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办法-凯迅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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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现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总公司的管理要求以及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总经理领导公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办公室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日常管理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总纲,公司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必须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二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制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制。第六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第七条公司会计期间:会计年度为公历上年1月1日—当年12月31日止。月度结帐期间为当月1日—当月31日。第八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第九条记帐基础及计价原则: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第十条:公司对内会计报表内容及报送:1、月度会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费用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应付账款明细表、库存明细表、其他辅助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文字分析材料。2、企业每月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5日前一式三份分别报送:董事长、总经理、总公司财务部。第十一条对外报表:税务、银行、政府机构等部门于10日前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年报加现金流量表)。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货币资金的管理:1、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必须设置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2、出纳员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当日全部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明细核实后准确填报《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日报表》,分别交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各一份以便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态。3、每月末出纳员必须将所有开户银行账户及各银行卡余额对账单全部打印清单交会计核实资金余额,若余额不符由出纳员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调节,并填报银行余额调节表,交会计核实。4、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当天存入银行,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经理(主管)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5、必须加强对营业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从营业部门收入的现金中直接开支、挪用现金、坐支现金。6、个人因公借款(日常业务支出备用金)的审批权限及程序:①、公司总经理以下员工因公暂借备用金,借款金额在300元以下的(含300元),由借款人填制借款申请单,经财务经理(主管)签字同意后,出纳可暂予借支款项,待该笔费用按费用报销程序核准后,3个工作日内在出纳处冲帐,逾期财务不予报销。②、公司总经理以下员工因公暂借备用金,借款金额在300元以上的,由借款人填制借款申请单,经财务经理(主管)签字同意,交总经理批准后,出纳可暂予借支款项,待该笔费用按费用报销程序核准后,3个工作日内在出纳处冲帐,逾期财务不予报销。③、总经理个人因公借款:由财务经理(主管)签字同意后,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出纳可借支款项,待该笔费用按费用报销程序核准后,3个工作日内在出纳处冲帐,逾期财务不予报销。7、资本支出审批权限及程序:①、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所有款项:由董事会(股东会)审查投资计划,作出资金使用安排。实际支付时,投资款、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必须书面提交申请(提前三天)交财务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签字以后,出纳方可支出款项。②、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经办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制付款凭证,交财务经理审核原始单据无误后,报总经理签字核准后支付;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经办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制付款凭证,交财务经理审核原始单据无误后,报总经理、董事长签字核准后支付。8、往来货款的支付:①、业务人员根据销货方调拨单及仓储单位入库单填制材料采购凭证交会计审核,会计核实无误后交总经理签字后返回财务部按客户单位挂往来账。②、往来货款实际支付时由业务人员填制付款申请单交会计核实无误后,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付款。9、货币资金短少、被盗及丢失的处理:①、公司货币资金发生短少,经未达账项调节仍不能查出原因,先由资金管理人负责赔偿,在原因未查明之前除保留其每月基本生活费用500元外,暂停发放工资及奖金,直至原因查明。同时公司每次处以责任人罚款2000元。②、资金管理人未按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导致货币资金被盗及丢失,公司其他员工营业款项、备用金及其他与公司公务有关款项被盗及丢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责任人未赔偿完毕的从每月工资及奖金中逐月扣除,对责任人每月只保留基本生活费用500元,直到赔偿完毕为止。同时每次处以责任人当月工资和奖金总额的罚款。第十三条、银行结算凭证的管理:1、支票及各种银行空白凭证的保管要求:对于购买到的空白支票、汇票等,出纳要分别按不同的开户账号详细登记支票类型、数量和起止号码,并在空白支票上加盖相应的银行账号。对于过期或其他原因整本作废的支票本,应在支票登记薄中写明作废原因。2、支票、汇票的填写要求:支票、汇票的填写一律用碳素墨水或者签字笔填写。对于在填开过程中作废的支票、汇票,应将作废页附回原处,确保支票、汇票与存根号码一致。3、为了保证支票的安全,一般禁止使用空白支票,支付款项时应将票面金额填写完整。4、结算凭证意外事故的处理:银行结算凭证如有遗失、被盗,财务部应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情况,并及时通知开户银行,以便及时冻结公司的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第四章存货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核算会计根据业务人员填制的材料采购凭证建立库存商品明细账目,按入库、出库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进行逐笔登记入账,记账依据为合法有效的材料采购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第十五条入库单、出库单(销售提单)由财务部会计统一管理,由业务部开票员在财务部领用,发放时作好领用登记记录。