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京杭运河高新港区工程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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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苏州京杭运河高新港区工程公众参与二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海大学环境水利研究所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1地理位置苏州京杭运河高新港区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通安镇,处京杭运河苏州段7K+650~9K+500。港区分布在京杭运河西南侧,东面与沪宁铁路紧邻,西面与苏州西北绕城高速和312国道相近。1.2主要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包括7个1000吨级泊位和12个500吨级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综合年吞吐量920万吨,未来货种为矿建材料、钢材、水泥、木材、金属矿石、煤炭。1.3建设规模苏州京杭运河高新港区建设规模为:综合年吞吐量920万吨,7个1000吨级泊位和12个500吨级泊位。1.4投资及工期安排工程总投资:21363万元。计划工期为18个月。1.5评价单位河海大学环境水利研究所1.6建设单位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2、环境保护目标本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西方约1100m的新合村、东南方约200m的五家村,东南方约300m的下山村和北方约500m的横锦村。3、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3.1水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质量本段京杭运河水体PH、COD、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的监测值均能达到Ⅳ类水标准的要求,但SS、氨氮、石油类、DO的监测值超标。施工期水环境影响(1)码头航道疏浚、港池开挖产生的水环境影响码头航道疏浚、港池开挖以及清理施工期间作业悬浮物发生量在2t/h左右,大部分在短距离的沉降后沉入河道,少部分随水流水平迁移,对京杭运河水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局部水体SS浓度升高。(2)陆域施工人员污、废水的水环境影响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接入苏钢厂生铁高炉污水处理站处理;含油废水接入隔油池,经除油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苏钢生铁厂高炉污水处理站处理,不会对运河水环境产生影响。(3)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环境影响施工期船舶油污水日产生量约为1m3,含油污水的产生浓度一般为5000mg/l左右。按有关规定,这类船舶安装有油水分离器,经处理后石油类浓度为15mg/l,则石油类排放量约为0.015kg/d。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最大发生量为6m3/d,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400mg/l,2BOD5200mg/l,SS400mg/l。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在码头区域排放,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船接收。(4)其它废水的水环境影响结构施工时的砂浆、石灰等废液,以及建筑材料堆放时产生的初期雨水若处置不当,会污染周围环境。因此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期的砂浆、石灰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②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以免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建筑材料经济损失。施工期污水由于量小且较为分散,可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来减轻其不利影响,其给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可逆的、一般性的,一旦施工结束,影响也就消除,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良影响。营运期水环境影响(1)到港船舶污、废水的水环境影响到港船舶废水包括含油舱底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苏州市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因此正常情况下,到港船舶污、废水不会对京杭运河水质产生影响。(2)港区污、废水的水环境影响港区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接入苏钢厂生铁高炉污水处理站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质量该地区空气质量良好,SO2、NO2、PM10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运输及施工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施工人员因生活使用燃料而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烃类物等。施工过程中还会产生粉尘,这些都将会造成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并且以粉尘污染的危害较为严重。但是施工期的不利影响都是暂时性的,所以影响不大。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经计算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排放NO2所产生的最大日均浓度增量为0.0301mg/m3,叠加现状监测值后的日均浓度预测值为0.0731mg/m3;TSP所产生的日均浓度最大增量为0.021mg/m3,叠加现状监测值后的TSP日均浓度预测值为0.291mg/m3,仍能达到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3.3声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质量经监测分析,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施工外缘100m范围内。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打桩噪声、搅拌机、电锯、吊车等机械噪声,施工船舶噪声,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半流动性施工机械噪声等。经计算分析,施工机械距离场界30米时,白天场界可以达标;施工机械距离场界100米时,夜间场界可以达标。电锯噪声需距离场界100米,才能满足白天的场界噪声限值。由于施工现场往往是各种机械同时作业,噪声经过叠加会有所增加,因此,除了执行夜间打桩机禁止施工的规定外,结构阶段的高噪声施工夜间也应禁止。其它机械的施工应合理安排,限制夜间施工的时间。尽管施工噪声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通过加强管理,严禁部分机械夜间施工等措施可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而且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及其环境影响也随之结束。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港区装卸作业的机械噪声、港区作业的车辆及来港疏运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经计算预测结果可知,昼夜间噪声达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新合村距离港区约1100m,五家村约200m,下山村约300m,横锦村约600m,不会受到港区噪声的3影响。3.4生态环境影响水域生态系统项目所在的苏南运河支汊内浮游植物种类较少,主要以绿藻、硅藻、蓝藻为主。绿藻门最多。生物量非常低。浮游动物种类主要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等。其中轮虫最多。底栖动物主要有梨形环棱螺、铜锈环棱螺、中国圆田螺等30种底栖动物。其中优势种为霍甫水丝蚓、克拉泊水丝蚓、指鳃尾盘虫等。奈污染种类所占比例较大。支汊河中鱼的种类和数量均很少,主要鱼种为鲢鱼、鲤鱼、草鱼、鲫鱼和黄鳝。陆域生态环境现状拟建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通安镇苏钢新厂区南侧,属于工业用地。陆域生态环境以农业生态环境和工业厂区荒地为主,还有零星的房屋,原生植被已不存在。田埂间有些灌木,主要树种有杨、柳等。夏季的农业植被主要是水稻,冬季的农业植被主要是小麦和油菜。由于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高,人类活动强度较大,野生动物种类不多,主要为野兔、黄鼠狼、鼠、燕、雀、昆虫等常见品种。该地区没有珍稀、特有、濒危保护物种和其它需要保护的动植物品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支汊河华山港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和排除雨水,没有渔业养殖场,且河道中鱼类较少,施工期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有限。为了使悬浮物对水生物的影响降到最小,施工应选择枯水期为宜,应选用SS产生量较小的机械,同时对施工水域周围用木桩或毛竹打桩后,固定土工布,做成简便围堰以封闭区域,防止施工产生的SS对运河水质产生影响。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港池建好后,该区域水面变宽,水深增加,促进了鱼类饵料生物的生长繁殖,对鱼类的生长应当是有利的。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由苏州市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基本不影响周围水体功能,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很小。陆域生态环境影响总体上来讲,本项目占地造成了净初级生产量和生物量的一定量的减少,但是由于该地区的动植物品种为广布品种,没有珍稀、特有、濒危保护物种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动植物品种,所以对整个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不造成大的影响。随着主体工程完工后的港区绿化,将恢复植被面积34300m2,可以使本工程建设所造成的陆域生态环境损失得到一定的恢复。4、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⑴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砂浆、石灰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以免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码头面下设置冲洗水收集池,码头初期雨水和冲洗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收集池,然后通过潜污泵打入污水管道接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本工程不设污水排口。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竹笆或土工布围栏、在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期洒水,会大大减缓道路及弃土区扬尘对环境的影响。⑶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减少多种机械同步施工的同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限制夜间施工的时间。尽管施工噪声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通过加强管理,严禁部分机械夜间施工等措施可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实施对周边水、气、声,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予以减免。该项目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的选址与建设是可行的。6、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4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评价单位:河海大学环境水利研究所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9号联系人:华祖林联系电话:025-83786659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居民和职工。主要事项包括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工程情况、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工程的信息、认为本工程实施后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工程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联系zulinhua@sina.com;或来电至:025-83786659。9、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2007年2月6日至200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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