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式无负压设备招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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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供水设备招标技术要求一、招标依据:二、招标内容: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套。变频供水设备:套。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具体型号、组成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三、招标范围与界面划分:1.本次供水设备招标为整机(整套设备)招标。2.泵组的进出水总管道以内(包含进出水总管道)的所有设备、附属设备、变频控制柜、管路阀部件、管道、槽钢基础、减震隔震装置等供应、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均在此次招标范围内。3.泵组变频控制柜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启动柜电源电缆由其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到位并负责接驳;泵组控制柜内所有控制线路及元器件、机组控制柜与设备连接电缆的工作均由投标单位负责。4.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负责完成招标工程的水质检测和验收工作,并负责甲方取得招标工程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5.供水设备的调试、验收工作由投标单位完成。四、技术标准:1.供水设备主要设计参数要求:(项目公司补充完善)2.供水设备总体要求:⑴本次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应包括配套水泵(格兰富或者同等档次不锈钢立式多级水泵)、变频控制系统、稳流补偿罐、真空抑制器及相配套成套附件等。⑵本次变频供水设备应包括配套水泵、变频控制系统、气压罐及相配套成套附件等。⑶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节能、节电、环保设备,必须有十年以上的生产经验。⑷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必须取得北京市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当地自来水公司入网许可证以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变频供水设备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⑸要求投标单位核实现场大小市政管道的管径、市政压力等参数,确认招标工程使用无负压供水系统的可能性。⑹设备及组件,包括管材、水泵、阀门等与水直接接触的过流部件应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和卫生防疫要求,不能对水质造成污染。⑺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启动时,泵吸水口压力下降值不得超过0.02Mpa。⑻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防负压、防空气污染水质的功能。⑼设备应具有由泵吸入口压力控制的自动开停功能。吸入口压力低于0.20Mpa时自动停泵,吸入口压力达到0.22Mpa时自动恢复运行。⑽设备应具有自动随户内用水状态而变换的休眠和唤醒功能。⑾使用无负压加压供水设备时,水泵进水口前必须安装符合国家建设部CJ/T160-2002标准要求的倒流防止器。⑿须提供无负压供水机组的相关卫生部门生活饮用水检测合格报告。⒀必配套水泵寿命(正常使用时)≥20年,制造厂应提供主要零部件的使用寿命说明,配套水泵运转部份必须经静态及动态平衡并在生产工厂内进行标准试验。⒁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各项指标、系统设备、材料及工艺均须符合本招标技术要求所标注的规范/标准‚或其它与该标准要求相符的中国或国际认可的规范/标准。⒂配套水泵应由业主认可的制造厂制造,品牌为国产优质及以上,制造厂须有十年以上生产同类型的水泵之经验,并需要有超过十套或以上已成功运行五年或以上同类型水泵的纪录。水泵设备应采用节能环保型设备。⒃在运送,储存及安装时应采取正确的保护设施,以避免设备因碰撞及锈蚀而受损坏。所有受损坏的设备将不被接受。若因供货商的疏忽导致设备损坏,一切引发的再定购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供货商负责。⒄投标单位有责任与工程承包商合作,并与总承包商协调绘制有关水泵的运输线路供业主代表审核。