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题目: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教学形式:函授专业:工商管理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20**年*月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1目录一、前言..........................................................................................................2二、文献综述...................................................................................................3(一)小微企业范畴界定..........................................................................3(二)各国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4(三)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研究成果回顾..........................................5(四)以往研究的述评..............................................................................7三、国外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研究................................................................8(一)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内容比较............................................................8(二)四国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比较特点...................................................11(三)四国关于小微企业管理模式的分类...............................................12四、国外经验对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启示与建议............................................13(一)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加快企业数据库的建立...................13(二)大力发展信用评价机制及信用贷款服务........................................14(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支持,提升软实力............................................15(四)提倡创业型就业,将创业精神融入到政策制定中..........................15(五)提高行政执行力,将政策落实到实处............................................16五、结束语.....................................................................................................17参考文献:.....................................................................................................18表1主要发达国家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11表2国外中小企业政策主要模式.....................................................................12页脚的页码格式:1、首页不同,从目录开始作为第1页;2、数字采用半角格式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2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作者:***指导老师:***摘要:通观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制度环境的优化构造,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为全国上下提供了主要的就业岗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活力之源。本文主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从法律、金融、财税、创新和人才五个方面来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总结出这四国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异同。最后结合中国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现状,探索出未来中国小微企业政策的发展方向。关键词: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研究一、前言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小微企业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创新基础,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法宝。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基本可以概括为“56789”:五是指小微企业税收贡献占整个税收的50%,六是指占GDP的60%,七是指占进出口的70%,八是指承担就业80%,九是指数量上占整个企业数量的99%。①而小微企业的蓬勃、健康发展又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策,所以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是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现实基础的。本文选取了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这四个国家作为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研究的对象,因为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是全球数一数二的经济大国,从这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发现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一直到今日,小微企业仍然是这些国家重要的经济力量和创新源。其次,这四国都有较高的创新创业率。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创业型就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美国经济政策成功的核心。②这些国家在创业政策方面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和保护,对国内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我国发展小微企业政策制定很有启示和借鉴意义。①数据来源:小微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12年04月01日②引自:美国创业政策简介,《科技创业月刊》2011年第14期p20-22责任编辑:左泉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3总体看,小微企业具有吸容就业能力强、创业探索能力强、促进自由竞争能力强三个特点。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一个正处于结构转换和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时期的国家,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的功能尤为重要。我国应借鉴学习发达国家优秀理论经验,探索发展有效的就业增长模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二、文献综述(一)小微企业范畴界定“小微企业”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特别是2011年以来,民营小企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经营困境和生存威胁,这一概念频繁出现于媒体和官方文件中。翻阅文献,笔者发现国外并未有“小微企业”一说,一般都是统称为中小企业或者小企业。因为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对企业的划分也各不相同。所以在对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同时,有必要对研究国家的小微企业划分进行一个说明。中国根据新国标的界定,小微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而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①美国对企业的界定仅有大小两类,没有中型的标准。中小企业,在美国统称为“小企业”。目前,美国小企业界定标准简单明了,即雇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为小企业,实践中有些部门可以变通,如服务业中雇工人数不超过100人的企业为小企业,以符合服务业的行业特征。(刘森,2005)日本通常用“中小企业”这一概念代指国内的中、小、微企业,其定义是根据行业、资本金和从业人员进行明确定义的,而对从业人员数和资本金数量的标准也是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李玮,2007)德国中小企业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雇员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在德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保持经济稳定、持久、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②①资料来源:小微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2012年04月01日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②该数据取自中国新时代报刊2011年11月由该刊记者陈晨发表的《缓慢复苏的德国中小企业》一文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4法国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如下:雇员人数在500人以内且年营业额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大企业持有股权在25%以下的工业、商业、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为中小企业。法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遵循雇员人数的原则,且对中型、小型和超小型企业也做了严格的区分。其中雇员人数低于10人的为非常小型企业,10到499人的为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李军,2010)因为美国企业只有大小两类,依据其划分的数据标准可以这样认为美国的小企业就相当于中国的小微企业。而欧盟习惯于将中、小、微企业绑在一起,给予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欧盟委员会称,99%的欧盟企业是中小企业,而其中的99%是微型企业,因此欧盟对中小企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受益对象绝大多数是微型企业(王振家,2011)。所以可以认为德国和法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就是对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日本通常用“中小企业”这一概念代指国内的中、小、微企业,所以其中小企业内在的包含了小微企业。本文所指的小微企业的范畴界定以中国新国标为准。(二)各国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中国来自全国工商联的数据表明,中国目前有3800多万户小微企业,它们在活跃市场、增加税收,特别是创造就业、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中国70%的城镇居民和80%以上的农民工都在小微企业就业。①美国小企业占美国总企业数量的98%,提供了56.5%的就业,创造了55%的技术创新成果,完成了47%的企业销售份额,商品出口额占总额的1/3。通常,雇员不超过10人的小企业被称为微型企业,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2006年美国有2550万个微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5.6%。美国的微型企业收入非常微薄,60%的微型企业年纯收入不到1万美元,85%的微型企业年纯收入不到3万美元,92%的微型企业年纯收入不到5万美元。(王振家,2011)日本日本的中小企业已占企业总数的99%。日本中小企业除了具备一段中小企业的特征外,还具有纵向交易关系多层次化的特点。日本中小企业通常与大企业联合,承包大企业非关键性零部件的生产,并对业务进行多次转包。比如丰田企业集团的主要零部件厂家组织的“协丰会”就有171家企业,这些是直接与丰田汽车交易的企业,其下还有1.2万多家二次、三次承包的中小零部件厂①资料来源同:小微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2012年04月01日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5家。多层次的纵向交易关系使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相互依附性较强,是日本企业间的典型结构。(王振家,2011)德国德国现有中小企业约370万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5%,提供了70%的就业机会,全国中小企业雇员2000万,占就业总人数的78%;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46%;所创造的价值占全国国内总产值的75%,所交纳的税额占全国税额的70%。(杨国川,2008)法国法国本土现有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等各类型中小企业240万余个,占法国企业总数的99.8%,雇员总人数达到830万,占总就业人口的59%。中小企业实现了整个工商业和服务业增加值的53%和出口贸易的1/4。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小企业在推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带动出口、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以及促进科技产业化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法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李军,2010)(三)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研究成果回顾小微企业具有吸容就业能力强、创业探索能力强、促进自由竞争能力强三个特点。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各国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各自独特的地方。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由于外国学者关于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比较研究文献不多,所以本文的参考文献主要以国内学者对各个国家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研究为主。1、对有关国家的小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