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美国政府体制的基本原则一、共和制二、民主制:代议民主制和立宪民主制二、权力分立与制衡三、联邦制四、总统制一、共和制目前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制主要有两种:君主制和共和制绝对君主制:以世袭的君主作为国家元首,并掌握最高权力君主立宪制:以世袭的君主作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照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制: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可以分为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美国共和制总统:全国选举;每一任期四年;国会议员:由人民选举;每个州的州长和参议员和众议员也是选举并有任期。讨论:美国为什么要选择共和制?为什么不是君主制?二、民主制:代议民主与立宪民主制度1、谁在统治?2、政治权力源泉3、直接民主的典范4、直接民主危险5、代议民主6、立宪民主1、谁在统治?什么是政治?政治的一个最根本问题是,哪一个人或团体通过政府来控制社会?何人得到何物?社会利益如何在民众中分配?谁拥有做出决定的权力?亚里士多德:正常政体………变态政体君主政体:某个人统治僭主政体;贵族政体:少数人统治寡头政体;共和政体:多数人统治民主政体;混合政体不同政治导致不同政体:2、政治权力的源泉政治权力来源是什么?政治权力来源:(1)权力来源于上帝(神)(2)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论自然状态——社会契约——政府(3)权力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4)枪杆子;习俗与传统美国国家权力来源是什么?Weholdthesetruthstobeself-evident,thatallmenarecreatedequal,thattheyareendowedbytheirCreatorwithcertainunalienableRights,thatamongtheseareLife,Liberty,andthepursuitofHappiness.Thattosecuretheserights,GovernmentsareinstitutedamongMen,derivingtheirjustpowersfromtheconsentofthegoverned.---Thedeclarationofindependence美国宪法:序言我们合众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并保证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91年修正案-权利法案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第四条修正案: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第五条修正案: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不得受判处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行之审判;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判例:丹尼斯诉合众国案(Dennisv.U.S.)。冷战时期,美国共产党总书记丹尼斯等12名高级领导人被联邦司法部指控散布教唆和鼓吹以暴力推翻和破坏美国政府的煽动性言论,并被联邦地区法院判罪。丹尼斯等人认为他们并没有任何主张以暴力颠覆政府的实际阴谋,并援引宪法修正案第1条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提起上诉。1951年,联邦最高法院以7:2多数驳回了丹尼斯的上诉书。首席大法官文森(F.M.Vinson)代表多数派在裁决书中宣称:“凡当言论对于完成法律所禁止的罪行具有巨大而潜在的祸害之可能性时,对这种言论就应当予以制止。”政府可以采取行动反对颠覆政府的阴谋和企图,尽管这些企图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共产党的言论虽无明显而现实的危险,但对国家安全已有巨大而潜在的危险,政府有充分的实际理由予以限制,不能到迫在眉睫时再采取行动。但到了1957年,最高法院审理了与丹尼斯案性质相同的耶茨诉合众国案(Yatesv.U.S.),以6:1多数推翻了丹尼斯案建立的原则。最高法院的裁决宣称法律禁止的是“鼓吹采取具体行动”而非“鼓吹抽象的思想和原则”,强调区分一般讲授革命思想和具体主张非法行动,承认任何人都可以宣称有推翻政府的权利,只要这种说教不是公开地提倡具体行动。因此,最高法院认为仅仅根据美国共产党提倡和教育用暴力推翻政府的抽象理论,不足以构成史密斯法欲治之罪,从而推翻了联邦地区法院对涉案美共领袖的有罪判决。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该案于1954年5月17日由美国最高法院做成决定,法院判决种族隔离本质上就是一种不平等,因此原告与被告双方所争执的“黑人与白人学童不得进入同一所学校就读”的种族隔离法律必须排除“隔离但平等”先例的适用(该先例由普莱西诉弗格森案──所建立)因此种族隔离的法律因为剥夺了黑人学童的入学权利而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所保障的同等保护权而违宪,该法律因而不得在个案中适用,学童不得基于种族因素被拒绝入学。因为本判决的缘故,终止了美国社会中存在已久白人和黑人必须分别就读不同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现象。马普诉俄亥俄州案:克利夫兰的警察在没有搜查许可的情况下查抄了多瑞·马普的家并发现淫秽材料,州法院判处他有罪;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宪法第四条修正案和第十四条修正案的“适当法律程序条款”保护她不受不适当执法程序之害。3、直接民主的典范古希腊雅典的政治体制雅典的公民就所有法律进行辩论和表决1、立法机构由所有公民组成“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2、主权在民、轮番为治:抓阄3、崇尚法治、绝禁人治:“陶片放逐法”为什么说雅典的民主是真正民主的楷模?美国可以实现直接民主吗?4、直接民主的危险直接民主可能有什么危险?