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科和工段的工作要点及流程4.2.3公司对质量管理体系所需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使用、评审、修订、保存、外来文件的识别和使用,失效文件的回收和处理进行控制形成文件,并予保持。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4.2.4公司对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记录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标识、检索、保存及超过保存期限记录的处理进行控制,形成文件,并予保持。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6.5.7发放与接收文件的部门和工段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视,并填写《过程监视和测量记录表》。当发现问题时,监视部门或工段应责成责任部门和/或工段进行纠正或制定纠正预防措施。6.7.1部门和工段应妥善保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防止丢失、损坏、拆页、涂改等现象的发生。6.7.3文件应实施5S管理,明确标识,摆放整齐,保持清洁、便于检索。6.4记录的填写6.4.1记录按其要求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担当或生产现场的操作者填写。6.4.2记录的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应做到字迹清晰和易读,内容齐全、真实,签字手续完备。6.4.3当记录填写有误时,应采用划改方式,并经本人或主管领导在划改处盖章确认。6.4.4无需填写的项目应在相应表格内划一条正比对角线确认。6.4.5需要传递的记录应附传递流程。6.5记录的收集、整理记录由各职能部门或工段收集、每月进行一次整理,实施分类装订成册并保存,其工段记录集中在生产制造科保存;设备点检记录由生产制造科统一转设备科保存;自主检查记录由生产制造科统一转质检科保存。6.6.3记录应妥善保管,以防止丢失、损坏现象的发生。6.6.4各职能部门和工段应在每年的一月、七月初按《质量记录编目》要求将半年前的半年期存放记录交由综合科统一归档。归档的条件应满足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要求。6.7记录的查阅/借阅6.7.1查阅、借阅有关质量记录应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6.7.2借阅质量记录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制造部:⑴建立、实施本部门和工段的质量目标,确保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⑵负责“5S”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⑶负责与《顾客有关过程控制程序》的管理;⑷负责《采购控制程序》的管理;⑸负责《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的管理,编制《年、月份生产计划》,确保及时向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⑹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管理;⑺负责《产品防护控制程序》的管理;⑻负责《顾客满意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管理;⑼负责本部门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6.5管理评审的输入管理评审输入的内容一般应包括:c)各职能部门和工段通过工作总结评价各自主管过程运行情况,包括过程业绩、业绩趋势及改进的建议;e)根据顾客满意调查反馈意见及用户回访的记录、顾客投诉,评价顾客满意程度及改进的建议;6.2.3.3各职能部门和工段对人员有临时追加需求时,填写《部门用人申请表》,经所在部级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综合科,经管理部长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6.2员工培训的识别6.2.1员工培训的范围,包括:a)新员工上岗;b)在岗人员能力提升;c)转岗人员;d)停顿三个月后重新上岗人员;e)临时聘用人员;f)代理人员;g)改进和持续改进措施的实施人员等。6.3培训计划6.3.1各职能部门和工段于每年11月下旬,根据人员能力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填写《年度培训计划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综合科。6.3.3临时追加的培训计划,申请部门或工段应填写《临时培训申请表》,经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6.4培训内容6.4.1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的发展和顾客的要求,对员工实施企业文化、企业规范、法律意识、顾客意识、质量意识、技术意识、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6.4.2依据岗位的要求,对员工实施岗位能力的培训,包括知识、技能和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6.4.3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殊工种、专业操作人员实施技能资格的培训。6.4.4依据产品、过程、体系改进和持续改进措施的要求,对员工实施改进意识及能力的培训。6.4.5依据顾客、行业比赛和公司内比武的要求,对选手实施培训。6.6.4部门和工段实施的周会、早(班前)会教育,由部门负责人和工段长确定时间并主讲,由记录员填写《早(周)会记录本》,实施记录并保存。6.6.5对于公司、部门/工段策划的现场传授,如现场对新学员的培训,应制定培训计划,确定传授老师,培训期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对学员的培训效果按《公司各岗位人员任职能力要求》予以确认,填写《员工任职能力考核记录》,确认合格后转入试岗期。试岗期一般为一个月,试岗期结束后按《公司各岗位人员任职能力要求》评定员工独立上岗的能力,填写《员工任职能力确认记录》,经确认合格予以正试上岗。若培训效果或试岗结果未达到要求时,应继续培训或试岗,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于转岗、停顿三个月后重新上岗员工、临时聘用、代理人员的培训及能力确认填写《员工任职能力确认记录》。5.5制造部的生产制造科的工段负责生产设备及起重设备的使用、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6.4.3.1设备操作人员应实施设备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具体执行《TPM管理规定》。对A类设备应如实准确填写《设备设施日常点检表》;对B类设备应如实准确填写《设备设施日常点检记录表》。工段长对操作者的日常点检和维护保养应进行监视,并在点检表或点检记录表上予以签字确认。设备科的维修人员随时进行巡查,当发现问题时报告工段长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在公司月度例会上,设备科应对上月度巡查情况进行汇报。6.4.4.3当出现设备财产非正常损坏时,操作人员应即时向维修人员和带班班长或工段长汇报,并填写《设备设施事故报告单》,设备科应即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鉴别分析和处置。