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审议稿)前言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2002年1月,贵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重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和安排。近十年来,我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加强统筹,部门尽职尽责,社会积极参与,通过共同努力,到2010年底,《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市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素质、参政议政、健康和教育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妇女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2·一些领域还未得到完全实现;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城乡和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状况仍未全面解决;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较低,与妇女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不相适应;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和机会的权利存在城乡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发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省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重要时机期,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我市妇女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制定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3·发展观统领妇女事业发展,以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发展大局,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严格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把密切关系妇女生存、保护与发展的健康、教育、就业、参政、社会保障、法律和环境作为全市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实现妇女与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推动妇女平等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两性的社会差距,促进两性协调发展。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4·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十二五”贵阳市“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在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二、总目标到2015年,贵阳市妇女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在妇女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方面接近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获得法律保护、环境方面达到全国中等水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状况实现新改善;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整体素质提升迈上新台阶;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得到新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议政比例达到新水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有了新提高;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制建设实现新发展;生活和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的可持续状况出现新面貌。·5·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0万以内。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3、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4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妇女死亡率。4、妇女艾滋病感染与性病感染得到控制。5.降低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策略措施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落实以公共卫生和妇女健康为主·6·要内容的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强化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妇女的生命健康权利。2、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的状况,特别是人员短缺的状况;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配备,在市、县两级规范建设孕产妇急救中心,提高产科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设立贫困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基金;加强重症孕产妇急救工作。加强健康教育,推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普及自然分娩知识,降低剖宫产率。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宣传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妇女常见病防治水平;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专项资金投入,尤其是扩大农村妇女常见病普查范围,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给予补助;关注流动妇女、老年妇女。5、做好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将流动孕产妇保健纳入医疗保健单·7·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惠民医疗服务优惠政策,保证流动人口中贫困孕产妇得到救助。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以卫生部《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66条》(试行)和《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55条》(试行)为蓝本,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宣传栏、健教处方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指导和干预;加强对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8、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逐步建立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建立患精神疾病妇女健康档案,提供社区随访管理;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和培养,为妇女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9.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8·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大力宣传避孕知识,预防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扩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面,提高生殖健康水平。10、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指导,积极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在社区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寨建设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为妇女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对老年、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二)妇女与教育主要目标1、在教育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2、女性高中阶段在校生学生逐年增加。3、女性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生逐年增加。4、推动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5、提高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6、提高少数民族妇女受教育水平。7、提高成人妇女识字率,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控制在5%以下。8、大力发展各类教育,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9·9、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为妇女人才学习培训提供条件。策略措施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2、将妇女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增加教育管理者及师资社会性别意识培训,提高学教双方的社会性别意识;均衡中、高等教育各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3、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扶持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2015年以前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范围达到100%;多渠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女性接受高中教育。4.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逐年增加高校在校女生,培养女性专业人才;完善大学生入学贷款保障体系,落实贫困女大学生资助政策;通过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等举措,提高青壮年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采取有效政策,鼓励妇女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提高妇女硕士、博士比例。5.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相关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深入发展;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10·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失业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性教育,增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7、确保少数民族妇女接受教育。加大扶持、资助力度,继续在不通汉语的地区实施双语教学,办好少数民族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进一步采取多样化推动手段,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妇女接受教育。8、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开展便于农村妇女参与的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女性接受技术技能培训的比例不少于35%,保证每村有1名以上女农民技术员,帮助农村妇女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能;将农业实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