;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侧重的方面,可分为:经济运行调节关系与经济结构调节关系;按照社会经济的宏观与微观、总体与局部,国家所采取各种经济调节措施引发的社会关系,可以分为:宏观经济调节关系与微观经济管理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按照国家经济调节实施过程各环节不同,可分为:经济决策管理关系、组织实施管理关系、对国家经济调节过程的监督和对于纠纷与违法的调处关系;按照经济成分不同,可分为: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调节管理和对非国有经济的调节管理;按照调节的地域不同,可分为:国内经济调节关系与涉外经济调节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中国法学界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观点评介(一)1992年以前的老诸论“全”“全”,是指主张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对民法的态度进而表现为两种:一是“取消论”,;二是“归并论”。“大”“大”,指主张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范围过大,把应由别的部门法,特别是民法调整的范围也视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如“纵横说”、“密切联系论”、“管理—协作论”。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小”“小”,这里主要是指主张经济法调整对象同各种经济管理关系相关的各种观点。如认为,经济法仅调整“经济管理关系”或调整政府经济管理关系。“无”“无”,是指认为经济法并无特有的调整对象。如“经济行政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1992年以后的新诸论“经济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干预经济关系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此外还有“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等。新诸论的特点:抛弃在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下形成的“大经济法”观点,更准确地把握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各家对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的理解虽仍不尽相同,但在日益接近和趋同。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思考题1.试分析经济法的基本属性。为什么说“国家调节”是理解经济法各种基本属性的关键?2.经济法的定义是什么?它集中反映经济法哪些本质属性?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它同民商法、行政法有哪些区别?4.简述国内外法学界在经济法调整对象上有哪些主要观点?你对这些观点有何评论?5.国内外学者在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上的争论有哪些主要特点?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建议阅读文献一、著作或教材1.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第四版)第章,法律出版社2008年。2.漆多俊著:《国民经济的法律调整》,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章。3.漆多俊著:《转变中的法律》,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2、4章。4.【日】金泽良雄著,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5.【前苏联】拉普捷夫主编:《经济法》,群众出版社1987年。二、论文1、漆多俊:“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的同步演变”,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1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2、李运华:“国际经济调节及其法律的事实基础和价值目标”,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2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3、漆多俊:《论权力》,《法学研究》,2001第1期。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建议阅读文献二、论文4、漆多俊:“控权:通向法治之路的关键”,《经济与社会体制比较研究》,2006年第5期。5、漆多俊:“时代潮流与模块互动——“国家调节说”对经济法理论问题的破译”,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13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6、漆多俊:“市场国际化、国际调节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9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7、陈云良:“傲慢与偏见——经济法的现象学分析”,《法商研究》2009年第4期。8、张德峰:“经济法学的正本清源——国家调节说的生成与意义”,《经济法论丛》(第24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9、李国海:“论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法商研究》1997年第6期10、孙晋:“市场经济与现代西方国家经济职能理论的同步演变——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新视野”,《法学评论》200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