业务部开票员应按单据所列栏目填写完整,做到字迹清晰、数字准确。业务部门换领新的销售提单时必须将已填写完毕的旧提货单存根联交回财务部会计处核销。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六条费用报销:一、报销原则:1、公司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是由税务机关或财政机关监制的统一票据,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2、报销单填写必须完整、清楚、正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报销单中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原始单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单证上更正。3、报销不同的费用项目应分别填写报销单。在报销单摘要栏中必须写明发生费用的各项要素。原始单证粘贴在报销单的第一联背面,从左上角开始,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粘贴,粘贴时不得超过报销单边缘。4、财务单据一律用蓝黑或炭素墨水填写。5、公司所有费用支付凭证在财务报销完毕必须经董事长签字后,财务部才能入账核算。二、报销流程:1、经办人员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并附上原始单证等相关附件;2、经办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3、财务部负责人审签;4、总经理审签;5、财务部报销。三、费用报销标准:(一)、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相应的报销办法。(二)通信费报销标准:公司办公固定电话费用实报实效;移动通讯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制,由财务部统一缴费,超标部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节约不补。限额标准公司另行制定相应的报销办法。(三)招待费报销标准:招待费及其他大宗费用的支付:费用开支前经办人员应事先取得总经理的同意,费用支出后,由经办人员据实填制好费用报销单据(注明接待事由及陪同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后,交财务经理审核签字,最后交总经理签字后报销。(四)汽车费用报销标准:1、公司公务用车辆:公司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所发生全部费用凭原始单据实报实销。2、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自备车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自备车辆上、下班,每月定额发放车贴1800元,超支不补。四、报销时限:财务部每周二、五集中办理费用报销业务。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工作日报销费用或报销费用金额较大的,需提前通知财务部。借款人应在事项完结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所借款项,逾期财务部不予报销。第六章发票的管理第十七条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的管理严格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领用、填制、注销并做好领用登记。第十八条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开票程序:1、由业务部开票员填制开票《申请单》,连同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交业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人员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2、公司发票管理员收到上述要件齐备的发票《申请单》后,如果是直接向购货单位开具发票,确认公司已收到该笔货款后,即可开具发票;如果开具发票是给付款单位或个人以外的第三方,则另需付款方出具代付款证明书或委托付款书,代付款证明书或委托付款书需付款方及被开具发票单位双方签章。第十九条公司发票管理人员及业务部人员严禁向没有真实购销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买卖发票。第七章财务工作交接及其档案管理第二十条财务会计的工作交接基本要求:1、财务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变动工作或者离职,不得结算工资等。2、移交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及时办理完毕未了事项,包括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各种账簿、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业务用品,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3、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帐簿记录一致。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帐户余额核对,核对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业务用品等,也必须移交清楚,若公司核算实行会计电算化,对其密码和有关数据应当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移交,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4、专人负责监交,财务会计和主管级人员办理工作移交时,由公司财务经理负责监交;公司财务经理移交时,由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责监交。5、监时工作交接。对财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应该按照以上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一条会计档案的具体内容:各类帐簿、报表、凭证、纳税资料、各种登记簿及合同文书等。第二十二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公司各种会计档案档必须按月装订整齐、标识清楚、易于查找,年度内由各自岗位的财务人员分别妥善保管,年度末编造财务档案移交清册统一移交给办公室或财务部专人管理;2、公司各种会计档案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一律不得外借及复制。因工作需要需外借或复制财务档案,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由该档案管理人员作好记录;3、已经装订成册的各种会计档案,因工作需要确须抽出原件,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必须详细记载原始单据抽出记录,并留存复印件;4、公司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保管期限暂定15年;第八章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有的财务审批程序必须自下而上,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后,交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支付,否则,财务部应拒绝付款或报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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