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标投标管理江苏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金嘉麟2009年江苏省水利建设任务省政府确定今年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投资80亿元以上:(一)农村水利工程149107万元。主要是灌区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改造、节水灌溉、水土保持。(二)淮河治理工程85769万元。主要有新沂河整治工程、中运河骆马湖堤防加固工程、新沭河治理工程、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工程等。(三)南水北调东线工程100000万元。主要有泵站工程、治污工程等。(四)海堤达标工程40744万元。(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6209万元。(六)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50000万元。(七)区域水利治理工程57581万元。(八)城市防洪工程60000万元。(九)长江治理工程37896万元。(十)里下河等地区灾后重建工程8091万元。(十一)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15000万元。主要包括走马塘工程、新沟河工程、太湖生态清淤工程。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关于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1.项目建议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初步设计4.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5.建设实施6.生产准备7.竣工验收8.后评价等1.项目建议书(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2.可行性研究报告(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3.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4.施工准备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水利部14号令等规定执行。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5.建设实施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2.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的条件,即:(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主体工程开工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2)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4.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6.生产准备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7.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等专项验收);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后,项目法人按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技术预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8.后评价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3.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三项制度改革指挥部制项目法人责任制直接发包制招标投标制直接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建设管理制度1、开工报告制2、合同管理制3、质量监督制4、财务审计制5、竣工验收制6、重大项目稽察制7、行政监察制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一)几个名词概念1、项目法人:(1)国家计委建设[1992]2006号(2)水利部水建[1995]129号(3)国家计委建设[1996]673号(4)国务院国发[1997]35号(5)国务院[2000]20号批转四部委文(6)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1)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建设[1992]2006号):项目业主是指由投资方派代表组成,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债券本息等全面负责并承担风险的项目(企业)管理班子。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2)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水建[1995]129号):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3)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建设[1996]673号):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全过程负责。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4)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号):1997年国务院印发《水利产业政策》,规定甲类项目要明确具体的政府机构或社会公益机构作为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风险,乙类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以上四个关于项目法人的文件都规定:经营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从资金筹措到运行管理还贷全过程按公司法运作负责,对公益性工程则参照执行。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5)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0号):1998年大水后,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公益性水利工程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5)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0号):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主要职责为: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6)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1]74号):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1、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在建设阶段的主要职责:(1)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术、财务负责人。(4)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5)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一、工程项目

1 / 12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