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专科)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证据法学》一、名词解释:1.神示证据制度2.自由心证制度3.形式证据制度4.证据能力5.证明力6.证据规则7.豁免规则8.非法证据排除规则9.最佳证据规则10.拟制自认11.证明标准12.举证期间13.证据保全14.视听资料15.当事人陈述16.鉴定结论17.证据制度18.推定19.法律真实20.诉讼证明二、判断正误: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间接证据只有直接接证据可以定案。2.从法学体系上讲,诉讼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有什么样的诉讼证据制度就有什么样的与之相适应的诉讼制度。3.4.从证据内容来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5.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正确解决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在证明案件问题上使主观认2识、客观情况达到统一的问题。6.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法比大陆法系的证据法普遍发达7.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只能由其律师收集,检察院只负责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8.载体为纸张的都是书证9.张三和李四之间的借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借款发生的10.11.12.在刑事诉讼中,由法官和其他侦查人员直接获得的证据都是直接13.14.15.视16.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完全一致。17.在诉讼中,只要拥有比较全面的大量证据便可作出判断,得出结论。18.诉讼证明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三、不定项选择填空:1.A.被告人供述B.C.D.2.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A.中止诉讼B.C.D.3.A.B.C.D.4.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经查证属实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A.B.C.D.5.A.B.C.D.6.A.B.C.D.7.A.B.3C.D.方法8.ABCD9.A.B.C.D.四、简答题1.作为法学专业基础课,你认为诉讼证据法学的意义有哪些?2.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碰到证据,比如发票啊,车票啊,那么这些日常生活的证据和诉讼证据有哪些区别?3.简述书证的分类?4.审查判断鉴定结论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5.简述间接证据的特点?6.可采性是西方证据学中的一个概念,但我国法律也有规定,请简述我国法律关于可采性的规定?7.评析我国证据分类中的传来证据与西方证据学中传闻证据的区别?8.证据规则作为限制证据采用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主要意义有哪些?9.证人的作证豁免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0.行政诉讼中审查判断证据的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11.预决事实如需具备预决的效力,要满足什么条件?12.简述证明层次的划分?13.简述司法认知的效力?14.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关系?五、案例题1、在王波诉张红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种证据:(1)王波出具的由张红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王波人民币6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2005年3月20日。(2)张红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2005年3月21日听张红说,张红向王波借了6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3)张红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张红说:我在2005年3月20日向王波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4)张红的朋友张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张红在2005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丁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问题: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实物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对当事人王波的关于张红向其借款的主张来说,哪些是肯定证据?哪些是否定证据?2、吴丹(17岁)所在学校班主任刘某来到吴丹家为吴丹、秦川和王浩3人复习功课,4因王浩没来,刘老师在客厅准备教案,吴丹和秦川在阳台观望王浩什么时候到来,吴丹跟秦川打赌说他敢把阳台上的花盆扔到楼下去,秦川告诫吴丹这样做有可能砸伤楼下的行人,吴丹不听告诫,举起一盆君子兰就扔了下去,恰巧楼下有位老人张山(66岁)经过,花盆正中张山头部,致张山当场死亡。楼下有一个10岁的小女孩陈平正在玩耍,她亲眼目睹了吴丹将花盆扔下来砸死张山的经过,陈平立即跑回家把这一经过告诉母亲,后来陈平在母亲的陪同下将所见情况向公安人员做了叙述。问题:(1)陈平在本案中能否做证人?为什么?(2)陈平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所做陈述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3)证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3、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日在王某的家中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坐马某的出租面包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货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时,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人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车和张某的手机。经讯问,张某和王某分别供述了贩卖珍稀动物皮革的事实,马某也将本人运送货物的情况作了陈述。问: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收集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理由何在?六、论述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为了防止刑讯逼供,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一项重要证据规则,请阐述我国相关法律中该原则的设置。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法律不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而由法官根据其理性和良心3.