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2.2建设规模及内容:2.3(1)勘察周期:中标签订勘察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2)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必须在中标签订设计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在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2.4招标范围:勘察包括:1、地质勘测报告(提供单行本);2、地形图测量;设计包括:1、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附属设施;4、建设阶段技术服务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1至今)已完成3个及以上勘察、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省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1.1.31.1.41.1.51.2.11.2.21.2.3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其中勘察包括:1、地质勘测报告(提供单行本);2、地形图测量;设计包括:1、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4、建设阶段技术服务工作。1.3.2计划工期(1)勘察周期:中标签订勘察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2)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必须在中标签订设计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在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相关勘察、设计等验收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2011-2013)年无亏损(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财务报表)。业绩要求:近3年(2011至今)已完成3个及以上勘察、设计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负责人资格:本单位人员,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的设计类似业绩;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数量配备足够、年龄搭配合理,专业齐全,能满足工程需要。其中人员(至少)包括: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名、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中级及以上给水排水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人、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人、中级及以上电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人。2.本项目拟任人员(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4明、证件。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评标办法前附表5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需求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需求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需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要求报价唯一投标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规定执行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结论是否通过。(以上有一项未通过的结论为未通过)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备案情况(如有)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结论是否通过。(以上有一项未通过的结论为未通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勘察设计规范及勘察设计要求”规定结论是否通过。(以上有一项未通过的结论为未通过)技术标评审标准P1(权值40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企业综合实力:30分勘察设计工作大纲:8分服务承诺:2分投标报价:6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62.2.4(1)企业综合实力(30分)企业资质(10分)1、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甲级得3分;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加3分。2、勘察单位具有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甲级得2分;具有勘察综合类甲级得3分,具有国家级勘察设计1名加1分。3、以上两项最多得10分。企业业绩(6分)近三年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完成过3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个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加0.5分,最多加1分;完成过3个房屋建筑工程勘察类似项目业绩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个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类似项目业绩加0.5分,最多加1分。人员配备(14分)项目负责人(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12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中人员配备要求的得6分,不具备不得分。设计单位人员中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2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加2分,注册电气工程师,加2分,最多得6分。勘察设计工作大纲(8分)设计工作大纲(4分)与规划、国土、建设、业主及业主方咨询服务单位等相关方面的协调方案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设计工作的内容、深度的合理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工作量强度安排的合理性,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设计工作质量、进度保证体系与措施的有效性,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勘察工作大纲(4分)勘察方案的合理可行得1分,不合理得0分。勘察组织安排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勘察数据可靠、准确、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否则得0分。项目人员安排满足工程需求得1分,否则得0分。2.2.4(2)服务承诺及其他(2分)服务承诺(1分)常驻现场人员保证2人以上为满意得1分;服务承诺一般、常驻现场人员保证2人及以下的得0.5分。工期承诺(1分)勘察、设计工期承诺保证在投标要求的工期内完成的得1分;不能按工期要求完成的按废标处理。7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最优报价,得60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范围(即:上下浮动均不得超过20%),否则视为废标。下浮20%的投标报价得60分,在下浮20%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