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水利局岗位职责第一部分市水利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拟订水利和小水电工作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管理全市水文工作;归口管理节约用水工作。(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六)配合市有关部门制订水利和小水电的财务管理规定及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业的综合开发管理工作。(七)编制、审查上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归口管理河道清障、采砂等工作。(九)主管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机电排灌、城市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十)对水利和小水电工程进行行业管理;指导水利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市局直属单位。(十)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十二)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管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二部分领导岗位职责一、揭阳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市水利局的全面工作;领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及机电排灌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四)组织做好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的三防业务工作和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五)依法行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职能;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六)负责抓好市直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计划生育、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七)指导本辖区内的水利科技及信息化业务工作。(八)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揭阳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责(一)(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协助局长领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制订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四)负责分管局办公室、工程管理科、市引榕工程管理处、市三洲水利管理处、市水利水电设计院、市勘测队工作。(五)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工作。(六)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揭阳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责(二)(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协助局长领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制订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四)负责分管局信息化工作,水政水资源科、移民办、市农村机电局、市横江水库管理处工作;负责联系市龙颈水电厂、市北山水电厂有关业务工作。(五)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工作。(六)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揭阳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责(三)(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协助局长领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制订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四)负责分管工程建设科、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市水利局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市质监站工作。(五)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工作。(六)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揭阳市水利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制订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三)负责分管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市水利水政监察支队工作。(四)负责督促市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五)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制订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三)负责分管市三防办工作。(四)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工作。(五)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七、揭阳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制订分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三)负责局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工作,分管市第二自来水公司工作。(四)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工作。(五)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部分各科室岗位职责为了提高行政工作效能,调动科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优化办公秩序,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和科室现有在岗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科室岗位责任制。【办公室】一、办公室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件、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宣传报道、信访接待、会议组织等行政事务工作。二、岗位职责(一)办公室主任:1.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2.对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负总责,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计划生育和业务学习;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4.协调好上下之间、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使局机关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5.及时做好承上启下,上呈下达工作;协助局领导抓管理、抓落实、抓反馈,当好参谋助手;6.负责收文拟办意见,发文审核;7.负责部分支出单据审核,分管食堂、总务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一: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抓好分管负责工作;2.分管保密、安全保卫工作,拟订保密工作年度计划、总结,3.负责文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4.分管汽车管理、出车安排,督促落实车辆管理制度;5.分管负责信访、应急管理工作;6.负责部分单据审核;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科员二: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抓好分管负责工作;2.分管负责综合调研,组织起草局综合性文件、资料;3.分管负责宣传报道,及时组织报送新闻稿件;4.分管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搜集,及时向领导、上级部门提供水利信息,向下属单位通报有关信息;5.负责冬修水利工作,做好冬修水利计划,收集、上报冬修水利工作情况;6.组织好局各类工作会议,健全会议管理制度;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科员:1.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件、会议资料、调研报告,按时完成局资料汇报;2.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新闻宣传,及时报送新闻稿件,定期出版新闻简报;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一:1.负责揭阳市水利局政务网站管理、资料更新;2.负责电子公文收发、电子监察窗口及保密工作;3.负责企信通的编辑发送;4.协助做好资料、水利简讯工作;5.做好会务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人员二:1.负责资料打印、装订;2.负责秘密文件打印,秘密文件保管、退交工作;3.协助做好行政事务工作;4.做好会务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人员三:1.负责做好文件收发和文件传阅工作;2.负责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收集、借阅、移交制度,每年5月份完成档案归案工作;3.负责做好秘密文件接收、传阅和退交工作;4.负责做好电子监察录入工作;5.做好会务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人员四:1.负责做好会务工作;2.协助做好文件收发、电子监察窗口、打印资料等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总务:1.执行财经法规,按规定做好出纳工作;2.负责办公用品购置、分领工作,执行实物领取登记制度;3.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建立实物领取台帐,固定资产登记,定期清查、登记,做到帐实相符;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人事科】一、人事科主要职能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和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协同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二、岗位职责(一)科长:1.负责人事科的全面工作,对科室的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负总责,抓好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计划生育和业务学习;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人事工作;3.充分发挥人事部门作为局领导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协助局领导抓管理、抓落实、抓反馈,当好参谋和助手;4.协调好上下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使科室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市直水利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6.负责指导局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党务、教育培训工作;7.认真协助局领导班子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副科长:副科长一: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人事有关业务工作;2.协助科长做好干部职工的人事任免、干部考核及公务员登记工作;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4.负责市直水利系统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政工系列职称报评业务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科长二: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人事有关业务工作;2.协助科长做好党务、纪检监察有关业务工作;3.负责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4.负责市直水利系统资料信息、干部培训、安全生产、科教、宣传教育、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报评业务等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工作人员: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人事有关业务工作;2.协助科长做好市直水利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名册的统计上报及相关工作;3.负责局党组、纪检组、党委、纪委及科室印章的管理工作;4.负责共青团、科内文件收发、科室内勤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劳动工资、妇女、计划生育及有关报表等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计划财务科(加挂审计科牌子)】一、计划财务科(加挂审计科牌子)主要职能拟订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协助中小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核和申报;组织对水利基建项目、堤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各种政策性的收费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财务管理;配合市有关部门制订水利行业各项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水利综合开发工作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二、岗位职责(一)科长:1.主持计财科(加挂审计科牌子)全面工作;2.对科室的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负总责,抓好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计划生育和业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