形式证据制度,又称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明文规定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能自由取舍的证据制度。4.证据能力,是某一证据材料能够作为证据采用的能力和资格,也称为“证据的适格性”、“证据资格”。5.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6.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体现。拟制自认,又称默示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陈述的案件事实的默认。7.豁免规则又称特权规则,是指负有作证义务的证人在遇有特殊情形时,法律赋予其免除8.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又称合法性规则,是指收集证据必须依法进行,违法取得的证据不9.最佳证据规则是英国普通法上的一项最古老的证据规则之一,其原意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供最直接的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现在主要适用于书证,即关于书证的内容或者其存10.拟制自认,又称默示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陈述的案件事实的默认。511.证明标准,是衡量证明主体的证明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证明要求的尺度。换言之,证明标准是指负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应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证明要求的尺度。12.举证期间,是指法院规定提出证据的主体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期间,否则就会发生失权的后果。13.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护,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14.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以及其他科学技术设备储存的电子音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1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说明。从广义上讲,当事人的陈述不仅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也包括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看法。16.鉴定结论又称鉴定人意见,是指鉴定人根据有关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17.证据制度,又称证据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种法律法规中与证据有关的规定和规则的总称。证据制度以证据原则为基础,是证据原则的具体化。18.所谓推定是指法律规定或经验确认如果存在着此一事实,也就存在彼一事实的假定。19.所谓法律真实,即“要求严格遵守正当程序,结果就视为合乎正义”,实际上就是程序真实。20.诉讼证明是指司法机关在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和有关事实的诉讼活动。二、判断正误1.F2.F3.T4.T5.T6.T7.F8.F9.T10.F11.T12.F13.T14.F15.F16.F17.F18.F三、选择填空1.A2.D3.ABCD4.AC5.CD6.C7.ABCD8.ABD9.ABCD四、简答题1.答题要点:学习、研究诉讼证据法学对于查明案情,准确的裁判,处理和平息纠纷,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权有重要意义。其具体意义有以下方面:1)、对查明案情,准确的处理案件,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制秩序有重要意义。2)、对于批判地继承历史上司法工作的成果,总结经验,改进司法工作、提高理论认识,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促进诉讼的民主化、科学化有重要作用。3)、对于说服当事人,认罪服法、遵守法制、预防犯罪、准确的制裁各类违法或犯罪行为、防止冤假错案有重要作用。4)、对于合理解决各类纠纷、排困解忧、澄清事实真相、加强人民之间团结、保护社会主义制度有重要作用。5)、对于促进证据法学的繁荣与进步,提高人民的司法水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威望,实现依法治国有积极作用。2.答题要点:(一)诉讼证据的采用要受法律的约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研究问题;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中广泛的探索和发现规律,证明问6题都须提出证据予以证明其待证事项,它们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理解和意志,当然也要遵循一定规律,但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司法活动中的证据运用却不是这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二)诉讼证据要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在工作、生产、科学实验以及学术上运用的证据,可以是过去的,也可以是现实的,甚至于还可以是假说(未来的)。但诉讼活动中使用的证据,必须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所留下的证据,不能再现,更不能创制和假设,受主客观条件的严格限制。(三)诉讼证据受诉讼期限的限制工作、生产、科研等领域中的证明活动,没有法定时间限制,并可反复进行。而诉讼证据是受诉讼期限规范的,超过了特定的时间要求,就没有效力,同时也可能灭失,无法收集。3.答题要点:书证的分类:(1)以书证内容的表达方式为标准,可以将书证分为文字书证、图形书证和符号书证。(2)以书证是否依职权制作为标准,可以将书证分为公文书证和私文书证。(3)以书证的内容所体现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书证分为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证。(4)以书证形成的方法为标准,可以将书证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影印本和译本。(5)以是否需要具备特定的形式和履行特定的手续,可以将书证分为普通形式书证和特殊形式书证。4.答题要点:审查判断鉴定结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第二,委托鉴定的材料是否充分、真实。第三,鉴定的依据以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第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第五,明确的鉴定结论。第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第七,鉴定人员以及鉴定机构的签名或者盖章。第八,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判断。5.答题要点:间接证据必须与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四个方面的特点:(1)间接证据的依赖性(2)间接证据的多样性(3)间接证据的复杂性(4)间接证据的排它性6.答题要点:我国相关立法规定: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2款:“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78条:“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3款:“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