(1)大众被认为缺乏足以实行自治的教育水准,很容易受到煽动家的影响(2)很可能剥夺少数派的权利(3)直接民主——暴民政体私利与公意?公民权利侵犯如何解决呢?可能方法:直接民主-代议民主;权力分立与制衡;法治;5、代议民主美国政府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主权)1)人民通过选举过程掌握高于政府的权力,但决策完全由当选官员做出。议员和行政官员2)民主政府原则:普选制(自由和竞争性选举);多数原则;总统、参议员甚至不是大众直接选举?6、立宪民主美国法律(宪法)规定了政府的基本结构及其活动的限度。美国宪法详细规定了总统、参议员、众议院、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人民权利。怎样认识美国民主?三、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美国政府权力分立表现在哪里?美国政府权力制衡表现在哪里?(一)多层次-权力分立1、联邦与州之间权力分立2、联邦政府内部三权分立立法权——国会(参议院、众议院分权)行政权——总统司法权——联邦最高法院3、州政府内部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分立(二)美国政府-权力制衡1、联邦和州政府相互制衡?%$#表现?2、联邦政府之间相互制衡-国会可以以弹劾等诸多形式限制总统;-总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形式限制国会的权力-联邦最高法院则可以通过违宪审查的形式限制国会的立法权;-总统对司法权也有制约:提名联邦法官-国会对总统提名的联邦法院法官和内阁官员具有否决权-参议院与众议院相互制衡民主共和制总统白宫国会最高法院为什么要实行权力分立?权力制衡?尼克松总统弹劾案(三)权力分立和制衡依据1、分权学说洛克两权分立、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孟氏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孟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同一个人或者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制裁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2、文化制度传统-混合政体论:君主政体的权威和力量、贵族政体的知识和智慧、民主政体的自由和平等罗马的政制代表着最好的国家政治制度,执政官——军事、公共事务元老院——公共资金管理、重大案件审理、外交权人民大会——批准或否决法律、选举行政官员、和平与战争、判处死刑,休战或缔约英国?公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古罗马权力权力关系图3、基督教-人性恶论人生下来就是性恶的。人为什么生来就是恶的?权力分立和制衡的目的是什么?(四)权力分立和制衡的目的制约权力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美国人的权利和自由: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私人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权利;选举和被选举权利;和向政府请愿的权力等等四、联邦制(一)中央与地方三种政治安排方式:单一制邦联制联邦制单一制、邦联制、联邦制区别是什么?单一制——政府权威掌握在全国性或中央政府手中邦联——是一个由独立国家组成联盟联邦——通常是根据一部成文宪法,在中央政府和地区性政府之间分配权威。联邦制是两个或多个分享权力的政府对同一地理区域及其人口行使权力的体制。中央政府地方/州地方/州地方/州地方/州地方/州中央政府单一制邦联制三种政府体制中权力的流动:怎样理解?中央政府地方/州地方/州地方/州联邦制三种政府体制中权力的流动(二)美国选择联邦制的原因为什么要实行联邦制?原因:1、既保持州的传统和权力,又能建立一个能够处理公共问题的强大的全国性政府;2、幅员和地区隔绝使单一制难以实行;3、联邦主义使中央可将许多职能转给州或省,接受这些责任的较低级别的政府而非中央政府可成为政治不满的集中对象;4、联邦主义使政府与人民更贴近,人民可以更直接了解和影响政府部门和政策。(三)联邦和州政府权力分配及其原则1、权力分配:宪法赋予权力全国性政府全国性政府和州政府州政府明示权力:发行货币处理对外贸易管理洲际商业宣战组建并维持军事力量建立邮局建立低于最高法院的法院共有权力:征税借款制定和实施法律建立法院提供大众福利准许建立银行和公司保留给各州权力:管理州内商业进行选举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公共道德维护公共卫生建立地方政府批准联邦宪法-修正案建立州民兵默示权力:制定为行使上述权力和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任何部门的其他一切权力所必要且适当的所有法律2、权力分配原则:1)、授予联邦政府权力明确列举(授予和禁止);2)、宪法未授予全国性政府、也未禁止给各州的权力由各州和人民保留;3)、至上条款:合众国法律是全国最高法律;为什么要明确列举联邦和州权力?为何规定至上条款?为什么要明确列举联邦和州权力?列举联邦权力主要是限制其权力;列举州的权力是为了保护州和人民权力;为何规定至上条款?规定至上条款的目的是防止联邦的分裂;使得中央政府具有一个联邦国家的正常权威。对绝对民主真正起着天然制约作用的是联邦制度,它通过州政府保留权力来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又通过出让部分权力来限制州政府的权力;这是美国对政治理论做出的不朽贡献,因为州的权力既是民主的实现,也是民主的保障。——法国:托克维尔(四)、围绕权力划分的持续争端1、二元联邦主义:战后几十年强调联邦和州的政府权力范围划分分层蛋糕;2、合作联邦主义各州和联邦政府进行合作,以解决复杂共同问题。联邦向各州提供款项,以帮助住宅援助、福利计划、失业补助和其他计划的开支。各州被要求负担其中部分费用。3、新联邦主义联邦与州政府合作,但不能干预州内部具体事务五总统制根据行政与立法关系,可分为:A.议会制模式;B.总统制模式;C.混合模式;a.半总统制模式;b.委员会模式你能够说出以上不同模式的区别吗?(一)议会制模式议会为国家的主权者和权力中心;1、议会主权原则。1)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2)下议院多数党领袖出任内阁首相,执掌最高行政权,对议会负责,接受议会监督;3)、立法与行政之间的相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