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12月二○一四年度水利系统人事统计2部直属单位地方水利部门部直属单位及地方水利部门1、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2、水利系统高层次人才名册3、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报表4、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企业单位填报)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2、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3、事业、企业单位各类干部统计报表4、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册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6、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地方水利部门)3工作总体要求41.上报的汇总软盘和报表,要用水利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单机版)制作。2.要注意审核各表表内、表间的数字、逻辑关系,防止错统、漏统、重统。出现特殊情况的要加以说明。3.上报报表要经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各统计报表中数字统计截止时间为本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增加、减少和晋升等动态数字的统计起止时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55.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工作文件上的要求时间上报。6.各单位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应互相沟通,所填报表数据须互相对应。7.各独立的法人单位均需完整地填报所有报表。上级单位代填的,需分别填写本级单位及下级单位的报表后汇总上报,需上报本单位汇总数据及所有下级单位报表数据。8.所有指标解释及说明仅限于本年度人事统计工作使用。6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7从1998年起,人事司、人才中心组织开展了水利行业劳动工资统计和职工教育培训统计、部属单位干部统计、公务员统计、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等年度人事统计工作。从2009年起,组织开展水利人才队伍情况统计工作。为分析研究水利人才队伍现状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8《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相关指标《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相关指标《教育培训统计报表》相关指标《全国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9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党政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主体人才队伍统计10《水利系统人才队伍调查统计报表》部直属单位和地方水利部门同时填报。共四张表,《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基层水利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基本情况统计表》、《水利系统支援中西部地区及签署省部备忘录省份人才工作情况统计表》。主要统计水利系统各单位人才队伍的相关情况。11《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主要统计水利系统各单位在岗职工中,党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各支人才队伍的层次、学历、职称、年龄等相关情况。《基层水利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主要统计县及县以下水利部门(单位)在岗职工的各支队伍人员(直属单位按照管理层级,统计三级以下单位人员)的层次、学历、所学专业、职称、年龄等相关情况。12《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基本情况统计表》主要统计省(市、自治区)水利(务)厅(局)、地(市)水利(务)局领导、县(市)水利(务)局领导班子人员(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以及基层水利站(所、中心)负责人的学历、专业、职称和年龄等情况。《水利系统支援中西部地区及签署省部备忘录省份人才工作情况统计表》主要统计水利系统各单位对新疆、西藏等中西部地区任职、挂职、交流等支援工作及针对中西部地区举办的相关培训等情况。13相关指标解释1.党政人员:指水利部机关及部直属单位、地方水利部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专业技术人员:指水利系统各单位在岗职工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按照特殊的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统计在“其它”项)。3.经营管理人员:指水利系统各级企业的董事会、经营班子、党委班子领导成员,以及生产经营部门中经营管理人员。14相关指标解释4.工勤技能人员:指水利系统各单位在岗职工中各等级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5.中共党员:指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6.博士、硕士:指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15相关指标解释7.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16相关指标解释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取得中等技工学历的,学历填报在“高中及以下”栏。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17相关指标解释具有学籍的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中专”栏,以此类推。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专科栏。18相关指标解释8.职称:指水利系统各单位人才队伍,具有各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情况。9.技能等级:指水利系统各单位的技能人才队伍中,具有各技术等级证书情况。10.年龄:指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11.基层人才:指县及县以下水利部门(单位)各单位在岗职工的各支队伍人员(直属单位按照管理层级,统计三级以下单位人员)。19相关指标解释12.专业情况:指各类人员的所学专业(包括后续学历)中水利相关专业情况。13.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指省(市、自治区)水利(务)厅(局)、地(市)水利(务)局领导、县(市)水利(务)局领导班子人员(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以及基层水利站(所、中心)负责人。14.支援中西部地区情况:指各单位支援中西部地区的派出人员情况,中西部地区不统计支援本地区的人员。20填报审核注意事项一、《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1.人才队伍合计数为各单位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要与劳资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的相关数字对应。2.注意审核各级别中女性人数,(应略小于劳资统计报表中的女性人数,注意女性为全员数或者为0的情况)。