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亮喊出“跟我上”当前,有这样两种干部,一种凡事爱喊“给我上”,工作前、挑战中,愿指点江山,善“战前动员”,怂恿别人顶上靠上,自己躲在人堆、藏于身后;另一种平时爱说“跟我上”,工作中、磨难前,能身先士卒,带领大家一齐向前,始终走在队伍前面,站在人群前列。“给我上”与“跟我上”,只差一前一后,但心态迥然不同,效果更大相径庭。前者,怀着一颗功利心,不费苦功实功,终究难求圆满、难以功成;后者,怀揣使命与责任,率先垂范,苦干实干,必然获得拥护、收获丰硕。做率先垂范的带头人,就要做“跟我上”的领头雁。“跟我上”不是一时一事的冲动,而是时时事事的坚守。带一次头容易,难的是时时带头、事事带头、处处带头。只有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克服浮躁情绪、怠惰思想,才能让带头成为常态和价值追求,带动干部群众走在前列、干在实处,也带动自己干净做人、清白做官。“跟我上”不是愿来就来的随意,而是必须跟来的担当。带头不能不讲原则地一团和气,在“你好我好大家好”中,陷入带头人唱“独角戏”的尴尬。要走出“不想”、“不敢”、“不能”的误区,敢于批评,严于监督,循循善诱,使“带头”真正激发活力、凝聚合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近年来,中央反腐正风,深得民心。同时,有些地方“老虎之贪”触目惊心,“苍蝇之腐”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不敢担责,有的党委“一把手”责任意识淡漠,不少党员干部对党章相关规定“只闻其名”。事实上,党章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要求有清晰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强调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有责任就要有担当,要在思想意识上真正“明责”,对照党章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同时,各级党员干部也应时时学习党章,唤醒党章意识,承担应尽之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因此,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2位的党组织和“一把手”,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主体责任真正扛起来。“是干是改”坐标“在民”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践行“三严三实”进行第26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家要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随时准备坚持真理、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巨轮航行,罗盘导航才不会迷失,渔舟归港,灯塔引路才不会跑偏,对巨轮渔舟来说,罗盘、灯塔好比“坐标”,“坐标”定准了、定牢了,无论疾风骤雨或是阴霾滔天,都不会迷失航向,都能找到“家”。那么,对党员干部来说,“坐标”是什么呢?《党章》中早已有答案,《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可见,对党员干部来说,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坐标”应该是且只能是人民群众。“坐标”定好了,群众观念树牢了,秉公用权才有动力之源,创业谋事才能事半功倍;反之,如果“坐标”找不准,方向跑偏了,时间越久、就离得越远、迷失得也就越快。是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还是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衡量的标准也在于是否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这也是党员干部做工作、干事业或改不足、纠偏差的“坐标”。这个“坐标”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决定着党员干部做事的勇气、胸怀和格调。是为民干事、尽心竭力,还是为自己做官、蝇营狗苟?是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还是贪赃枉法、损公肥私,不仅关系着个人走向和人生价值实现,也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能否顺利实现。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楷模,或治黄沙或绿荒山或修渠路,以造福百姓为己任,终其一生,践行着爱民、敬民、为民的铮铮誓言,将丰碑立在百姓心间、天地之间。而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之流,以升官发财、加官进爵为目的,3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对百姓疾苦置若罔闻,将理想信念付之一炬,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锒铛入狱,为百姓所不屑不耻。“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心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矛盾凸显期“三期”叠加的当下,党员干部唯有处处以造福群众为己任、以为民服务为坐标,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才能彰显自身价值,赢得群众信任,不断将改革发展事业推向深入。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应做到“每日三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古人每日“三省”以达到不断完善自己的目的,当代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也要做到“每日三省”。“为官不严乎?”“严”字打头阵。凡事若不能讲一个“严”字,那么必然会给有心人缝隙可钻。践行“三严三实”,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严要求,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作为为官的基本行为准则。纵观十八大以后落马的官员,都是因为放松了对自己“严”的要求,才导致了权利欲望膨胀,最终锒铛入狱。只有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能防微杜渐,坚守清廉本色。“为事不实乎?”“实”字是中心。“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和精神,代表一种干事的态度,领导干部要有“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态度,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政治生活,才能真抓实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少曾经“名噪一时”、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究其原因,就是在任领导干部不求“实”只求“显”。只有坚持“实”的原则,才能在服务群众中出实招、干实事、见实效。“为民言而不行乎?”无论“严”还是“实”,最终还是要落在“行”上。践行“三严三实”要成为当代领导干部的每日必修课,从严行,从实行,少说多做,即知即行,立行立改。焦裕禄、谷文昌等“四有干部”,正是将“三严三实”践行于为官为事的每时每刻,才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竖立起了群众心中的丰碑。若不能将“三严三实”落实到为民服务中,又何谈肩负起组织的重托,承载起群众的期盼呢?4当代领导干部应当做到每日“三省己身”,从“严”上发招,“实”上用力,最终落实于“行”,让“三严三实”真正成为为官干事的一种自觉,一种新常态。干部能上能下关键要“真下”近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明确重点是解决领导干部“能下”问题,这是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干部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受传统的“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影响,导致领导干部“不愿下”、“不想下”;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制度短板,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导致一些被“问责”的干部要么“免职不降级”,要么风头一过又“官复原职”。这种“该下而不下”、“有进没有出”的状态,不仅会助长“庸懒散”、“为官不为”的不良风气,而且容易堵塞上下流动的通道,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铲除庸懒散官生存的土壤,健全制度是根本。《规定》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专项规定,聚焦“不正、不为、乱为”三大为官问题,明确4类干部要坚决调整、6种“能下”的渠道,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切实弥补了制度短板,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必将在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奋发有为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严是爱,宽是害,严整治家家兴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落实责任是关键。“下”必然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某些障碍,甚至还会给自己“惹麻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必须具备担当精神,克服“老好人”思想,对干部常扯袖子敲木鱼,抓早抓小抓常,能力不够就调整、有问题就处理、违法乱纪就问责。只有让“下”成为一种应有之态,让肯干的受激励、不干的受惩戒、慢干的受鞭策,才能切实激发干部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全部精力凝聚到改革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