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腾达豆制品厂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一、组织领导本厂质量安全工作由厂长直接领导,副厂长主管直接负责二、质量安全工作职能机构为贯彻执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厂部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组员:供销部长质检部长车间主任三、职责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2、负责厂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3、确保在全厂范围内调高对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4、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5、负责厂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人员的考评工作。2兰州腾达豆制品厂治理结构图2011年12月修订2012年1月实施厂长车间主任质检部供销部生产车间采购员库管员化验室销售员检验员副厂长质量管理领导小组3质量安全目标1、无重大质量事故2、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0%,以后逐年递增1%,3、直至顾客完全满意。4、一般质量事故≤2‰5、保证交付产品率指标,符合标准的规定。2011年12月修订2012年1月实施4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生产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质量卡控及储运等质量保证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兰州腾达豆制品厂。本厂副厂长主管质量安全工作。2管理规定及要求2.1生产用原辅材料采购2.1.1为保证质量,采购原辅材料时必须签订合同,详细标明质量要求、数量、违约责任等内容。2.1.2凡本厂生产豆制品所用各种原材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用工具和设备等,必须向供货厂家索取生产地工商、质检等行政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单》和相关标准。2.1.3对采购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原辅材料时,应索取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查验其有效性。2.1.4严格禁止采购“三无”产品。2.2生产2.2.1对新来、转岗生产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2.2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统一到上级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52.2.3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2.2.4开工生产前应严格检查设备是否良好。2.2.5定时、定期对豆制品质量进行检测、化验,确保产品质量。2.2.6每日必须对工具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彻底清洗,确保不因工具设备问题造成质量事故。2.2.7分装车间严格按照《豆制品工作标准》各自岗位生产标准生产,确保本岗位质量安全。2.2.8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召开质量安全分析会,查明原因,责任到人,制定措施,进行整改。2.3质量卡控2.3.1主管质量副厂长、工长、质检员随时对生产各个环节进行检查。2.3.2各岗位进行自检自查,质检员进行全面检查,主管厂长进行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卡控。现场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2.4储运2.4.1成品入库前管库员必须查验该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4.2对入库的原辅材料及成品以原始凭证为依据,防止错、缺、坏等不合格材料、产品进帐入库。2.4.3严格发货制度。2.4.4产品库房内温度应保持在常温下,并保持卫生清洁。2.4.5产品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变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6厂长质量安全职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兰州腾达豆制品厂厂长的职责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兰州腾达豆制品厂厂长。2职责范围2.1对安全质量负总责。根据厂下达的经营指标,制定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2.2根据本部门安全质量、经营状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总结。2.3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跟踪调查。2.4负责做好生产车间与经营网点的协调关系。2.5对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检查考核。3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3.1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章、文件、方针、政策。负责兰州腾达豆制品厂安全质量、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豆制品水平。3.2负责工作计划的编制,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3.3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对产品及各种原材料的库存及时了解,对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组织分析,进行整改。3.4计划安排各种原材料的采购,按照“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用产品索证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质量。3.5随时掌握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的设备运行状况,发生设备故障,7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6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质量监督局、卫生防疫站等单位),检查指导工作。3.7起草、签订购销合同。3.8掌握资金情况,合理安排使用。3.9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3.10每周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3.11对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随时召开安全质量分析会,分析原因,进行整改。4责任与权限4.1责任4.1.1对管理不严,措施不力造成安全质量问题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负管理责任。4.1.2对经营亏损负责。4.1.3对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负责。4.2权限4.2.1对安全质量有检查考核权。4.2.2对计划任务下达后的执行,有检查和督促实施权。84.2-3对财务工作执行情况有检查、监督权。4.2.4对有关财务支出有审批权。9副厂长质量安全职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兰州腾达豆制品厂副厂长的职责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兰州腾达豆制品厂副厂长。2职责范围2.1在厂长的领导下,主管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的安全质量,负责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的生产管理,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品种计划并负责兰州腾达豆制品厂车间的日常工作。2.2根据厂长下达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劳力,完成各品种的生产任务。2.3掌握生产情况,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2.4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5检查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6对车间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考核。