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重点)第一篇1、《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消防设施应统一管理。3、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消防机构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4、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5、《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7、《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8、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9、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10、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P14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12、专家评审制度:对2/3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可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P1413、火灾隐患判定:具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等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火灾隐患。(非常重要)14、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权利义务:P2015、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特点:本质性、基准性、稳定性、独特性。16、注册消防工程师进行职业道德修养时要坚持“慎独”。第二篇1、局部突出屋顶的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不需计入建筑高度。2、当可燃包装的质量大于物品本身质量的1/4时或可燃包装的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3、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4、市政消火栓:街区道路中心线间距离在160m以内;沿街区道路布置,间距不得大于120m。5、企业消防站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转炉煤气等的管道不能埋地敷设。7、防火间距不足时可采取的措施:①改变建筑物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②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所存储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③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④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⑤设置独立的防火墙等。(非常重要)8、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门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9、消防电梯排水井的容量不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L/s。10、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11、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宜小于1.0m和1.0m,其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12、消防救援口沿建筑外墙逐层设置,间距不宜大于20m,并须保证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13、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要求减少35%。14、当建筑上下层设有走廊等开口部位时,要将相连通的各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虑。15、变形缝的构造基层、表面装饰层的必须为不燃烧材料。16、变形缝内不得敷设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17、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般要求为3.00h。对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应保持不低于4.00h。18、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得大于80N。19、当前防火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密封条未达到规定的温度则不会膨胀。20、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宜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宜大于20m;21、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2。22、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23、疏散走道的宽度:厂房不小于1.40m,单、多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不小于1.10m,高层住宅1.20m。24、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25、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小于6.0m2,居住建筑不小于4.5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小于10.0m2,居住建筑不小于6.0m2。26、防烟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27、第一个避难层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28、避难层的净面积按5.00人/m2计算。29、甲、乙、丙类液体仓库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30、对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的甲、乙类厂房及病了厂房,其空调系统应采取不循环使用的方式。31、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32、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设定原则:①重要建筑比一般建筑严;地下建筑比地上建筑严;100m以上建筑比一般高层建筑严。②公共活动区、楼梯、疏散走道及危险性大的场所等防火重点部位比一般建筑部位严。③顶棚严于墙面,墙面严于地面,悬挂物严于粘贴在基材上的物件。33、开关、插座、配电箱不得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34、建筑外墙的装饰层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要采用不燃材料。35、当外墙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沿楼板位置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水平防火隔离带,设置高度不得小于300mm。36、外墙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第三篇1、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①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②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③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及材料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④经检查,于专业施工相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⑤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要求。2、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系统图、施工详图、设备表、材料表等)图样及设计说明等。3、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包括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和产品质量检查。(多选题)4、消防竣工验收:P91第(二)项竣工验收。5、建筑使用单位不具备维保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签订维保合同。6、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使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7、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基本情况、消防设施动态管理情况。8、消防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消防水箱和其他几类水源。9、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宜为90%-97%。10、管道支架一般采用Q235普通碳素钢型材制作。11、管道支架上的孔洞采用电钻加工,不得用氧乙炔割孔。12、阀门可分为截断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等。13、搪瓷钢板水箱是最好的水箱。14、水泵接合器应按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安装。15、消防管道常用的连接方式: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16、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17、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不宜小于0.1m。18、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19、消防给水管穿越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20、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21、管网冲洗用的排水管道的截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22、地上式消防栓适用于气温较高地区,地下式消防栓适用于气温较寒冷地区。23、消防水带按衬里材料分为:橡胶衬里、乳胶衬里、聚氨酯衬里、PVC衬里消防水带。24、水带长度小于规格长度1m以上的,判为不合格产品。25、消防水枪要进行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密封性能检查。26、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27、消火栓箱安装规定:①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防栓的墙面成90度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②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0m;③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④安装应平直、牢固,暗装的不能破坏隔墙的耐火等级。⑤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⑥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度。⑦不论消火栓箱的安装形式如何,均不能影响疏散宽度。2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自动探测火灾、自动灭(控)火的双重效能。29、累计两只以及两只以上喷头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该批喷头。30、细水雾系统还设有过滤器、泄水阀。31、细水雾系统试压时,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应无损坏、变形。32、系统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33、细水雾系统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要高于防护区环境最高温度30度。34、气体灭火系统的安全泄放装置装于瓶组和集流管上,瓶组上的安全泄放装置可装在容器上或容器阀上。35、安全泄放装置可分为灭火剂瓶组安全泄放装置、驱动气体瓶组安全泄放装置、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36、低泄高封阀安装在系统启动管路上,正常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37、防护区的入口处设置永久性标志。38、防护区的专用空气呼吸器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9、液上喷射系统是采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泡沫喷射形式。适用于各类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或内浮顶储罐。40、液下喷射系统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41、半液下喷射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42、泡沫液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发泡倍数、析液时间、灭火时间和抗烧时间。43、泡沫系统管道在防火堤内要以3‰的坡度坡向防火堤,在防火堤外应以2‰的坡度坡向放空阀。44、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主要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监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的日常巡查。45、检查灭火器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维修证明。46、除二氧化碳灭火器外的储压式灭火器装有压力指示器。47、手提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得小于400mm,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得小于4m。48、每个配置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多于5具。49、灭火器配置验收的合格判定条件:A(严重缺陷项)=0,且B(重缺陷项)≤1,B+C(轻缺陷项)≤4。50、灭火器巡查:重点单位每天至少1次,其他单位每周至少1次。51、高压气瓶充装作业必须使用调压阀。52、灭火器报修条件:①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②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53、灭火器报废年限:①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年。②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0年。③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年。(多选题)54、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55、灭火器维修不得更换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56、二氧化碳灭火器再充装时,不得采用加热法。57、ABC干粉、BC干粉充装设备分别独立设置。58、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59、风机与风管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60、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