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明确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应负的责任,积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全过程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在组织和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基本职责。2、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积极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条件。(3)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拟订、决策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4)审核、批准、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对先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5)做好安全、环保组织管理机制建设,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政令畅通、有序规范,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卫生、环保的工作环境。(6)为从业人员提供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及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机会,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年审工作,做到持证上岗。(7)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对有毒有害及风险作业,应做好危害告知和预防措施工作。(8)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出租或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的部门和个人。对承包、承租部门应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签订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统一协调管理,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监督、考核。(9)开展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建立紧急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和预案,保障安全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10)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医疗保障。(11)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努力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不得违法骗保,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司形象。2、党委书记安全工作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行政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法律、法规、法令。(3)定期听取行政对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将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进行研究讨论。(4)督促各部门党支部定期研究讨论本部门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5)责成各部门党支部经常教育党、团员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6)重视对党员干部参与安全工作的考察,在考核党员干部业绩时,须有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工作要求。3、工会主席安全工作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监督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3)按照国家实行的公司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实行群众监督。(4)支持行政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并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议事日程。(5)充分发挥群众劳动保护监督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布置、检查各级工会对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和绩效。(6)组织参加上级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竞赛、评比等各项活动,积极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协助行政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和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行政做好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各项防范措施及做好稳定工作。4、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代表公司法人在有效组织生产的同时,具体领导安技环保部业务工作的开展,督促各部门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公司“大安全”管理政令畅通、管理到位、责任到人。(3)对公司人、机、物、料、环的安全、卫生及环保工作的可靠性负责,对公司产品的优质、安全、环保可靠性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绿色制造,(4)组织、决策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计划时,应督促安技环保专项经费的有效投入和合理使用,保证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5)领导、拟定、实施生产作业计划时,应符合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到均衡生产、人文关怀,保证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的执行到位。(6)组织开展对各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7)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排除,重大隐患要亲临现场认定、决策,并督促及时整改。(8)监督各部门按照国家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并确保改进措施的实现,坚持对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9)组织、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5、各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条例,以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目标,组织、领导、督促、考核所分管范围各部门安全、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3)在审定各类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使之符合安全、环保要求。(4)在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有关技术规程、制度时,应使之符合并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技术规程和制度、标准。(5)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申报审批的管理规定。(6)责成分管范围的有关部门按照《机械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实施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保证人、机、物、料、环达到本质安全。(7)责成分管范围的有关部门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有关体系管理要素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严格执行对各类事故的及时上报制度。(8)组织或参加分管范围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坚持对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6、总工程师安全工作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在引进各项技术方案时,必须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3)在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简称:“四新”下同),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安技环保措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防止因预控措施不当留下重大事故隐患。(4)认真审签本公司产品技术设计方案(包括产品开发、产品技改)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对审签结论意见、批示的正确性、可靠性负责。(5)对生产工艺路线、工艺方法等进行检查、评估,发现有危及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与健康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时,应责成有关技术部门及时改进。(6)参加对重大安技环保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实施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督促安技环保技改措施的实施到位。(7)对分管范围内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树立技术工作为生产全过程和为用户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环保可靠性负责的观点,努力做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7、公司财务总监安全工作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技环保技术措施费用和隐患整改费用的落实到位。(3)在组织编制、审查年度、季度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环保技术、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安全宣传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等经费单列建账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4)责成资产财务部按实际需要和实施情况,及时支付安措费用,确保整改措施到位。(5)对新、改、扩工程项目和“四新”项目的财务决算时,应督促、检查“三同时”的执行请况。(6)对公司内、外各工程承包,相关方不办理和履行安全协议或凡未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签字的完工项目不予结算。8、总经办管理部门领导职责(1)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副职和支部书记与行政正职同责。(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及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通知,做好记录,督促考核责任部门的严格执行。(3)组织编制并颁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文件,推行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4)组织开展“6S”现场管理,确保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并对“6S”管理绩效进行考核。(5)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协助总经理蒋安全和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评表彰。(6)在起草行政年度职代会工作报告时,须将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接受群众监督。(7)凡公司经理办公会有讨论、决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时,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会议纪要和有关决议下发有关责任部门执行。(8)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开展现场办公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并及时拟定现场办公纪要,协调和考核有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9)负责审核、校对、打印、保存、发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文件、制度,并考核贯彻执行情况。(10)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资、材料及吊索具、电动工具、劳保用品用具等物资、材料、用品、用具的采购、运输,严格执行报审程序,严格供货方资质审查,做好采购入库管控工作。(11)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五十四条规定,做好电池、电子产品、打印机墨盒的采购、废弃回收处理工作,保存好处置转移清单备查,确保公司贯彻环保法规、条例的执行到位。(12)负责经常对小车班驾驶人员的安全文明行车教育,督促做好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认证工作。9、规划发展管理部门领导职责(1)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副职和支部书记与行政正职同责。(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在制定本公司年度规划和中、长远发展规划中,应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计划、目标及实施完成记录,对公司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3)在编制公司技改规划、确定公司新、改、扩建工程和采用“四新”项目时,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办理“三同时”审批手续,并做好过程控制和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竣工验收工作并留档备查。(4)参加制造设计与生产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及时发现设计缺陷和不安全因素,并督促及时改进,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植根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全过程。10、办公室领导职责(1)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在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具体指导下,对本集团公司开展的安技环保工作目标达成负责。(3)提出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