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监督是一种重要的监督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和运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和效力,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应当肯定,群众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起了很大作用。大量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主要线索都是由广大群众检举提供的,但是,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群众对政治失去了敏感,对腐败现象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见多不怪,冷漠麻木,产生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理;有的对消极腐败现象丧失信心,抱着“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悲观情绪,不愿节外生枝搞监督;加之个别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思想膨胀,腐化堕落,不敢接受群众监督等等。客现上直接弱化了群众监督的功效。要克服这些影响群众监督作用发挥的障碍,就要从教育入手,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观念;坚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向人民群众负责的思想;铭记“忘记群众就意味着背叛”、“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教训,充分认识群众监督的重大意义,从而增强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主人翁意识,唤起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和企业前途的使命感,引导他们主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实践证明,群众监督热情的高涨,必然会极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果,特别是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成效越大,对腐败分子惩处越严厉到位,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就越高。据有关资料,某地区曾公开处理了几起颇有震动的违纪案,结果事后当地群众监督举报情况骤然大增,因为群众看到了希望,监督的热情受到了激发;而在某县,几年来该县从未查处过一起有影响的案件,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结果当地便很少有群众监督举报,廉政建设工作缺乏活力。因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查办各种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肆意贪污受贿,侵犯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进行公开调查公开审理,用反腐倡廉实实在在的成绩让群众树立起信心,吸引他们参与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来,发挥聪明才智,积极献计献策,最大限度发挥出群众监督作用,从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众所周知,就机制本身而言,最主要的是要做到制度化和从实际出发。群众监督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形式、规则和程序,没有这些,群众监督便无法操作。只有用制度法规把这些形式、规则和程序确定下来,并得到强有力的保障,群众监督才能发挥出现实的效力。所以健全民主政治,不断完善保障群众监督机制,当务之急是要逐步健全当前行之有效的选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等,使群众能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基本权利,各级领导要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监督的意见,以增强群众监督的自信心和主动性;要大力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增加权力公开运行透明度,让群众知政悉情,为群众监督创造一个“阳光灿烂”的环境,以杜绝各种不良现象的滋生蔓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使群众监督的呼声和建议能及时反馈到决策机构,以保证决策的更加合理科学;要建立落实群众监督奖励措施,对群众监督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以鼓励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要坚决打击压抑、报复群众监督的行为,解除广大群众后顾之忧,以保证群众监督的实效性。多管齐下、构建格局,形成群众监督的健康良性循环,从而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新的成效。加强党外群众监督是健全和完善基层单位党内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积极推进企业改革,确保安全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目前国有企业的情况看,群众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从主观方面看,主体主动监督意识淡薄,客体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一是有些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有的领导干部自以为素质比群众高,没有必要接受群众监督;有的搞“两张皮”,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对来自群众的监督往往不太愿意接受,一提起职工群众监督就认为是群众挑毛病、找茬子、捅娄子。二是职工群众主动监督意识淡薄。一些职工群众出于对现实的考虑,未能真正履行监督权。有的认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容易得罪人甚至遭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认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即使监督了也达不到预期效果。从客观上讲,主要表现在职工群众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难以到位。一是机制不全,监督弱化。虽然《党内监督条例》对群众监督作出了规定,但需要有具体的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如对群众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还缺乏缜密的具体规范,监督渠道不够畅通。二是公开程度不够,监督乏力。目前,虽然中央和国务院对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群众真正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却不愿或不敢公开,造成群众监督无的放矢甚至猜疑或误解。一是要切实抓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巡视监督等为基本形式的监督作用。做到反腐败从基层做起,层层监督,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站段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监督作用,使广大群众能够广泛参与监督,进行反腐败斗争。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定期从群众中收集情况,并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通报有关反腐败的有关情况,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二是要健全举报制度,认真对待举报线索,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广泛设立举报信箱,如电子邮件、专用信箱等,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并要认真对待举报失误与诬告陷害的线索,搞好保密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者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动员职工群众参与举报腐败分子,是揭露、惩治腐败的有效方法。一方面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收集案件线索,不能被动地等待职工群众的举报;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走群众路线,完善案件举报制度,及时获取有意义的案件线索。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对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是非常有益的。三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也是“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新闻舆论是党的喉舌和工具,而舆论监督就是指通过新闻媒体的传播进行公开、广泛、有效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独特的监督途径,具有独特的监督效果。一些腐败分子声称:不怕上告,就怕见报。因为他们的丑行一旦被媒体曝光,上面的“关系”就是想遮掩也来不及了。因此,在实践中,舆论监督不容忽视,也不能忽视。各级组织要积极支持舆论监督,加强对舆论监督的引导,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四是要积极探索有效监督形式,依靠群众参与,畅通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党代表、职工代表、特邀监督员等在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从而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处于一个良性的运行环境中,做到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时既出于正当的目的,又不滥用权力;做到既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又要时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当好公仆,不能把自己置于群众之上,而要把自己融于群众当中,必须注重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吸收群众、引导群众、发动群众,做到时刻离不开群众,使权力运行在职工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