6.4.4.4设备科维修人员接到《设备设施故障修理单》后,应即时对故障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对需要停电的工作,关闭电源后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工作牌;对于不能及时修复的故障而造成停止运转的夹具,应悬挂“正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工作牌,并即时向维修班长和带班班长汇报。对停用维修会影响生产三天以上时,设备科长应报告制造部长和总经理。故障修复后,维修人员应填写《设备设施故障修理单》的相关内容,并将工作内容记入维修日志,使用人员应在《设备设施故障修理单》上签字确认。7.5.4.2职责d)工段对顾客返回修理的产品实施防护措施。5.6制造部的生产制造科负责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和《自主检查表》的编制。负责编制和归口管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5.7制造部生产制造科的工段实施生产制造、自检和相关过程控制。6.7.4生产制造科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统计。5.7制造部的生产制造科和工段负责新产品、量产前产品、量产品的制造和自主检查。6.5.2.5生产制造科与工段按照《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新产品推进计划》的进度要求组织生产、报检和入库。当可能出现延期时,生产制造科与工段应有足够的提前期报告项目小组长。当影响到顾客要求时,执行本标准的6.2.5条款的要求。e)当制造过程中发现供方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操作者对不合格状态用记号笔予以标识,并报告班长或段长进行协调处置,可通过物流员以调换方式优先满足生产需要,并通知质检员对不合格品进行验证确认,质检员开具《部品检查票》并进行处置,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2.3.3作业工序应获得相关的、有效版本的《标准作业表》、《操作要领书》、《规定》、《技术标准》、《接收准则》、《应对措施》等,由技术科实施发放、工段实施保存和使用,具体执行《技术文件管理规定》。6.2.3.4生产现场应获得关键工序的《工序检验基准书》,《工序检验基准书》由质检科编制和发放,具体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6.2.3.5操作者应获得《自主检查表》,《自主检查表》由生产制造科编制、综合科印刷、工段领用并及时发放到操作者,具体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6.3.5生产制造科和工段按照《月份生产计划》、《日调度控制计划》实施精益生产方式,其生产线的在制品按单向流动,并控制在工位器具的容量范围内。生产线以外的在制品,控制在指定区域的容量范围内,所有在制品工件不允许落地。6.3.6工序操作人员按照《标准作业表》、《操作要领书》、《规定》、《技术标准》、《接收准则》、《应对措施》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并填写相关的生产记录,记录的填写、保存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班长、段长、生产制造科长监督检查执行的情况。6.3.8制造过程中实施“三检”制度,即自检、抽检、专检,具体执行如下:a)各工序操作者在制造过程中实施自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自主检查表》。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质检科对自主检查符合性的业绩进行复查,具体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班长、段长监督自主检查的实施情况,对后工序反馈不良信息的频次及责任操作者进行统计和分析,并针对问题的原因对责任操作者进行指导帮助。6.3.9产品的作业现场、贮存现场、检验现场应整洁,具体执行《“5S”管理规定》。生产制造科每周组织检查实施情况,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予以公示,并责成部门、工段或班组及时整改。记录的填写、保存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6.2.2售后服务人员的能力评价方式,包括:a)通过理论考试;b)通过实际技能操作;c)通过服务演示和服务过程的业绩;d)通过《公司各岗位人员任职能力要求》的相关内容的要求。6.2.3服务人员能力的评价由综合科组织,由生产制造科具体实施,具体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6.2.4当服务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由综合科组织实施培训,具体执行《培训控制程序》,6.2.5生产制造科建立售后服务人员专业队伍名册,实施专业培训,以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和良好的服务效果。6.3服务信息的获得6.3.1市区内顾客服务信息的获得6.3.1.1当顾客要求派人现场服务的信息发生时,凡是接收顾客信息的领导、部门或工段人员均将信息传递给生产制造科。获得的信息由信息接收人或委托生产制造科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6.3.1.2当顾客要求派人现场服务的信息责任在供方时,凡是接收顾客信息的领导、部门或工段人员均将信息传递给质检科,获得的信息由信息接收人或委托质检科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由质检科通知责任供方。6.3.1.3当顾客要求将产品实施替换的信息发生时,凡是接收顾客信息的领导、部门或工段人员均将信息传递给质检科。获得的信息由信息接收人或委托质检科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6.3.2市区外顾客服务信息的获得6.3.2.1当顾客要求派人现场服务的信息发生时,凡是接收顾客信息的领导、部门或工段人员均将信息传递给质管科。获得的信息由信息接收人或委托质管科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6.3.2.2当顾客要求将产品实施替换的信息发生时,凡是接收顾客信息的领导、部门或工段人员均将信息传递给质管科。获得的信息由信息接收人或委托质管科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6.3.4《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的填写,包括:顾客名称、地址、联系人、产品名称、沟通方式、服务要求内容、故障数量、信息处置情况等填写清楚。6.4服务信息的处置6.4.1当市区内顾客要求实施现场服务的信息获得后,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并做如下处置:a)顾客要求派人修理服务的信息责任在本公司时,在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后,将《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传递到生产制造科,由生产制造科填写《用户服务处理表》并即时派人实施现场服务和填写《年度本市用户服务记录台帐》。b)顾客要求派人修理服务的信息责任在供方时,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后,将《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传递到质检科,由质检科确定通知责任供方即时派人实施服务和填写《供方年度本市用户服务记录台帐》。6.4.2当市区外顾客要求实施现场服务的信息获得后,填写《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后,质管科将《顾客来信、来电、来访记录》传递给生产制造科,由生产制造科填写《用户服务处理表》并即时派人实施现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