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工作量考核实施细则发文单位出版事业部文件编号世纪天鸿2012年第004号文件编号缩写SJTH/2012/004关键词编辑/工作量/考核版本V3.0密级内部公开页码(含附件)共3页签发日期2012年11月16日签发人1.总则1.1为保证编辑工作量考核更加公正、合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效率公平兼顾的原则,激发编辑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特在原签发的实施细则基础上进行修订。1.2本实施细则的核心是根据工作量实行一定比例的计件工资制,并统一工作量计算标准。1.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编辑部学科编辑。2.工作量计算办法2.1工作量统计原则2.1.1每部书稿的编辑工作量按照图书定稿字数计算,每部书稿的字数只统计一次。2.1.2书稿字数由策划部负责提供,标准依据《定稿字数统计细则》。2.1.3每部书稿的编辑工作量根据书稿的状态不同,通过加权系数进行调整。书稿与其他书稿共用部分,原则上不重复计算工作量。2.1.4书稿的修订或调改幅度以策划人最终确认的修订幅度为准。2.1.5工作量的统计以产品上市批次为统计周期,记入当月工作量。2.1.6对经编辑后取消上市计划的书稿,工作量计算办法:已完成编辑加工环节的,以图书设计字数的70%作为基数计入当月工作量;完成编辑再加工环节的,以清样实际字数作为基数计入当月工作量。2.1.7终审结束后,因教材变化需要重新编辑的书稿,新产生的编辑工作量按照调改稿件计算办法统计,详见2.2.1中的说明。2.1.8对于外审书稿,编辑部指定一名责任编辑负责质量监控和复审、终审阶段的稿件处理,按书稿总工作量的30%给责任编辑计算工作量。对于外审编辑处理不到位的书稿,责任编辑要负责处理,并可根据稿件情况适当提高工作量比例,同时,外审费应酌情扣减。责任编辑应对外审书稿的最终质量负责。2.1.9试用期的学科编辑,其工作实行导师制。导师负责试用期学科编辑的培训、指导及其加工书稿的审核、问题处理等。试用期学科编辑所加工的书稿,责任编辑为导师。试用期学科编辑所加工书稿的工作量:在试用期的第1个月加工的书稿,工作量的80%归导师,20%归试用期学科编辑;在试用期的第2个月加工的书稿,工作量的60%归导师,40%归试用期学科编辑。导师和试用期学科编辑按同样比例承担质量责任。22.2加权系数2.2.1状态系数(1)按常规流程运作的稿件,书稿的状态系数按表中所示确定:组稿状态修订新编状态系数11.5(2)相关说明:新编书稿指之前没有出版过的新组稿的书稿,其余按常规流程运作的书稿均为修订书稿。利用终样或其他成书调改的稿件(如地方版),依据每本书稿的具体情况确定调改幅度。由作者调改的稿件,状态系数=调改幅度;由责任编辑调改的稿件,状态系数=调改幅度×2。对于调改稿件,调改部分的质量由责任编辑负责,其余部分的质量由母本的编辑者负责。编辑自修稿件的状态系数为1+修订幅度。对经评审达到较高质量标准的自修稿件,可根据修订质量适当增加工作量。书稿若存在与其他书稿共用的内容(如总复习地方版稿件、文科数学与理科数学等),编辑部在填写《书稿信息汇总单》时要说明该书稿借用部分的母本。母本计算100%工作量,其他书稿按非共用部分所占比例计算工作量。共用部分的质量由母本的编辑者负责。送人教社、外研社书稿的工作量,初次送审和大幅修订后送审的,按书稿基本工作量的200%计算;人教社、外研社小幅修订(修订幅度30%或以下)后再次送审书稿及送其他出版社书稿,按100%计算。通读稿件的工作量按书稿工作量的70%计算。通读者对书稿的最终质量负责。对于停止制作的书稿,要在《书稿信息汇总单》中注明稿件的进度情况。书稿状态系数由各学科组长填报,最终由策划人审核确定。2.2.2学科系数学科系数根据书稿的学科不同而不同,与学科的对应关系见下表:学科状态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古文类其他科目学科系数1.31.21注:古文类是指整部书稿为纯古文的书稿和其他书稿中的古文部分。2.2.3质量系数质量系数依据《学科编辑过程质量考核办法》执行。2.3工作量的计算编辑工作量=定稿字数×状态系数×学科系数×质量系数2.4工作量统计流程2.4.1编辑部各学科组要建立书稿工作量信息统计表,及时准确填报书稿状态(修订、新编、3调改或通读等)以及修订或调改幅度等等。2.4.2每月30日前,编辑部填写并提交《书稿信息汇总单》(见附表),策划部、质量中心在收到《书稿信息汇总单》3个工作日内填写并确认相关数据。人力资源部负责此表的追踪和存档。2.4.3各项数据确定后,如编辑有异议,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由编辑部经理及策划人复查确认。3.工作量工资计算办法3.1工作量工资考核基数按以下标准与档案工资进行分离,依据当月实际工作量计发。序号档案工资工作量工资考核基数13000元以上450元22501-3000元400元32001-2500元350元42000元及以下300元3.2工作量工资标准:5.5元/万字3.3工作量工资计算公式:月工作量工资=月度工作量×工作量工资标准4.附则4.1策划人、质量中心编辑协助编辑部进行书稿编辑加工,按照与编辑相同的标准计发工作量工资。4.2本实施细则自发放之日开始执行,原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由质量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