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鸿置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老带新”客户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一、奖励对象本政策之奖励对象仅为签约老客户二、客户确认原则1、“老带新”客户的身份必须在新客户首次来访时就予以确认,逾期无效。同时,一名新客户仅限提供一名推介老客户名单。2、新客户在首次来访时,必须要有老客户陪同,如没有陪同必须要事先于销售经理级以上人员电话确认后,方作认定。都应在我司提供的“客户来访登记表”中予以声明为“老带新”客户,并填写推介的老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当事值班的经理必须给予签名确认,逾期无效。3、在新、老客户均完成合同签约后,进行“老带新客户证明单”的填写,新、老客户均须签字确认(联名购买的须有所有新客户的共同签字)。4、以下情况不视作“老带新”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及子女关系、一人购买多套房屋。三、奖励方式1、本政策采取现金奖励,当新客户与我司签署购买住宅合同,且新海南新鸿置业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客户购房款全款到账后,按每套5000元每套的作奖励。2、老带新客户额外获得2012全年任何时间间国内任何一个地方到海南来的机票一张。(仅限老客户本人使用)四、奖励金适用对象本奖励金仅适用于签约老客户。本奖励金不允许转赠、底扣房款。五、活动周期本次老带新适合于2012年1月1日——2012年7月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