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评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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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华能营口电厂企业标准设备评级管理办法Q/HNYK/GL-03-28-2008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办法规定了华能营口电厂设备评级原则、评级分类、评级时间、评级程序、评级标准等管理工作内容与方法;1.2本办法适用于华能营口电厂设备评级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标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评级标准》3.设备分类3.1按其发电过程的重要性可划分为三类,即:一类设备;二类设备;三类设备。3.1.1一类设备为“主要设备”,如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等。3.1.2二类设备为“主要辅助设备”:如小汽轮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磨煤机、给煤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吸风机、空气预热器、电除尘器、灰浆泵、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启动变压器、GIS组合电器、柴油发电机组、220V直流系统、220KV设备、热控DCS系统设备、计算机设备及系统、电液调节设备、汽轮机机械监视设备、化学水处理阴阳混床、高速混床、UPS、燃料皮带输送机、堆取料机、电子皮带秤、程控电话设备、卫星通讯设备等。3.1.3三类设备为“辅助设备”,如、碎煤机、碎渣机、启动炉、辅助系统、行车、电梯等。4.评级时间4.1设备大修后一个月内;4.2设备技术状况有明显变化时(如检修后消除了重大缺陷,运行中发生事故异常引起设备技术状况改变)。4.3新设备投入运行二个月后。4.4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每半年末五天内,其它设备每年年底前五天评定一次。5.评级程序5.1生产部组织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的评级、审核工作。5.1.1由设备所属部门、班组依据设备当前健康水平,按照评级标准提出设备级别评级申请;5.1.2经生产部专责工程师签署评级意见(级别),再送运行部有关专业会审,然后报经生产部主任审核、生产副厂长批准;5.1.3《主、辅设备评级审批表》一式三份,班组、专业、生产部各留存一份。5.2辅助设备的评级工作由设备所属部门组织。班组提出设备评级申请,专责工程师审查、运行专业审核会签,部门主任批准,评级结果报送生产部备案。5.3专业人员应经常了解和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及时按规定和要求组织设备评级工作。6.评级标准6.1一、二类设备为完好设备6.1.1设备完好率=(一、二类设备总数/设备总数)×100(%)6.1.2一类设备率=(一类设备台数/设备总数)×100(%)6.2三类设备为不合格设备。6.3一类设备:经过运行考验、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安全、经济稳发、满发的设备。6.3.1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6.3.2效率能达到能持续达到铭设计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平均先进水平。6.3.3各种主要运行指标及参数符合设计或有关规程的规定。6.3.4设备本体没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部件的另件完整齐全,腐蚀、磨损轻微。6.3.5附属设备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主要设备安全运行和出力、效率。6.3.6保护装置、信号及主要的测量仪表、记录仪表等完整良好、指示正确、动作正常。6.3.7主要的自动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6.3.8主要的标记、编号能满足生产上的需要。6.3.9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七漏”基本消除。26.4二类设备:是基本完好的设备,虽个别部件有一般性的缺陷,但能保证安全、稳发、满发,效率也能保持在一般性水平。6.5三类设备:是有重大缺陷的设备,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出力降低、效率很差、“七漏”严重。主要设备的评级参考标准见附录A;主要辅助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评级参考标准见附录B。各专业在评级时应严格对照“评级标准”,逐条进行检查比较,认真评定设备级别。7.评级原则7.1设备评级必须从实际出发,以运行考验为主要依据,全面反映设备的技术状况,评级时应全面考虑主设备本身和所属辅机(系统)的技术状况,运行情况及其对机组安全运行和出力的影响。机组的个别仪表或自动装置的准确程度或可靠程度较差,可以不作为评三类的条件。7.2有下列情况时,可以考虑修改设备的铭牌出力。7.2.1经过鉴定或验证,设备确实不能达到铭牌出力运行,如改变周波运行,改变参数运行的机组等。7.2.2由于设备陈旧、部件老化以及设计上、制造质量上有重大问题、不能达到铭牌出力、同时恢复铭牌出力在技术经济上不合理。7.2.3机炉参数不配合、或由于期它条件的限制(如煤种与设计不符)达不到铭牌出力、而且改变运行条件的可能性不大,必须长期降低出力运行的。7.2.4修改设备的铭牌出力,须由设备所属班组技术员、专业专工提出报告,经部门主任核准后、报生产部审核、副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修改主要设备铭牌出力时,须报公司等上级部门批准。7.2.5在正式修改铭牌前,不能达到铭牌出力的设备一般应评为三类,批准修改铭牌出力后,可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重新评级。7.2.6由于填平补齐工作未完、或设备运行条件与设计不同、某些设备暂不能达到铭牌出力后,可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重新评级。7.3各部门和专业都应发动和依靠员工,狠抓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对评为“三类”的设备,制定相应措施,监视设备运行,并及时安排检修,消除设备缺陷,尽早使设备“摘帽”升级。各专业在进行设备评级的同时,应制订出三类设备升级规划,全厂每年制订设备整治滚动计划时应将设备升级列为整治的重要内容。7.4在提高设备完好率的工作中,要坚持多快好省的原则,贯彻勤俭企业的方针,对设备要分清主次,区别对待。要积极提高检修工艺质量和运行操作水平,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科技活动,努力消除重大缺陷和各种隐患,防止和杜绝追求外观,不惜工本,不加分析地盲目拆换部件。8.设备评级报表内容8.1设备名称、上期和本期评级的结果。8.2各类设备的总数(台数),设备完好率和一类设备率。8.3三类设备的名称、原因和升级打算。9.管理要求9.1每次评级后,由运行部负责在设备上挂评级的类别牌子。9.2对主要辅助设备和辅助设备因故障不能投用时,检修人员在一周内不能解决,运行部、燃料部有权将此设备改为三类设备,直到缺陷彻底消除,设备投入运行后,恢复原来的评级。附加说明:1.本办法由华能营口电厂生产部负责修编和解释;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设备评级管理制度及评级标准Q/HNYK/GL-03-74-2004》同时废止。3编写:吴玉军、孙宪文审核:刘百成审定:张明杰批准:郎岩附录A(补充件)主设备评级标准1.锅炉1.1一类设备1.1.1.