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协议保密信息第1页/第2页供应商廉洁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签订:甲方:广东道和投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01000227447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126号写字楼2101室法定代表人:周希俭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126号写字楼21F联系电话:89331822廉洁监察电话:18922215138、18922153138乙方:注册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将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为防止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现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下统称“反商业贿赂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廉洁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定义1.1商业贿赂:是指卖方为销售商品或服务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利益方的行为。1.2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卖方为销售商品或服务,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利益方的财物。1.3其他利益:是指卖方向利益方提供的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低于市场价格的折扣优惠、借贷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1.4利益方:是指买方员工、买方关联公司及其员工、买方代理方及其员工。第二条乙方承诺2.1乙方(含其董事、员工、代理人,下同)在与甲方的商业交往中应当自觉遵守所有适用的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廉洁协议保密信息第2页/第2页2.2乙方不曾也不会以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方式,通过向利益方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直接或间接地从甲方获取业务。2.3乙方如知晓利益方从乙方处获取财物或其他利益,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廉洁监察电话为:18922215138、18922153138。2.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任何利益方的可能的不正当行为进行调查。第三条违约责任3.1乙方对上述第二条下任何承诺的违反均构成对甲、乙双方之间的已签订合同的实质性违约。3.2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第二条下任何承诺,在不影响甲方根据适用法律及相关合同享有的救济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与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应自行承担因甲方终止合同导致的全部损失,并应向甲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3在不损害上述第3.2款实施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将乙方向利益方提供的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直接抵扣为甲方根据适用的相关合同向乙方支付的等额业务款项。换言之,乙方向利益方提供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应视为乙方放弃其在相关合同中对甲方的等额金钱债权。第四条其他4.1本协议自动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已经签订和将要签订的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4.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此后长期有效,直至甲、乙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终止满壹年。4.3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意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部分,无正文。)甲方:(盖章)广东道和投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