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新债务重组准则对ST上市公司的影响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1新债务重组准则对ST上市公司的影响摘要: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在原有准则的基础上做了系统性的修改,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的接轨。新债务重组准则重新界定了债务重组环境,规范了债务重组双方的会计处理方法,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ST上市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新准则规定重组收益差额利润化,形成了有助于虚增利润的表象,但在实质上制约了ST上市公司违规操作行为,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关键词:债务重组,新准则,ST上市公司,重组利得InfluenceofnewdebtrestructuringstandardonlistedcompaniesspeciallytreatedAbstract:MinistryofFinancepublishedthenewaccountingstandardofdebtrestructuringin2006.Thestandardwasmodifiedsystematicallyandhasbeensubstantivelygearedtotheinternationalstandard.Thedebtrestructuringwasredefined;accountingtreatmentwasreset;thesoundvaluewasputintopractice.Thus,itexertsamajorinfluenceonthelistedcompaniesspeciallytreated.Thenewstandardrequiresthattheearningsfromthedebtrestructuringshouldberegisteredintoprofit.Anditshalldisplayanideaofinflatedprofits.Nevertheless,thenewstandardvirtuallyrestrictstheirregularoperationoflistedcompaniesspeciallytreated,leadingasignificantroleinincreasingthequalityofaccountinginformation.Keywords:debtrestructuring,newaccountingstandard,listedcompaniesspeciallytreated,earningsfromdebtrestructuring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2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实现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为此,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在原有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上做了系统性的修改,涉及的具体准则众多,且修改内容广泛,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使我国会计体系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新准则的出台是中国会计历史性的变革,有利于加速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对有关条款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并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旧准则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务报告的数据和信息的披露,对上市公司特别是ST、*ST等绩差股具有重大影响。一、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出台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各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加大了竞争的风险,一些企业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由于不注意改善经营管理,经营效率不断下降,加之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出现了盈利能力下降,营运资金周转失灵的情况,使之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导致债务纠纷不断。因而,债务重组准则的出台无疑为企业化解债务纠纷,评价债权归属,确定债权债务价值提供了新的有效的参照标准。由此,制定符合经济发展要求,反映经济改革现状的债务重组准则,规范债务重组的会计范畴、账务处理、列报披露显得十分紧迫。经多方调研,反复修改,财政部于1998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该版准则规定债务人因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利得应在重组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列入利润表。此后,一些上市公司特别时ST、PT公司违规操作,利用债务重组准则虚增利润,加之有关部门对有关ST上市公司“摘帽”条件过于宽泛,致使很多ST、PT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从中“获益”。为防止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得行为,财政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3部于2001年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较大修改,将债务人因债务重组所获得的收益一律计入“资本公积”,并入资产负债表。今年来,随着制约上市公司经济活动的条件的转变,特别是我国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为改变旧准则“一刀切”的规定,在全面考虑各种利益因素的前提下,财政部于2006年出台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使之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的接轨。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基本涵义、重组方式、重组各方当事人的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ST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企图。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准则对于非现金资产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对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积极作用。本文将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实质性变革对ST、*ST公司的影响进行重点分析。二、ST公司的现状及重组历史沪深证券交易所对ST上市公司的界定表明,ST上市公司一般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ST是连续三年亏损有退市风险而被特别处理的股票。目前,沪深两市股票共达1378只,绩差股也不在少数,而其中ST股票达100余只。ST、*ST类上市公司如果不设法摆脱亏损的境地,则面临终止上市的危险。由此,债务重组成了挽救ST公司的速效良方。据统计,已完成股改的ST上市公司中,仅以重组为对价进行的占到总数的61.54%。我国历史上债务重组准则一度被上市公司利用,通过关联方债务豁免,或将廉价资产抵偿高额负债等方式,一举扭亏为盈,摆脱了财务困境。仅2000年一年就有超过4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涉及金额超过80亿。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案例中,绝大部分是ST类股票。1999年ST中华通过债务重组与债权银行达成协议,由此增加账面利得至3.66亿元,使之全年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4税后利润增至2亿元,每股收益达0.42元。