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山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2.2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家组组成及职责2.3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3监测、预警、确认与报告3.1监测3.2预警3.3确认3.4报告4分级响应和终止4.1应急响应原则4.2分级响应措施4.3应急响应终止25保障措施5.1物资、经费保障5.2通信与交通保障5.3法律保障5.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5.5监督检查6后期评估7预案的制定8附则8.1名词术语8.2预案解释部门8.3预案实施时间31总则1.1编制目的2009年3月18日以来,墨西哥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毒A/H1N1暴发疫情,目前已波及到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世界卫生组织已宣布此次疫情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甲型H1N1流感警戒等级提升至第五级。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认真做好监测防范和应对应急的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象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宁波市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县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1.4工作原则1.4.1预防为主、堵外防内。提高全社会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4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甲型H1N1流感要加强监测、报告、预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当好参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1.4.3依法规范、积极应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加强监测、预警,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响应、有效处置。1.4.4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加强与农业、检验检疫、工商、教育、公安、财政、交通、科技、宣传、药监等部门通力合作,联防联控,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要严密监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根据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实施科学防控。1.4.5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积极与宣传部门加强合作,广泛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个人卫生,提高社会防控水平。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2.1.1组织机构成立象山县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翁英豪5副组长:叶为民鲍春华左伟陈琴吴林祥于瑞祥王立人成员:沈启英史济忠杨存军魏瑶琴徐爱军叶众杨志国吴才娟叶国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叶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监测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社区防控组、检查督导组。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和计财科牵头,疫情监测处理组与检查督导组由防保科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科牵头,社区防控组由社区办牵头。2.1.2领导小组的职责(1)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政策和措施,统一指挥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处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应急工作提供指导。(2)根据县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力量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行应急处置。(3)向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甲型H1N1流感以及应急处置情况。(4)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2.1.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县甲型H1N1流6感应急工作。(2)负责各组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有关疫情信息,做好上报工作并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信息联系。(3)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4)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完善预案和组织演练。2.1.4综合协调组职责(1)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防控工作的信息,编发简报,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2)跟踪国内外舆论,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组织开展对公众的宣传指导。(3)负责参与协调我县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救治工作,并做好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4)负责协调卫生应急工作中资金预算的落实和应急工作中的物资保障。2.1.5疫情监测处理组(1)负责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监测。(2)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3)指导开展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现场调查和疫点处理。2.1.6医疗救治组(1)根据卫生部的诊断治疗方案和省中医药诊疗指导性意见,指导各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2)组建、派遣医疗救治专家队伍。(3)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甲型H1N1流感诊断、7治疗和院感控制等相关知识的业务技术培训。(4)对全县卫生系统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2.1.6社区防控组(1)根据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制定我县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导性意见。(2)负责组织开展社区防控、公众的宣传指导和爱国卫生工作。2.18检查督导组(1)负责组织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的监督执法工作。(2)负责组织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2专家组及各专业小组由鲍春华同志兼任专家组组长,设公共卫生、医疗救治、检验检测3个小组。2.2.1公共卫生组叶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钱秀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徐建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宋世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侯志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2.2.2医疗救治组茅月存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胡国泉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8史志振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陈少奇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主任中医师王允明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李雅琴象山县中医院主任中医师王赛飞象山县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朱平光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练祥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刘晓凯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周建勤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韩荷玉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周赛亚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主管护师林建军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主管技师2.2.3检验检测组林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师张柳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2.2.4专家组职责:对确定甲型H1N1流感疫情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警、应急响应的终止、处置评估提出意见;承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2.3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2.3.1卫生行政部门(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9防控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和技术培训,对基层防控和应急工作提供指导。(2)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及发展态势,组织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3)按照规定向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甲型H1N1流感以及应急处置情况。(4)对基层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恐慌,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6)县级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为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备医院为县红十字台胞医院。2.3.2医疗机构(1)负责开展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2)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救治工作。(3)做好院内技术培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外环境。(4)加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治疗进展报告工作。(5)按要求采集、保存样品,专人专车送到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感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6)县级医院要成立院级包括中医药专家在内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及时救治病人,开展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治疗方法研究。(7)定点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10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8)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下各类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现发热伴有肺炎症状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应当立即转上级医院筛查,不得滞留病人。(9)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下其他非定点医院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发现可疑病例后,应及时用专用车送至县定点医院,并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报告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10)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2.3.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要确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进行疫情监测、信息收集、网络直报和分析工作。(2)负责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对现场进行调查消毒处置,开展对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3)及时收集、保存、送检样品。(4)负责对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负责对医疗机构防保科的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5)开展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与应急相关的技术研究,组织必要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药械、卫生防护用品的储备。(7)必要时组织进行应急预防接种、预防服药等措施。2.3.4卫生监督机构(1)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检分诊、11发热呼吸道门诊、疫情报告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和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落实。(2)围绕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3监测、预警、确认与报告3.1监测3.1.1监测机构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红十字台胞医院为县级监测哨点医院。3.1.2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三级甲型H1N1流感监测网络。3.1.3监测内容:(1)哨点监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哨点医院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可能涉及传染病的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每周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医院科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和门急诊病例就诊总数原始登记表”。(2)症状监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同时,发现下列异常流感样病例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对病人进行呼吸道隔离:1、二周内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流感样病例和发热病例;122、不明原因肺炎和青壮年重症流感样病例;3、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和出入境检疫人员中的流感样病例;4、发病前2周与来自甲型H1N1流感疫区人员接触的流感样病例;5、发病前2周到过发生甲型H1N1流感的养殖场或接触病死猪的流感样病例;6、人员出入境频繁地区的流感样聚集性病例。3.2预警3.2.1预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流感样病例和异常流感样病例的监测检验,随时分析疫情动态,预测发展趋势。县专家组对全县的疫情及时会商,提出防控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3.2.2预警分级(按宁波市卫生局分级规定)(1)蓝色预警国际上出现大范围的流行或国内其他省市出现散发病例,建议县政府向公众发出蓝色预警。(2)黄色预警省内出现散发病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