3.注意审核中共党员的人数变动情况,出现较大变动特别是各支队伍高层次人员党员变动较大的需确认说明。21填报审核注意事项4.水利系统党政人员指公务员及参照管理的人员,人员相对比较固定,注意审核人数变动情况(应与公务员统计中的数字对应,事业单位各级领导不应填报在此栏目)。5.同时担任不同单位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职务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较高职务统计。同时担任不同单位两个及以上同一层次职务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报,兼任单位不填报。6.注意审核厅局级、省部级的党政人员中非中共党员的情况。单位“一把手”为非中共党员的要说明情况并提供该同志简历。22填报审核注意事项7.注意审核县处级及以上级别的党政人员中,学历为“中专”及以下的人员情况。8.注意审核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党政人员中,年龄为“35岁以下”的人员情况。9.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取得的职称资格统计,聘与未聘均统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可填报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10.注意审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的人员情况。23填报审核注意事项11.注意审核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中专”或“高中及以下”的人员情况,特殊情况需说明。12.注意审核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年龄为“35岁以下”的情况。13.注意审核经营管理人才中董事、监事,经理人,党委(党组)负责人等,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的情况。14.经营管理人员中,如存在兼职的情况,就高填报。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兼任企业党委负责人的,填报在经营管理人员中。24填报审核注意事项15.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中“博士”、“硕士”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情况。16.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中职称情况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情况。工勤技能人员中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报详细人员名单及情况说明。17.注意审核高级技师、技师中年龄情况为“35岁以下”的情况。18.要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中55以上的人员情况,特别是高级工以下年龄情况为“55岁以上“的人员情况。25填报审核注意事项19.统计口径:机关单位、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按照单位实际情况,人员分别统计在党政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类别(参照管理单位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实际情况统计)。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按照单位实际情况,人员分别统计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类别(管理人员按照特殊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填写在专业技术人员类别,如存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填写在职称情况的“其他”)。企业单位在岗职工按照单位实际情况,人员分别统计在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类别。26填报审核注意事项二、《基层水利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1.此表为《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的其中项,所有对应数据必须小于表一的数字,基层单位需同时填写表一、表二两张表。2.本表统计基层单位在岗职工的队伍情况。要注意对教育统计中基层人才的是数字对应。3.各类别人员统计口径的要求同表一。4.注意审核县处级的党政人员中,学历为“中专”及以下的情况。27填报审核注意事项3.注意审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下”的情况。4.注意审核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的情况。5.注意审核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年龄为“35岁以下”的情况。6.注意经营管理人才中董事、监事,经理人,党委(党组)负责人等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的情况。7.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情况。28填报审核注意事项8.注意审核工勤技能人员职称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情况。9.注意审核高级技师、技师中年龄为“35岁以下”的情况。10.注意审核“专业”中,“水利专业”的人员情况。此处指各类人员的所学专业中为水利相关专业,不是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类别。29填报审核注意事项三、《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基本情况统计表》1.只统计单位领导班子中在职的领导,不包括离退休及返聘的领导。2、要注意与去年的情况进行对比,一般来说单位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出现领导人数大幅度变化的,要报送情况说明。3.注意审核省、地、县等各级水利(务)局的领导中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下”的情况。4.注意审核省、市、县等各级水利(务)局的领导中“35岁以下”的情况;省水利(务)厅(局)领导中出现“35岁以下”人员要报人员名单。30填报审核注意事项四、《水利系统支援中西部地区及签署省部备忘录省份人才工作情况统计表》1.只统计各单位派出的人员,中西部地区不统计支援本地区的人员2.注意审核级别为“司局级”的人员。3.注意审核年龄为“55岁以上”的情况。4.举办培训班情况,由主办单位统计。一个培训班培训的人员包括多个地区的,可以在主要针对地区处填写。31水利系统高层次人才名册32填报审核注意事项1.高层次人才:指具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组部直接联系的专家、全国勘察设计大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151人才工程部级人员、全国水利青年科技英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贴的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人才。2.按照高层次人才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分成不同的表单,分类上报,具有多个称号的人才,在各类别中分别填写。3.日期格式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1998.03.06。33填报审核注意事项4.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称号等填全称,例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