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茂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MOUNTPOWERTECHOLOGYCO.,LTD质量奖惩管理规定编制:_______翟敬帅______________审核:批准:编号:MT-ZD-2010-032版本:A0质量奖惩管理规定1目的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而制定本规定。2范围适用于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活动及人员。3职责3.1对车间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车间副主管或主管负责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由IPQC负责监督,交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2对部门主管以下人员(包含车间副主管)的质量奖惩,由各部门负责人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交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3对各部门负责人(包含车间主管)及副总等干部的质量奖惩,统一由品质部主管负责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并发送给行政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由行政部负责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4财务部依照批准的《质量奖惩申请表》,在相关人员当月工资发放时予以奖惩兑现。4规定4.1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4.1.1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质量事故:a)违反本公司己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产品图纸、工艺流程、检验规范、操作规程、工艺卡及相关管理制度等)中任何一项规定,且造成损失,但损失产品数量不超过100只(件/台/套),或损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的。b)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在制程中发现批量性不良(不良率:外壳、线材、标签、外发半成品及贴片板超过5%;其它的超过3%),QA抽查过的产品在客户处引起投诉。c)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不按权限和程序规定私下放行或处理不良品的。d)凡品检人员(IQC、IPQC、QA)的检验记录存在不真实、不及时,以及车间在线测试人员(LQC)每天的不良品记录报表、老化报表、修理报表等不全、不及时或不真实,已触犯两次或以上的。e)生产加工中,因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数量不超过100只(件/台/套),或报废损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的。f)材料及产品因搬运、防护等不当,造成损坏或返工返修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g)质量异常未及时反馈上报,造成问题处理不及时的。h)无故妨碍、干扰和威胁质检人员正常工作,或对质量问题检举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i)制程中,在后工序或QA抽检时发现的明显低级错误,如漏贴铭牌、漏压超声波、外壳明显开裂或破损、材料用错、混机、短装等,以及半成品IPQC抽检时发现有连锡、空焊、少件、错件、工艺错误等情况的。j)对《制程品质异常单》、《QA检验不良纠正及预防措施》、《试料单》及关于质量问题反馈的联络单等书面材料三日内未回复,连续两次不回复或者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不回复者。K)身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对发生在本部门(或本单位)诸如本规定的质量事故,不闻不问、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员也不主动开具《质量奖惩申请表》进行处罚的。4.1.2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质量事故:a)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检验疏忽造成顾客重大投诉的。b)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检验疏忽造成客户批量退货、索赔或取消订单的。备注:凡与客户有争议的批量退货,在经品质部及公司相关领导核实如责任确实不在本司的,可免予处罚。c)出现4.1.1情形,且报废产品数量在100只(件/台/套)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4.2质量处罚4.2.1一般质量事故处罚:4.2.1.1对直接责任人处罚,按首次20元,再犯50元,第三次起按100元进行处罚。4.2.1.2对存在4.1.1中“i”条现象的管理干部,经检举调查属实的,对每人按100-300元进行处罚,相应给予举报者每人100-300元奖励。4.2.2重大质量事故处罚:4.2.2.1如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处罚直接责任人100元/人,处罚直接领导100元/人,处罚间接领导50元/人。4.2.2.2如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人,处罚直接领导150元/人,处罚间接领导100元/人。4.2.3“4.2.1”、“4.2.2”中,单次或月度对各责任人累计处罚金额以不超过该员工月工资的20%作为上限。4.2.4如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作辞退处理。4.2.5对于内部批量质量事故或外部客户质量投诉与批量退货的,统一由质量部负责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完成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分送至行政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处。4.2.6一年内,凡累积有一次及以上被质量处罚的人员,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4.3质量奖励4.3.1对于能发现质量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内等因素,可每次给予50-200元的奖励,并可作为年度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4.3.2对为提高产品质量或生产效率,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方案(包括检验控制方法改良、工装夹具检具改良、生产加工工艺改进、原材料及技术革新等),且被采纳实施有成效的人员,依照实际贡献或收益的大小,可每次给予100-500元奖励,并可作为年度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4.3.3对于质量工作开展很有起色,且年度质量目标达成名列前茅的部门,可给予200-500元奖励,并可作为年度评奖(质量先进部门、优秀部门等)的重要依据。5记录《质量奖惩申请表》详见附件。6附注本规定由品质部负责制定,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质量奖惩申请表申请人填报□奖励□处罚奖惩对象梁秀霞申请人翟敬帅日期2010.9.17奖惩事实或理由描述(可添加附页):2010年9月14日,B拉在生产机型GFP451DA-2419时,批量1000PCS,在生产至80PCS时,IPQC梁秀霞及时核查出AC线错误,承认书要求为剥皮镀锡,而实际为带AC插头的线材,杜绝了一起严重质量事故,根据《质量奖惩管理规定》4.3.1(对于能发现质量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内等因素,可每次给予50-200元的奖励,并可作为年度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特对梁秀霞提出奖励.奖惩建议:基于以上事实,建议给予梁秀霞奖励50元。部门意见签名:日期:行政部意见签名:日期:公司领导审批签名:日期:说明:本表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复印一份交财务,原件统一由行政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