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区办通〔2009〕14号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顶效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办公室2009年3月4日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面遏制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保障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州委办字〔2009〕7号文件)要求。经区工委、管委研究,决定在开发区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障集中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正面教育、自查自纠、疏堵结合、惩治并举”的原则,以查处严重违法建设行为为突破口,以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建设为手段,以规范土地和建设市场秩序为目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实行上下联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涉地违法行为,全面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多发势头,着力构建依法有序的城乡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开发区土地管理城市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二、组织领导(一)机构设置成立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发文:区办通〔2009〕8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检查、督促、统计、会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分工,由五个工作组组成:1.督促检查组。由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余文国兼任组长,区纪工委、区组织人事部、区监察局人员组成,负责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2.宣传组。由区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岑大明兼任组长,区组织人事部、区直机关工委人员组成,负责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宣传组要及时将整个工作过程向社会作正面公开报道,对工作要点要做到“报纸有版面,电视有形象,广播有声音”。3.思想工作组。由顶效镇镇长刘翔任组长,顶效镇政府人员、各社区(村)常务干部组成。负责做好行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指导和帮助各社区(村)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对开发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和统计汇总上报工作。4.联合执法组。由区城建局副局长、城市综合管理大队大队长张力同志兼任组长,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马震同志兼任副组长,抽调区城市综合管理大队25人、区国土执法大队10人、区监察局1人、区城建局5人、顶效镇政府20人组成。负责开展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强行制止,对应拆除对象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5.安全维稳组。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宗勋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法制办、区信访办、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顶效镇政府人员组成,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各项安全保障和信访稳定工作。(二)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全面工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2.顶效镇政府负责专项行动工作中社区(村)的组织协调和社会稳定工作。3.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建设局以及区城市综合管理大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负责开发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并配合联合执法组对违法建(构)筑物的强行拆除。4.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行动资金的落实和罚没款收取的有关工作。5.区公安分局负责整个行动工作的安全保障,对妨碍阻挠执法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区纪工委监察局、组织人事部负责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各部门、顶效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7.区办公室及信访办负责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做好来信来访和疏导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加强督促检查1.定期检查。领导小组自专项行动开始之日起,原则上每2个星期检查一次工作进度,专项行动期间不休假,全力突击,确保完成任务。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和落实,及时进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3.顶效镇政府要将各社区(村)两委班子配合专项行动工作纳入2009年年度综合考核。三、清理范围和内容(一)清理范围区内所有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二)清理整治内容和重点1.集中查处非法买卖、转让、租赁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进行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2.集中查处在建、待建用地,包括管委会(政府)规划预留地和城乡结合部城镇发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3.集中查处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4.集中查处侵占公共绿地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以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5.集中查处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6.集中查处各种管线、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7.查处其他被认定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四、工作实施步骤(专项行动时间为2009年2月5日至2009年8月30日)(一)宣传发动、主动申报、调查摸底阶段(2月5日—4月15日)1.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出台各相关方案、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并报州委、州政府备案,安排相应专项经费。监察、国土、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预于2009年2月底前,针对开发区现有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设制定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预案,并报1份至领导小组备案。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及各小组负责人。2.由区工委、管委组织召开全区干部、职工、顶效镇、各社区(村)常务干部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时间为2009年3月5日前)。3.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对专项整治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顶效镇政府也要召开干部职工动员会,并督促指导和帮助社区(村)召开群众会,加大对规划建设、土地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整治政策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顶效镇政府,责任人:刘翔);要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利用墙报、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要在新闻媒体(电视、互联网、报刊、手机短信等)上采取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强大政策攻势和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宣传组,责任人:岑大明;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从动员会起至2009年8月30日为重点宣传阶段)。4.申报登记。一是各单位(部门)组织进行申报。从各单位(部门)入手,凡涉及单位干部职工,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的,督促其主动申报,对单位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由单位干部职工负责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主动申报(责任单位:督查组,责任人:余文国)。二是顶效镇政府要负责动员各社区(村)违法对象进行申报,对主动申报登记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处理。对拒不申报、拒不纠正、顶风作案、扰乱执法或暴力抗法的,经查实后,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顶效镇政府,责任人:刘翔)。5.调查摸底,立案登记。由顶效镇政府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以社区、村(组)为单位,对各类违法建设用地情况逐户逐宅进行登记编号,填写表格,做到一户一表一册(责任单位:顶效镇政府,责任人:刘翔;配合单位:区国土局、区城建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大队)。区联合执法组对违法对象申报的有关材料初步核实后,按类进行统计汇总及立案登记,并梳理出拟采取措施停水、停电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区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停止违法用地和违法设施的供电、供水(责任单位:顶效电力公司、顶效自来水公司,责任人:何勇、张崇元)。对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上从事经营的,区工商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营业资格或不受理营业申请,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责任单位:顶效工商分局;责任人:潘厚相)。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拟出《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报管委会批准实施(责任单位:联合执法组,责任人:张力、马震;配合单位:相关成员单位,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前)。6.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采用书信、电话等方式向联合执法组进行举报。模底调查核实公示后,对隐报、瞒报的,经他人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859—3521232(城市综合管理大队)。0859—35621126(国土执法大队)。(二)、核实处理阶段(2009年4月16日—7月30日)1.核实处理阶段(1)根据主动申报、调查登记的违法对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视其违法的实际情况,分别拟出整改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必须在2009年4月20日以前自行整改,由督查组负责完成。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由联合执法组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其违法建(构)筑物。区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任单位:督查组,责任人:余文国;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2)公示。顶效镇根据调查摸底登记情况,在各社区(村)进行公示(责任单位:思想工作组,责任人:刘翔)。(3)联合执法组对拟查处对象,要牵头分别按规划和国土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完善相关法律文书,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任单位:联合执法组,责任人:张力、马震)。(4)、思想工作组会同社区(村)对辖区内不接受处罚对象逐一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兑现处罚(责任单位:思想工作组,责任人:刘翔;配合单位:各社区(村)成员)。(5)联合执法组对逾期拒不履行处罚的,拟定行政拆除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或拟定方案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任单位:联合执法组,责任人:张力、马震;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2.集中拆除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1)对拟拆除的严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拒不拆除的,由规划、国土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出拆除计划报区工委、管委批准实施(责任单位:联合执法组,责任人:张力、马震;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2)自行拆除。由思想工作组牵头,负责动员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责任单位:思想工作组,责任人:刘翔;配合单位:各社区(村)成员)。(3)协助拆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自行拆除但无力自行拆除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组织力量协助拆除。(4)强制拆除。对拟拆除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由联合执法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任单位:联合执法组,责任人:张力、马震;配合单位:相关成员单位)。(5)在整过强制拆除过程中,安全维稳组必须全程到拆除现场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强制拆除顺利实施,信访接待人员负责做好信访和稳定工作(责任单位:安全维稳组,责任人:陈宗勋;配合单位:区信访办、顶效镇政府)。(三)总结迎检阶段(2009年8月1日至同年8月30日)(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张力、马震;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报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管理措施,将材料整理归档,做好迎接州委、州政府检查的准备。2.联合执法组持续开展联合执法,防止产生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顶效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3.区清理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作好各组、各成员单位部门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以开发区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