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材料领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管理维修材料,合理使用材料,减少公司成本支出,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二、职责物资中心负责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管理。市场部负责办理材料的领用、核销、结算。三、程序和内容1.维保中心领用材料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领料出库手续,不得私自购进。2.正常维修领料2.1由维修经办人向材料管理员提出领料申请,由材料管理员填写领料单,维修经办人在领料单上签字,确保料领单填写正确。2.2材料管理员凭领料单从仓库统一领取材料,交维修经办人。经办人必须当场核对实物,确保材料领用正确。2.3维修或安装领用的材料,施工完成后,经办人需做好维修记录,消耗的材料必须由用户签字认可。2.4维修记录必须及时交材料管理员(无特殊原因2个工作日内),未用完材料同时交保管员。2.5管理员必须即时核对维修记录、材料领用单以及返还的材料,核实无误,登记维修台账,同时将返还的材料办理退库手续。3.应急抢修领料3.1为满足突发事件或非工作时间抢修之需,由维保中心主任提出备货申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可备部分材料。3.2备用材料的领料规定同正常维修领料。3.3备用材料由维修人员负责保管,但材料管理员必须登记造册,每月盘点一次。对已用完的备用材料,督促维修人员凭用户签字确认的维修记录及时办理领料,补足备料,确保满足应急抢修。4.维修材料的申购4.1材料管理员每月将当月材料使用台账报维保中心主任。4.2中心主任根据材料使用进度和仓库库存情况,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报市场部经理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中心负责采购。4.3材料管理员协助维保中心主任了解采购进度。同时材料入库后,物资中心须及时通报维保中心主任。4.4一般情况下,中心主任每季度制定一份采购计划,遇特殊情况可提出临时采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