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1.1.2.效率达到设计水平或国内同类锅炉一般先进水平。1.1.3.汽温、汽压、炉膛负压、漏风系数、蒸汽品质等均符合运行规程规定。1.1.4.联箱及受热面腐蚀或磨损轻微,受热面管子蠕胀正常。1.1.5.锅炉本体部件、附件齐全,汽压表、汽温表、流量表、二氧化碳表、排烟温度表、炉膛负压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齐全。1.1.6.安全门、防爆门、水位警报器等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1.1.7.主要自动装置(包括汽温、汽压和自动给水调节)经常投入使用。1.1.8.炉墙无重大缺陷,保温良好。1.1.9.除尘装置运行情况及除尘效果良好。1.1.10.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锅炉出力和效率,转动机械的振动值达到良好。1.1.11.锅炉范围内的主蒸汽及给水管道支吊架正常,保温良好,金属蠕胀不超过规定,焊口无重大缺陷。1.1.12.锅炉机组及其周围环境整洁,“七漏”基本消除,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1.1.13.本体及保温良好,不超温。1.2.二类设备1.2.1.能经常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1.2.2.效率能达到国内同类型锅炉一般水平。1.2.3汽温、汽压、蒸汽品质能符合正常运行的要求。1.2.4联箱、受热面的腐蚀及磨损程度在技术上允许的范围内。承压部件无重大缺陷,受热面管子虽有用粗,但不致影响安全。1.2.5.汽压表、汽温表、水位计等重要表计完好,可靠。1.2.6.安全门动作可靠。1.2.7.炉墙无严重裂纹,倾斜等缺陷。1.2.8.除尘装置能正常运行。1.2.9.附属设备能保证锅炉的出力和安全运行。1.2.10.锅炉范围内的主汽、在热及给水管道,无影响安全的严重缺陷。1.3三类设备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3.1.不能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或达到时运行情况极不正常。1.3.2.效率达不到国内同类锅炉一般水平。1.3.3.汽温、汽压、蒸汽品质不能保持正常的要求,运行中经常超温或因超温而达不到出力。1.3.4.联箱有苛性脆化现象或有严重的腐蚀,受热面管子有严重的腐蚀、磨损、胀粗或变形现象,承压部件有严重缺陷或经常发生泄漏爆管等事故,尚未采取措施。1.3.5.安全门动作不正常。1.3.6.燃烧装置不正常或经常损坏,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如喷燃器经常烧坏,给煤机等经常出故障)。1.3.7.炉墙严重损坏,严密性很差,影响正常燃烧。1.3.8.附属设备有重大缺陷或运行不正常,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或出力。1.3.9.“七漏”严重,短期不能消除。1.3.10.有其他威胁锅炉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42.汽轮机2.1一类设备2.1.1.持续地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在各种设计工况下和负荷下均运行正常,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2.1.2.热效率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2.1.3.机组的振动达到“良”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油质、真空系统严密度,上下汽缸温差等运行指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2.1.4.动、静叶片、喷嘴完整,腐蚀轻微,动静部分间隙符合要求,动叶片频率合格或虽不合格,但经过长期运行考验,未发生拉金及叶片断裂等问题。2.1.5.汽缸、转子、隔板、轴承等主要部件没有任何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2.1.6.调速系统性能满足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2.1.7.汽压、汽温、油压、油温、转速、流量、真空、排汽温度、轴位移、差胀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2.1.8.危急保安器、轴位移、差胀、真空、油温、油位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2.1.9.主要的自动调节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2.1.10.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及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2.1.11.汽轮机组保温完整,“七漏”基本消灭,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2.2二类设备2.2.1.能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2.2.2.热效率达到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水平。2.2.3.机组振动达到“合格”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等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真空严密性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2.2.4.动、静叶片,喷嘴基本完好或虽有磨损、侵蚀、损伤、频率不合格,拉金断裂等缺陷,但经过长期运行考验不影响安全,仅需要加强监督。2.2.5.汽缸、转子、隔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有局部缺陷,但尚能保证在正常大修间隔内安全运行。2.2.6.调速系统能基本满足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在个别工况下虽有摆动卡涩情况,但不影响并列及正常加减负荷。2.2.7.主要运行仪表尚能满足要求。2.2.8.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2.2.9.附属设备运行正常。2.3三类设备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2.3.1.不能达到铭牌名上级标准的出力或达到时运行极不正常。2.3.2.缺少整级的动叶、静叶或隔板。2.3.3.汽缸、转子、隔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有严重的损伤、裂纹等缺陷,未进行彻底处理影响安全运行。2.3.4.“七漏”严重。2.3.5.油质恶劣变化。2.3.6.危急保安器动作不可靠,其他保护动作不正常。2.3.7.有其他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3.发电机3.1一类设备3.1.1.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1.1.2.机组振动达到“良”的标准。3.1.3.部件、零件完整齐全,静子端部线圈无油迹或变形,垫块及绑絷紧固,静子铁心,转子锻件、套箍及绑线良好。3.1.4.绝缘良好,静子及转子线圈直流电阻平衡稳定,各项实验符合部颁“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转子无层间短路或短路轻微,不影响发电机负荷特性曲线及励磁电流变化,也未造成不正常振动。5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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