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院综合大楼……第九层消防设计建筑消防设计说明书第一章总论一、工程概况某市医院新院建设工程基地位于滨河大道和梅山北路的新区,北临主干道梅山北路,交通十分方便。该医院综合大楼工程总用地面积3213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6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438平方米。床位数280床,门诊量约1000人/日。建成后的综合大楼将通过现代化的建筑,人性化的服务、园林化的环境、信息化的管理,为病患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综合大楼为高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不包括设备层)。裙房为三层,布置在主楼的北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总建筑面积220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9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525平方米,建筑高度64.50米(室外地面至电梯机房女儿墙顶),床位数280床。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第3.0.1条确定建筑功能分类,本设计中建筑—医院,属于一类公共建筑。该建筑物设有中央空调系统,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按《高规》第3.0.4条确定其耐火等级为一级。组成该建筑的构件有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所有构件的燃烧性能均为不燃烧体,墙的耐火极限最大,吊顶的耐火极限最小为0.25h。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有防火涂料和混凝土保护等。二、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32139㎡(建设用地:26788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535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555㎡其中:新建综合大楼建筑占地面积2525㎡二期拟建医技楼建筑占地面积1680㎡二期拟建辅助用房建筑占地面积:350㎡总建筑面积32438㎡(地上建筑面积:31252㎡地下建筑面积:1186㎡)其中:新建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2088㎡(地上建筑面积:20902㎡地下建筑面积:1186㎡)二期拟建医技楼建筑面积:10000㎡二期拟建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50㎡新建综合大楼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新建综合大楼总高度:64.50m(室外地面至电梯机房女儿墙顶)新建综合大楼床位数:280床(包括ICU3床,NICU14床)建筑密度17%容积率1.17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80辆(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500辆(地面)三、设计范围某市医院综合大楼9层消防设计四、设计内容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设计(必选)、平面布置防火设计(必选)、建筑耐火设计(必选)、安全疏散设计、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第二章设计依据一、设计任务书二、甲方提供由规划部门出具的界址图及规划指标、地形图、红线图等基础资料三、主要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2006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200:200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本工程其它专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和地方其它现行设计规范及强制性设计条文其它由业主提供的有关设计资料及相关规范和规程。第三章总平面布局防火设计一.设计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06(2006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二.设计内容1.防火间距2.消防车道3.消防车操作空间三.设计原则建筑总平面布置主要指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与消防车道的设计。防火间距是指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消防距离。防火间距按相邻两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突出的可燃构件则从凸出部分外边缘算起;如为储罐或堆场则从储罐外壁或堆场的堆垛外檐算起。防火间距原则,根据距离实际,参照两座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的以免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当不宜小于4.00m。防火间距不足的补偿原则防火间距尽量克服困难,满足规范要求。如果建筑因场地等各种原因不能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距离要求时,可采取下列一些相应的措施来补救,部分措施是基于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思路,可能在有些城市还不被认可:1、改变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减少火灾危险。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存物品数量,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实体防火墙。如果建筑物的山墙对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影响小,设置的窗户少,可考虑将山墙改为实体墙。4、将距离不足的外墙改为防火墙,门窗改为防火门窗,设置防火卷帘和水幕。5、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旧建筑。6、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根据所研究建筑的总平面图可以知道建筑物的消防车道为环形消防车道。环形消防车道:高层的建筑的平面布置、空间造型和使用功能往往复杂多样,给消防扑救带来不便,如大多数高层建筑的底部建有相连的裙房等。设计中如果对消防车道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建筑主体,往往延误灭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为了使消防车辆能迅速靠近高层建筑,展开有效的救助活动,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沿街的高层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为环形车道的一部分。消防车操作空间:云梯车等登高车辆,灭火时要靠近建筑物。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时,应考虑云梯车作业用的空间,使云梯车能够接近建筑主体。为此,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该布置高度大于5m和进深大于4m的裙房,建筑物的正面广场不应设成斜坡,也不应设架空电线等,建筑物的底层不应设很长的突出物。为了便于云梯车的作用,高层建筑与邻近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的间距不小于5m。四.设计过程新建建筑群体由1幢综合大楼、1幢裙楼组成。综合大楼为高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不包括设备层)。裙房为三层,布置在主楼的北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根据高层名用建筑的分类,医院属于一类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布置在主楼北侧的裙房属低、多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拟建建筑的层数为6层,属于低多层建筑。二期建筑为医技楼,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的损失严重,故其耐火等级为一级。病房综合楼与东侧拟建建筑医技楼间距为41米。根据高层民用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高层民用建筑与耐火等级一、二级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为9米,远大与防火间距的要求,所以满足要求。新建建筑群体,周围应设置环形车道。病房综合楼楼南侧为开方式活动场地,综合楼与三层裙房已连为一体,裙房北侧设有下沉式非机动车停车场,建筑群体东侧为拟建医技楼,空间开阔,足够消防车进出,已构成环形消防车道,满足要求。如图中红色线条所示。依据规范,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米,图中消防车道净宽为7米,满足规范,符合要求。新建建筑群体长度约为61米,小于220米,所以不必设置消防过道,符合要求。病房综合楼高度为68.7米,小于100米(超高层建筑适用),所以不必设置尽头式回车场,符合要求。病房综合楼附属裙房进深为34.7米,而根据消防车操作空间要求,不应布置进大于4米的裙房,所以不满足要求。第四章平面布置防火设计一.设计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二.设计范围1水平防火分区的划分2防烟分区3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设施4说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部位,明确消防水泵房是否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是否设有直通室外的门。三.设计原则(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4.1.4条的相关规定消防控制室的设置部位: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第7.5.2条的规范消防水泵房的设置部位及要求。7.5.2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2)防火分区原则:教材第46页3.2.2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可以自行选择抄规范(以下为规范)还是抄教材】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5条规范,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原则如下:5.1.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表5.1.1注:①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5.1.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5.1.4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5.1.6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15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4)防烟设计的基本原则:为有利于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与有组织排烟,而采取的技术措施。防烟分区,使烟气集于设定空间,通过排烟设施将烟气排至室外。防烟分区是指以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或从顶棚向下凸出不小于0.5m的梁(隔板)来划分区域的防烟空间。设置防烟分区时,如果面积过大,会使烟气波及面积扩大,增加受灾面,不利安全疏散和扑救;如面积过小,不仅影响使用,还会提高工程造价。1.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3.对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4.防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某些情况下,可允许跨越2层,但以不超过3层为宜。5.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含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00平方米;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此外,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或垂壁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8m。防烟分区的划分方法:防烟分区一般根据建筑物的种类和要求不同,可按其用途、面积、楼层划分:①按用途划分对于建筑物的各个部分,按其不同的用途,如厨房、卫生间、起居室、客房及办公室等,来划分防烟分区比较合适,也较方便。国外常把高层建筑的各部分划分为居住或办公用房、疏散通道、楼梯、电梯及其前室、停车库等防烟分区。但按此种方法划分防烟分区时,应注意对通风空调管道、电气配管、给排水管道等穿墙和楼板处,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②按面积划分在建筑物内按面积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基准防烟分区,这些防烟分区在各个楼层,一般形状相同、尺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