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解读和要求2012年5月资质标准一: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查验当地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注册资金可能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但实收资本必须≥20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查验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经审计的企业三年固定资产明细)申报前一年固定资产净值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年产值:查验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的园林绿化工程年产值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相对应年度3%营业税必须达到150万元以上;资质标准二: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企业经营经历:以企业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核定成立日期为准,如有变更,提供工商变更证明。(省厅一级申报初审时必须达到6年以上)二级资质的年限:以省建设厅(自治区)或直辖市园林局核定企业二级资质满3年,如有变更,提交二级资质变更证明,省建设厅(自治区)或直辖市园林局以下机构核定的不予认可。(备注:近两年来,各省市对园林绿化资质均已换证,如新证书上无法体现满三年的,须拊老证书)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以企业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是否是独立法人单位。企业名称中必须有”园林\绿化\景观\环境\花木\园艺\生态\风景园林等专业名字如不符合的,在申报前办结更名手续.资质标准三: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近3年时间界定要求:如2012年5月15日(以上报省级或省级主管部门授权的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申报的企业,以09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间已经竣工验收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独立承担要求:以企业直接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或具有建设部核定总承包资质企业分包(需业主认可)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为准,园林绿化企业间分包的项目不予认可。综合性要求: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等,一律不算作综合性工程。验收要求:政府\国有\或其它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由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以验收报告上的主管部门盖章为准),其它项目可由业主验收结算要求:政府\国有\或其它公开招标的项目的结算,必须以审价单位的审价报告为准(审价单位盖章),其它项目以项目投资方确认的结算报告为准。资质标准四: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数量要求:自有苗圃+土地租赁苗圃≥200亩自有苗圃要求:必须提供自有苗圃权属证明材料;土地租赁要求: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赁费用支付凭证(发票及正规往来收据为准),土地租赁合同必须达到5年以上,并提供近期的土地租赁费用支付凭证。资质标准五: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经理经营管理资质要求1:核对企业申报表,企业经理简历是否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经理经营管理资质要求2:核对是否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工程师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任职文件,履历表、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总会计师要求:具有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任职文件、履历表、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总经济师要求:具有经济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提供任职文件、履历表、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资质标准六: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人数要求:各项技术人员数≥30人,中级人员≥20人(中级人员以上标准中对应必须满足的人数为17人,即必须配备其它中级人员3人,中级以上人员为:园林高级职称人员2名,园林中级职称人员10名,会计高级职称人员1名,建筑、给排水、电气、经济中级职称人员各一名),其它各类技术职称人员≥1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要求:必须有提供个人履历表职称评审表要求:职称评审表只对园林高级职称人员作要求,其它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须提供,[如园林高级职称人员申报人数超过2名,只须提供2名人员职称评审表,其余园林高级职称人员作园林中级人员计数]备注:园林中、高级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和农艺系列人员,只要其专业符合园林专业认定要求,均给予认可。教学与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进入申报企业满一年以上,并附原单位离职证明,方予认可。资质标准七: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人数要求:各项等级技术工人数≥30人,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或高级花卉工)总数≥5人;工种要求:绿化工(或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必须齐全;其他要求:必须是县级以上单位考核核发的证书,①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资格证”证书。②原事业单位岗位证,农业部、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技术岗位证书有效③原各区、县劳动局撤销前核发的技术岗位证书,④其它有效证书。经营范围: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资质标准中涉及到的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要求:申报企业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体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专业性,企业名称中须有“园林、绿化、景观、环境、花木、园艺、生态、风景园林”等字样,企业经营范围中须有“园林绿化施工”相关的内容。2、技术人员专业要求:(1)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2)园林专业(仅限于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给排水、电气工程师职称证或学历证上的专业必须对应为给排水、电气专业。3、专业资格认定办法:认定原则:1、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2、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3、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4、按照其结业证书专业认定: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结业证书专业认定。5、不予认定: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4、相关证书和职称要求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必须是各省(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原人事厅(局)、中央各部委以及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有企业(名单可在中央国资委网上查询)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地级(不含)以上城市或非公组织、乡镇企业等其他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证明。评审部门同时需具有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中级职称评审要求:必须是地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人事局、中央各部委评审、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有企业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部分(省、市、自治区)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下放到部门(如省建设厅)进行考核评定的,需提供该部门与人事部门共同发布的或人事部门授权委托的文件。地级以下城市或非公组织、乡镇企业等其他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证明。评审部门同时需具有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国家统考系例:经济系列自1994年1月1日起、会计系列自1992年8月1日起、统计系列自1995年5月1日起,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证书需参加全国统考后取得,评审取得的不予认可。高级会计师2007年国家实行考评结合,2007年以后评的高级会计师,必须提供统考合格证书(3)初级职称:工程类专业须是县级(含)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人事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4)申报人员中所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均需提供履历表。(5)申报人员中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如在进入该申报企业之前其就职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则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并提供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其办公电话。(6)专业技术工人:必须是县级(含)以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它被授权部门考核核发的证书,证书统一印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原各区、县劳动局撤销前核发的技术岗位证书,原事业单位岗位证,农业部、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技术岗位证书有效。(7)企业申报人员中若存在一人多证,审查时只能认定一种身份一种证书;一人多证的也不得在其它申报企业中重复使用,系统查重后将自动扣除。5、申报人员年龄要求申报人员除法人外一律不得超过60周岁。人员社保证明要求:1、申请晋升和延续一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全部申报人员近三个月(从申报之日往前倒推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提供相对应的缴费凭证。申报之日是指首次接收企业申报材料的单位(可以是省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是省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章的日期(以下同)。2、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必须有缴纳单位名称(资质申报单位)、社保编号、险种(3种及以上险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金额(或缴费基数)、缴费时段或月份等完整信息。工程项目业绩要求:1、“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竣工时间为准,从企业申报之日起往前倒推三年。2、“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不低于800万。新申报升级的企业,代表性工程合同造价不得超过1200万。3、“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绿化管理养护项目以及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铺装小品等,不认定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