⒅中标后,投标单位须主动与设计院联系,对招标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水、电)等进行核实,如有出入需配合设计单位进行相应变更,最终明确罐式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各项详细参数要求。3、供水设备的水泵主要部件材质和技术要求:⑴水泵工作点必须选在水泵特性曲线(Q-H曲线)的高效工作区内,并不得选在Q-H曲线的延长线上,并提供投标设备的水泵特性曲线,要求效率为75%以上。⑵每台水泵应附有原厂的标志牌详细列明设备系列、型号及编号,制造商名称,各技术数据及生产日期等资料。⑶泵的特性曲线应是显示负载从最大容量到零负载的连续上升特性曲线。无流量时的水泵压头应比设计压头高约百份之二十(20%)。泵应运行在最高效率点附近,并允许在超过设计流量的百份之二十五(25%)的情况下运行仍不超过破坏点。每个泵的最大及最少的设计叶轮直径的差别不能多于百份之十(10%)。⑷每台水泵须配备一台具足够负载量的电动机,以保证在不超载情况下,水泵可在其整个操作范围内维持正常操作,其电机功率的选配应能满足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电机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⑸所有水泵组包括电动机及驱动轴应由同一厂家配套组装,并附原厂的保证书及调试报告证书。若电动机由另一厂家制造,其原厂的保证书亦必须随整组水泵附上。⑹水泵应备有所有必要阻止滴漏密封条。⑺水泵应在轴速不大于1450rpm下运行。⑻水泵应标明旋转方向。⑼电动机接线盒应适合和导线管连接。⑽供电连线到传动电动机应安装柔性导线管。⑾水泵应由外壳、叶轮、吸水和压水连接部份、传动轴、电动机等部分构成。⑿水泵进水口和出水口成180度,电机位于水泵的上方。⒀水泵噪音不得高于65分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⒁泵体应采用球墨铸铁,能承受本技术标准要求的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泵壳与泵盖不得出现渗水漏水,不得出现任何损坏。⒂主轴须采用优质不锈钢锻造而成,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刚度和耐疲劳强度。与主轴密封相对应的主轴部位,应设置经表面硬化处理的不锈钢轴套。轴套要可靠的固定在轴上,轴与轴套之间有效密封,不得有液体的渗漏。⒃叶轮须采用抗汽蚀性能良好的食品级304或316不锈钢或青铜材质,叶轮须在制造厂内进行动态、静态平衡试验,并向业主提交相关试验报告。⒄轴承要求采用NSF或者SFK等知名品牌,水泵轴承须采用耐磨损和润滑性能良好的材料制成。⒅密封要求采用免维护式机械密封,机械密封的寿命要大于10年,动环和静环应采用耐磨耐蚀的非脆性材料,泵和电动机采用直联或弹性联轴器。4、供水设备其他部件技术要求:⑴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稳流补偿器应采用抗汽蚀性能良好的食品级304或316不锈钢材质,罐内储水容积应达到总容积90%以上。⑵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供水设备配套的主管路、配套阀门等成套附件,所有的管路及阀门应为抗汽蚀性能良好的304或316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均应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配套管路、阀门的配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⑶供水设备的各部件须由投标人自己生产,如是投标人外协单位提供,须外协单位提供5年以上的保修证明。⑷变频系统必须具有压力补偿功能,即当变频系统流量很小时供水管路的阻力比变频系统流量大时要小,压力传感器的探测点的压力是保持不变的,为使最终用户端的压力保持不变,当变频系统流量增大,管路阻力增大时,变频系统必须能够根据流量的变化适当提高供水端的压力以克服管路阻力的增大,从而使最终用户端的出水压力尽量维持不变。⑸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允许对单个水泵进行测试,同时每个水泵应配有紧急运行开关,以便当控制柜发生故障时,可手动起动水泵,工频运行应有存储各水泵运行时间,以往故障情况等历史记录的功能,以便随时调用。⑹控制柜上应有一块显示控制面板,该控制面板应能对以上所述功能及参数进行调整(流量,压力等),该显示屏应实时显示系统的设定和运行参数(流量,压力,电压,电流等)、报警及故障原因。⑺供水设备的各部件须由投标人自己生产,如是投标人外协单位提供,须外协单位提供2年以上的保修证明。5、供水设备的电气要求5.1电动机一般要求:投标单位须供应和安装所有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各装置所需的电动机。于运送电动机时,必须包装稳妥并标明小心处理,以免损毁。电动机应存放在有安全和干燥设施的地方。5.2电动机质量标准⑴供应电动机的制造厂商须具有五年以上生产电动机的经验。⑵参考规则和技术条件:B.S.NEMA或IEC标准、及中国有关部门的规则和条例。