我们通过追溯调整发现,在未进行资产重组的情况下,ST中华1999年的每股收益为-0.3元,面临终止上市的危险。为了确保三联重组郑百文顺利进行,建设银行将郑百文所欠22亿元债务豁免至8亿元。如果将豁免债务金额全部作为利得进账得话,郑百文即刻扭亏为盈,每股收益从-2.5元左右一跃变为5.5元左右。从四川锦华的债务重组案例可以发现,该公司曾以大规模的债务重组方式大幅提高利润,从而实现了扭亏,当年的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521%,债务重组利润占到其年度营业外收入的大部分。上市公司特别是ST公司债务重组的历史表明,债务重组准则可能成为一些高负债公司蓄意操纵利润,进而包装每股收益,美化财务指标的工具。这种情况的存在使ST上市公司的信息可靠性受到强烈质疑。为防止股市信息失真,保护投资者利益,新的债务重组准则应时出台。下文将对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重点分析。三、新的重组环境的界定对ST上市公司的制约性更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将“债务重组”界定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的让步事项。这样的定义借鉴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做法,同旧准则相比,较大地限制了债务重组的范围。新准则规范的内涵更加明确,也在一定程度限制了ST上市公司对新准则的滥用,减少不恰当的重组利得的确认。(一)国际债务重组环境的定义总的来说,国际上对于债务重组的环境大致有两种思路,即广义的重组环境和狭义的重组环境。广义的重组环境思想就是以所有涉及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都视为债务重组。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所界定的债务重组环境为:在为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的环境下而采取的行动即债务重组,但不包括债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5务的消除和可转换债券为股权。狭义的重组环境思想认为只有债务人处于财务困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做出适当让步的前提下采取的行为是债务重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号所界定的债务重组环境为: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下,基于经济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做出的平常不愿意考虑的让步事项。从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定义可以看出,我国沿用了国际通用的狭义思路对债务重组环境进行了界定。(二)新旧准则关于重组环境的差异分析旧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债权人按照与其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原准则表明,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债务重组,只要修改了债务的金额和偿还时间均作为债务重组,重组环境的界定比较宽泛,既包括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也包括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下的债务重组。新准则对重组环境进行了限定,将“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排除在外;同时将“债权人实质上未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也排除在外。(三)新的重组环境对制约ST公司操纵重组利润的作用对比新旧准则所界定的重组环境可以看出:新准则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和“债权人做出让步”的重组环境。其中,“财务困难”是前提,“让步”是必要条件。新准则严格限定了债务重组发生的环境,缩小了重组涉及的业务范围。特别地,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未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地债务重组与一般债务清偿没有本质区别。这样就限制了ST上市公司蓄意进行债务重组粉饰财务数据的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新准则的滥用及对重组利润的操纵,对于提高ST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净化股市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四、会计处理的变化引起虚增利润的表象新准则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变化最主要表现在损益的处理上。除了“以现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6金资产偿还债务”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之外,其余重组方式的会计处理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特别是债务人的会计处理,改变了原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差额“一刀切”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转而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入利润表。由于债务重组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实质性让步的环境下进行的,因此,无论采取何种重组方式,必然导致债务人取得重组利润,而债权人发生重组损失。下文对新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进行详细分析。(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在以现金资产偿还债务、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以债务转资本方式清偿、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中,新旧准则对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均发生了变化,主要差异体现在,原准则下因重组获得的收益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而新准则将该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原来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做法变为并入利润表的做法。以ST闽闽东为例,该公司原欠上海矽钢公司和宝钢集团上海五钢公司货款(一年内应付货款)共计19,415,128.68元。该笔应付款占应付账款总额的44%,占债务总额的6.14%。2001年底和2002年初,公司分别与这两家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其中上海矽钢同意该公司在2002年1月22日前付清1,200万元后,剩余款项和其他所有义务全部免除;上海五钢同意其首付80万元后,剩余120万元,每月支付20万元,到2002年6月全部付清后结清所有债务和责任。旧准则下,通过上述债务重组,ST闽闽东可以增加资本公积5,145,128.68元,立即相应增加等额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时负债减少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司的负债状况。新准则下,通过上述债务重组,ST闽闽东增加营业外收入5,145,128.68元,至期末将其转入公司所有者权益下的未分配利润,如果本期出现较大亏损,则该笔收入直接用于补亏,如果补亏后尚有余额,则将税后部分(67%)计入所有者权益。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7(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在债权人的会计处理问题上,新旧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非

1 / 1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