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办法(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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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卢氏至西坪、西坪至寺湾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项目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卢氏至西坪、西坪至寺湾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凡在本项目从事公路建设活动的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项目质量目标和指标:工程质量满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3%,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目标。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质量,系指国家、交通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对公路工程项目的安全、使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第五条本项目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应以保证工程质量为中心,强化全员业务素质和质量责任意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第六条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由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工程质量督查组,机构设在质量监督部。第七条本项目质量管理实行质量举报和事故报告制度。第二章一般要求-1-第八条本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其完成的工程质量在使用年限内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九条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并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内容组织实施。必须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并对工程质量负责。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按“防微杜渐,以分项工程优质保证分部工程优质进而保证单位工程优质,实现项目质量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目标。”的原则进行控制。第十一条项目公司与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把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以明确责任并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报项目公司备案,出现质量事故层层追究责任人。第十二条通过施工现场管理、工序质量检查、监理旁站、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的目的。第十三条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进行考核,通过树立典型单位、样板工程来提高质量意识,促进工程质量建-2-设,并建立工程质量考核档案。第十四条由项目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进行不定期抽检,并对特殊部位、关键部位增加抽检频率,保证工程的工序质量。同时对监理抽检、施工单位自检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保证内业资料真实性。第十五条通过项目公司制定竞赛方案和样板工程来促进质量目标的实现。凡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被评为质量样板的工程,项目公司将根据工程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第四章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项目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要求:1、按照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已签定的合同条款规定,制定相应的举报和奖惩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质量评比。在全线建立工程质量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2、根据施工单位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有关合同条款要求,项目公司组织进行开工前的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有:(1)进场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与投标书中的承诺是否一致。(2)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采购能否满足开工需要。(3)工地试验室标定、认证等有关程序是否按规定办妥,有关前期试验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3-3、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各项《试验规程》规定的频率和要求进行自检、抽检和试验。4、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落实认证工作,为本项目施工质量树立样板工程。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开现场会等措施,奖优罚劣,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要求。5、会同设计代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难题和质量问题。6、建立检查或巡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中心试验室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抽查,检查和抽查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7、工程项目满足交(竣)工条件后及时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交(竣)工验收。第十七条对设计单位的要求1、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控制,建立完善的设计文件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审批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项目设计质量负责。2、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路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合同要求。设计的基本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4-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设计有关问题。应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尤其对基底承载力等关键指标作出必要的鉴定。4、施工期间出现的变更设计,必须有设计单位签署意见。按变更意见修改后的施工设计文件,设计质量责任仍有设计单位负责。5、工程完工后,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供一套完整的设计文件交项目公司归档。第十八条对监理单位的要求:1、切实履行监理合同,按合同要求配足合格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并按项目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进场;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持证上岗。2、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检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3、验证施工单位对控制桩点的复测资料,要求施工单位对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并进行定期复查,并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定线、放样和水准测量,定期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的标定情况。4、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开工报告,依-5-据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严格审查工地试验室、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等准备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了解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控制,对可以预见的问题事前提醒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避免返工。5、坚持工序验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序检验不得签认,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用其它补救措施进行处理,对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进行有效的全过程旁站,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进行电子版存档。6、按照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从合同签定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内业资料的完整、系统、准确,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善各种内业资料的填写和归档。7、正在进行施工的关键工点都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不得随意脱岗。8、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及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和要求,向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未经项目公司同意,不得对合同内规定的人员和设备随意调整。9、监理工程师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数据说话,确保监理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监理工作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监理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6-第十九条对中心试验室的要求:1、单位应按项目公司要求完成中心试验室的建设,并取得相应的资质,独立进行标准试验,其频率为100%;独立进行平行抽检试验,其频率不得低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频率的30%,并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监督,保证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2、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随时进行抽检,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3、负责验证各标段的标准试验,击实试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组成设计要全部进行复核试验。4、通过抽检试验,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试验和现场检测试验。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及各项试验,按试验检测频率总量的30%独立进行抽样试验。5、检查并指导施工单位的试验工作。6、参与进行中间交工、交(竣)工验收、配合各主管部门及政府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查工作;为工程交(竣)工验收提供准确的数据。第二十条对施工单位的要求:1、施工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建项目经理部,加强对合同所允许的劳务合作的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7-2、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做到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等有关部门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在施工中不准采用;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3、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明确质量保证体系和为了达到质量目标所要采取的措施以及必备的试验检测设备;必须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对高填方下沉、薄弱区压实度不足、软土地基沉陷、桥梁伸缩缝和桥头沉陷、纵向或横向裂缝、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外观粗糙、预应力结构管道压浆不实、隧道初支背后空洞、隧道注浆作业不规范、隧道拱架间距过大、隧道钢筋工程不规范、隧道仰拱与二衬厚度不够等质量通病必须制定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控、检查验收、处置措施和复检制度。4、做好导线控制桩、结构物定位桩、水准点等复测和保护工作,确保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结构物以及隧道的方位检测,不得出现偏离现象,同时应加强测量仪器的维修养护及标定工作。5、施工单位所购买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公路工程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及设计文件对材料的要求。对所有外购材料及交通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在签订订货合同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拟采购材料样品,并提供有关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8-验和外购计划,待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原材料进场前,应严格按规定频率自检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投入使用。另外要妥善保管所有进场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构件,使之在安装施工时满足技术规范要求。6、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提高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技术交底制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使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身上,并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员岗位制度,做到使每个正在进行施工的工点特别是重点部位(如隧道隐蔽工程)均有持证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7、开工申请: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首先提交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除按表格内容填写外,还应提供测量、试验、人员及设备配置、施工组织设计等基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查。8、试验段施工:在分项工程正式大面积施工之前,应通过试验性工程施工、自检及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抽检验收,检验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机械组合和人员配备及施工工艺能否满足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应整理试验段工程的各项质量控制数据,总结试验段报告并提出优化调整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以用于指导大规模生产。9、加强对原材料检验及最大干密度、砂浆配合比、水泥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等标准试验的检测和复核并落实指导施工;对隐蔽工程除做好文字记录-9-外,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进行电子版存档。10、加强对路基关键部位如:填挖方结合部、挡土墙后路基填筑压实、涵洞及桥梁台背回填等的质量控制。11、加强对隧道的施工质量控制:(1)本项目隧道施工质量必须满足《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中隧道篇的相关要求。(2)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隧道施工后的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检测内容如下:①隧道初期支护背后空洞检测:纵向贯穿隧道全长,共测5道线,分别位于拱顶、两拱腰、两侧边墙。在检测报告出示之前,不得进行隧道二衬施工,检测报告报项目公司备案。②隧道初期支护中的拱架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拱架间距与数量,检测报告报项目公司质量监督部备案。③隧道初期支护中锚杆的检测:主要对锚杆的长度、数量、注浆情况进行检测,检测频率不低于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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