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审批公示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审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5、企业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8、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9、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10、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11、企业苗圃基地自有土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苗木生产培育基地合同期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租金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新申请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不需提交3、9、10、11项,贰级资质不需提交11项材料。申请材料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须增加一份),附件资料一套(申请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须增加一套)。附件资料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要求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每一册:综合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2-6、10、11项;第二册:人员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7、8项;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9项。(四)审查条件和标准。三级企业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以下工作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1、需要组织听证、考核评审的20个工作日;2、公示审查意见10个工作日。(六)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七)行政许可收费无收费。(八)行政许可受理机构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注:依法撤销、注销、变更、撤回行政许可及补发行政许可证件的,由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受理)(九)行政许可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12楼;联系电话:0991-2822564;邮政编码:830002城市建设处: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12楼;联系电话:0991-2824237;邮政编码:830002(十)监督机构建设厅监察室,监督电话:0991-28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