3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3.1在厂长的领导下,主管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的安全质量,负责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的日常生产、设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培训、健康体检、生产材料准备等工作。3.2按厂长下达的生产任务安排生产,合理的调配人员,组织各品种生产的完成。3.3当日生产产品负责及时向管库员交接入库。103.4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3.5开工前向管库提出用料计划。3.6对新来人员、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设备上岗操作前,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办理设备操作证后方能上岗。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3.7定时、定期对豆制食品质量进行检测、化验,确保产品质量。3.8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召开质量分析会,查明原因,责任到人,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努力提高产品质量。3.9每日检查设备保养、维修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3.10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规定,对各种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及时纠正。3.1.1严格考勤制度,每日按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打分,做好记录,月终作为发放工资奖金的依据。4责任与权限4.1责任4.1.1对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质量问题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负管理责任。4.1.2对因生产安排、措施不力造成供货不足负责。4.1.3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负责。4.1.4对因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及事故负责。4.2权限4.2.1对产品质量有检查、监督和考核权。114.2.2对员工违章、违纪有考核权。对生产积极分子有表彰和奖励建议权。4.2.3对生产用各种原材料支出有监督、检查权。5检查与考核5.1由厂长检查考核。12供销部长质量安全职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兰州腾达豆制品厂供销部长的职责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兰州腾达豆制品厂供销部长。2职责范围2.1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该厂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工作。2.2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章、文件、方针、政策。订立各相关合同,分析合同兑现。2.3对外联系有关业务,接待客户及相关咨询。2.4负责每月一次清账工作。2.4负责生产车间与各经营网点的协调关系。2.5对各员工进行检查考核。3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3.1制定年度营销目标及阶段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3.2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跟踪调查。3.3掌握市场动态,深入市场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地分析和预测。3.4负责售后服务管理工作,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3.5负责做好的每月结账工作。3.6负责清理兰州腾达豆制品厂债权债务。133.7定期检查的卫生管理。4责任与权限4.1责任4.1.1对存放豆制食品因存放管理不严造成质量问题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负管理责任。4.1.2对的结账工作负责。4.1.3对清理债权债务工作负责。4.1.4对成品库卫生管理负责。4.2权限4.2.1对存豆制食品质量有监督、检查权。4.2.2对员工工作调整有建议权。4.2.3有权检查考核员工日常工作及卫生管理。5检查与考核由厂长检查考核。14质检部长质量安全职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质检部长的职责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责任、权限、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腾达豆制品厂质检部长。2职责范围2.1贯彻执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指示和文件精神。2.2负责检查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2.3按兰州腾达豆制品厂《食品用产品索证管理办法》规定索证范围种类,查验实物及资质证明。2.4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2.5对检查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交检查报告,组织分析,查明原因。3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3.1负责检查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原辅料进行生产。3.2负责查验食品用原辅料是否按规定索取该产品资质,对采购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原辅料时,检查是否索取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查验其有效性。3.3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并持证上岗。3.4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车间消毒杀菌设施作用是否良好并按规定使用。3.5负责监督、抽查生产过程各环节是否按标准作业,是否严格执行自检、互检相结合,下道工序控制上道工序。3.6负责检查、督促各种工具设备完工后的清洗、消毒,消毒池消15毒液完工后的清理、更换。3.7负责对当日生产成品进行抽检。4责任与权限4.1责任4.1.1对不履行职责,未检查监督或已发现未制止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4.1.2对采购的原辅料未查看实物、未查验相关资质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4.2权限4.2.1对采购的不合格和无资质的生产原辅料有权制止采购。4.2.2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规定,有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生产作业,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4.2.3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有权要求返工。对不合格产品有权制止出库。5检查与考核由厂长检查考核。16化验室质量安全职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验室的职责范围,主要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产品检验。2管理职能2.1由厂长主管,检验员负责执行。2.2按规定出具检验报告单。3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3.1当日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根据当日同一规格、批次生产量,抽取基数不得少于3袋,检验员应将所抽样品分成两份分别用于检验和复查。检验员、管库员(质检员),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后送化验室检验。封条上应有检验员签名、抽样日期。3.2检验项目:按豆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号进行检验。3.3对带有“★号的项目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书。带“★”号的项目不检测。3.4对出厂检验项目严格检验,做到出厂批批检验。4检查与考核由质检部长检查考核。17检验(化验)员质量职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员的职责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兰州腾达豆制品厂检验员。2职责范围2.1在厂长的领导下主管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的检验工作,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兰州腾达豆制品厂的产品检验工作。2.2按国家和企业标准做好检验测试、分析工作,把好质量关。3管理内容与要求3.1检验要面向生产,为生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