⑶名称牌:每台电动机须附有一标记注明制造厂商的名称、序号和依据NEMAMG1-10.37所定的资料。⑷系统设计、系统之各项指标、系统设备、材料及工艺均须符合本章内所标注的规范/标准‚或其它与该标准要求相符的中国或国际认可的规范/标准。5.3技术要求:⑴除另有规定或批准外,所有电动机须为全封闭风冷式设计。⑵所有电动机须按照IEC、B.S.5000和B.S.2757所定的‘B’级物质作绝缘,并须采用非吸湿性及抗油的绝缘清漆浸染。绝缘物质须能适合不同的天气情况。⑶所有电动机必须能传动设备由静止状态加速至额定的转速。在额定转矩和任何供应电压为50赫兹标准电压的90%与106%之间时,所有电动机须能连续地操作,或在额定短暂用途的电动机上,也须可在短暂期间内操作。当在标准电压70%并运转十秒时,它们必须能提供额定转矩,而没有损害性过热,并在此情况下,转差百分数也不许超过10%。⑷电动机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充分地应付有关传动单位的工作要求及受机电保护装置的限制。⑸所有电动机必须能够持续操作而没有损害性影响,并能够在任何频率为48赫兹至52赫兹之间和任何电压在标准电压90%至106%之间把电动机转动到它们额定的输出率。⑹竖向轴的电动机必须配有特许的推力轴承。⑺电动机设计须能适用于低转轴电流,并必须具有适当设备,以防止转轴电流对轴承造成损毁。5.4变频电控柜技术要求:⑴本节说明有关本技术规格书的水泵所需要的变频电控柜的供应的技术要求。⑵作为水泵变频核心部件,变频器采用ABB或西门子等原装进口或合资品牌产品。⑶质量标准制造商资格:选用的变频器系列具有至少五年的应用历史。应为满足各系统要求的变频器。控制柜技术要求:⑴系统参数:母线系统:TN-S母线系统系统电压:AC380V额定频率:50Hz⑵柜体的钢板采用不锈钢板材;箱体的尺寸应参考设计图纸标明的尺寸,但不限于参考尺寸,要求设计合理,便于安装和运行维修,并报出箱体的实际尺寸。⑶变频控制柜必须有铭牌。变频控制(箱)柜的内部结构布置必须严格按系统图、国家标准及北京市地方规范执行:内部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和美观,绑扎成束或敷设于专用塑料槽内卡在安装架上;配线应考虑足够的余量。所选用的导线、尼龙扎带、支撑架、防护板、塑料线槽等均为阻燃型。⑷变频控制柜门内侧必须贴有电气系统图,采用透明胶布防水密封。⑸明装箱均应有专用接地螺丝,各箱、柜等均设二层板,保证操作安全,板上对应操作机构加标记块。⑹零排和地排的电流容量必须经过计算且足够大;变频控制(箱)柜的盖、门、覆板等处装有电器并是开启的,均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架构可靠连接并有防松装置。箱(柜)的过门线为RV软线,并外套缠绕管。变频控制(箱)柜内电气开关下方宜设标志(牌),标明出线开关所控支路名称或编号,并标明电器规格。箱内电器元件的上方标志该元件的文字符号,各电路的导线端头也应标志相应的文字符号。所有的文字符号应与提供的线路图、系统图上的文字符号一致。所使用的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箱、柜内元件质量、认证标志准确、安装固定可靠、接线正确、牢固;外接端子质量、外接导线预留空间、箱柜内配线规格与颜色、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符合规范要求。⑺变频控制柜所装各种开关及断路器当处于断开状态时可动部分不得带电。垂直安装时应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水平安装时左端接电源右端接负荷(面对配电装置)。所有的变频控制(箱)柜必须按进、出电缆条数截面设计母排、电缆卡固位置、电缆安装空间及进出线位置。⑻在配电箱(柜)内应设置N,PE母线或端子板(排),N,PE母排上的螺丝采用内六角螺丝,PE、N线经端子板配出。PE、N线端子采用方铜端子。⑼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变频控制(箱)柜的原理图、接线图、盘面布置图、设备材料表等,提供额定容量要求。交设计院审核确认后方可生产。6、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等级:合格7、供水设备资料要求:⑴提交配套水泵原厂的特性曲线。⑵提供水泵进口报关单(如为进口设备)。⑶提供完整的原厂产品说明书及由厂家所建议的后备配件表。⑷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必须取得北京市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当地自来水公司入网许可证以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变频供水设备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五、工期及保证措施:1、供水设备进场日期: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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