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室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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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群众工作室工作职责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落实上级群众工作机构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本辖区的群众工作。2.掌握舆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收集上报社情民意,发现苗头隐患。做好信息收集、办理、反馈,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群众意见收集室。3.化解矛盾。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做好思想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规范有序信访。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家庭(楼院)建设,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社会矛盾调处室。4.服务群众。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对群众需求事项提供代理代办、民生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工作室建成便民服务室。5.丰富文化生活。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逐渐提高广大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科学致富能力,把群众工作室建成群众文化娱乐室。6.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创新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抓好党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群众工作室建成基层组织培训室。群众工作室主任职责1.负责村群众工作室日常工作。2.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群众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室各岗位工作开展和落实。3.安排分配工作室各岗位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项登记、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4.细化工作任务,指导监督群众工作室各岗位、网格信息员开展各项工作。5.主持召开群众工作室工作例会,全面掌握辖区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6.组织落实群众工作室工作制度,带头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按序开展工作。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群众工作室接访制度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能当场告知其转送、受理等情况的,应当场告知。2.收到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在2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3.收到信访人的复查、复核请求,应在2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审批;领导批示后,应在当日转送有关部门办理。4.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限要求的,应限期办结;未另行要求的,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结。5.规范服务。群众工作室受理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群众工作室工作流程办理,其规程和时限参照《信访条例》。6.文明服务。接访工作中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听取,细心记录,诚心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举止端庄,用语文明,亮牌办公,坚守岗位。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制度1.呈批。群众工作站(室)在登记表相应栏目内提出部门意见(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交负责领导批示。一般信访问题由主管领导批示,重大紧急、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事项,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交办(转送)。根据有关领导的批示和信访问题所涉及的有关责任、性质等方面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并说明办理时限、办理要求(阅处、调处、领导包案、报结果、复信访人等)等。3.领导包案。对集体性上访、反映问题涉及面广、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办理期限,原则上在60日内办结。4.催办。对办理单位未能按期予以办理完毕并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办理单位上报延期报告说明逾期办理的原因,延期一般不超过30日。5.上报。办理单位按转办单位的要求或领导的有关批示,按时办结信访案件,并将办理结果向交办的行政机关或有关负责人报告;不能按期办结的应说明情况。6.复查。对信访人提出的符合《信访条例》规定的复查请求,协调区政府组成复查工作组给予复查,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如发现办理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有错误的,可直接处理或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处理。7.结案归档。根据办理单位的报告情况及时办理结案手续,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接访下访人员:群众工作站(室)负责人和成员。2.接访下访时间:坚持每月2次的“主任接待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每周1次的“社区工作日”、“居民(村民)开放日”制度。群众工作站(室)主要负责人每月接访下访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工作自行安排。3.接访下访对象:来人来访或来信来电的群众,生活困难群众和有邻里纠纷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及相关群众,中央、省、市交办、上级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社会矛盾当事人,市、区领导信访接待转交的社会矛盾涉及人员,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涉及人员及挂牌交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社会矛盾当事人,各类积案、难缠案、超期不能办结案件当事人等。4.接访下访方式:(1)接访。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告知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及接访时间、地点和形式,使群众既广泛知晓,又有序参与。采取预约接访和随机接访两种方式进行,预约接访时,群众工作站(室)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与来访者预约,准备好来访者相关资料和提出接访建议由领导约访。随机接访时,由领导干部到群众工作站(室)坐班接访。(2)下访。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的村(居)开展带案下访,到群众工作站(室)参与定期接访,并采取约谈信访对象、召开协调会等形式,抓好社会矛盾的调处化解工作。5.接访下访的主要任务:(1)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问题到第一线去发现,到第一线去解决,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农民家园、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3)督促基层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认真做信访维稳工作。(4)依法、依规、按政策,具实调处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要信访案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办理质量。(5)督促做好群众工作,推动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和专项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工作调查研究制度为深入了解掌握基层工作实际情况,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弘扬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的精神,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调查研究的目的。按照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攻坚行动,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群众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诉求和愿望,正确分析群众工作形势和动态,切实当好领导机关的参谋和助手,为社会大局稳定和群众工作提供意见建议。2.调查研究的内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单位解决信访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群众工作机制创新的情况。3.调查研究的方式。采取随同领导督导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4.调查研究的时间。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活动,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开展调研;领导干部每季度一次到基层调查群众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每半年深入到帮扶联系点调研。并在调研过程中,要深入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或建议。调研结束后要撰写工作调研报告。信息收集上报制度1.社会矛盾信息收集上报是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将信访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落到实处。2.有下列或类似情况,各单位和各部门在做好处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群众工作站(室)报送,并及时续报处理进展情况:(1)接待2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且上访群众有过激行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如聚集在单位门前,阻塞交通、在到镇、市上访途中等);(2)集体上访人数10人以上且有可能上区、市集体上访;(3)上访人数虽不多,但反映的问题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上访人员有跨地区串联倾向、串联的;(4)当地发生涉及人数较多的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重大事件;(5)携带枪支弹药、利器、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访或在上访中扬言制造事端和自残自杀的;(6)其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情况。3.对拟报送的紧急重大信访信息,核实清楚后再上报。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先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书面汇报。4.紧急重大信访信息直接电话或电传报告区信访部门。群众工作室工作例会制度1.网格每周召开一次,村每半月召开一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区上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预防排查调处工作例会。2.会议召集:由各级调解组织负责人负责召集并主持。3.出席人员:各级调解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社会管理中心(办、室)副主任、群众工作站(室)副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和调委会成员单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负责人,以及调解组织工作人员。4.会议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工作完成情况,布置近期工作任务,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习交流典型经验和做法。5.会议安排:各级调解组织负责确定例会议题、议程,并负责安排会务、做好记录、编发简报等。6.会议落实: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各级调解组织负责人督办落实。群众工作室督导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群众工作站(室)职能职责,规范工作秩序和程序,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1.督导检查的内容: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事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情形进行改进建议。2.收到改进建议的承办单位应当在1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3.督查督办要始终贯穿于群众工作事项办理的始终。4.督查督办可以采取电话督办、发督办单、约谈、派人督办等形式。群众工作室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按上级要求及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对不重视群众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反映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①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拒不作为从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2)有下列情形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①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群众反映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②对群众反映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群众重大损失以及严重社会影响的;③在处理群众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④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群众工作室工作制度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规范群众工作站(室)工作人员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1.群众工作站(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1)严格信访制度,以法信访,不徇私舞弊;(2)清正廉明,不接受信访人的馈赠或吃请;(3)对辖区内的问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把矛盾上交;(4)办理群众工作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5)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和迫害信访人。2.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1)热情接待。接待人员接待来访群众态度要热情、文明、以礼相待,切忌简单、不耐烦或态度生硬、敷衍应付、推诿了事。(2)认真听记。接待中要耐心、细致、诚恳,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把反映的问题客观地记录下来,要把握事实,然后交代来访人应知的方法和顺序,尽可能使其满意。(3)恰当处理。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查处的原则,能当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说明原因,对紧迫性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要尽可能查清情况,及时汇报,妥善处置。(4)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属于实际问题,有的属于认识问题,因此既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更要注重解决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实事求是地做好思想疏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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