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税收基础第一节增值税2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由此而产生的增值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货物:指有形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3◆进口货物指报关进口的货物。◇对进口货物全额征收增值税,不进行任何抵扣。◇进口的货物如果在国内继续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4(二)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有些经营行为不是直接有偿销售货物,但客观上相当于变相销售,因而要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同一单位异地不同机构移送货物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5注意理解:①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作何用途,一律视同销售。②外购的货物对外使用---用于投资、分配和无偿赠送,税务处理为: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对内使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福利等,是将货物用在不征增值税的环节和最终消费环节,因而不是销售问题,不作视同销售处理,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额转出。③注意各章节中提到的“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法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和在建工程等;而在营业税法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增值税的项目。6例:购进货物200万元,付增值税进项税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50%用于福利。进项税额已作抵扣。解析: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增值税;50%用于福利部分,进项增值税要转出。例:公司用自产的货物作为对B公司的投资,合同规定按产品成本作价。设该批产成品的成本为1000万元,计税价格为13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解析: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1300×17%=221(万元)72、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就是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对于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企业,其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8例:(1)防盗门生产企业销售防盗门并负责安装;(2)建筑公司包工包料承包工程。解:(1)征增值税(2)征营业税9例: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含税销售额为47000元,并用自己的车队将其运送到购买方指定地点,收取运输费100元(有货票)。(增值税税率17%)解:应纳税额=(47000+100)÷(1+17%)×17%=6843.59(元)103、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或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税务处理: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是分别征税还是合并征税。◇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只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对于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11例:(1)建材商店既销售建材,又从事装饰、装修业务;(2)食品厂既生产食品又出租食品加工设备。例:某商场1月份销售商品零售额为90万元(增值税税率17%),经营风味小吃营业额为10万元(营业税税率5%),解:1、分别核算应纳税额=90÷(1+17%)×17%+10×5%=13.58(万元)2、不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90+10)÷(1+17%)×17%=14.53(万元)3、差额=2-1=14.53-13.58=0.95(万元)12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税种相同、税率不同)◆税务处理均交增值税,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选择税率◇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税;◇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例:某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钢材90万元(17%),销售农机10万元(13%)(均为含税销售额),请计算企业在分别核算和未分别核算下的应纳税额。135、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具体规定)--均应当征收增值税(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1414解析:1、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90万元÷(1+17%)×17%+10万元÷(1+13%)×13%=14.23(万元)2、未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90万元+10万元)÷(1+17%)×17%=14.53(万元)3、差额=2-1=14.53-14.23=0.3(万元)15练习:1、华利供销社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销售商品含税价80万元,销售化肥含税价20万元。请计算企业在分别核算和未分别核算下的应纳税额。2、某汽车制造厂6月份销售汽车50辆,每辆含税价12万元,取得运输收入50万元。请计算企业在分别核算和未分别核算下的适用税种和应纳税额。161、华利供销社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销售商品含税价80万元,销售化肥含税价20万元。请计算企业在分别核算和未分别核算下的应纳税额。解析:1、未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80+20)/(1+17%)×17%=14.53万元2、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80/(1+17%)×17%+20/(1+13%)×13%=13.92万元3、分别核算节税=14.53万元-13.92万元=0.61万元17解析:1、未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50×12+50)/(1+17%)×17%=94.44(万元)2、未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50×12)/(1+17%)×17%=87.18(万元)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3、分别核算可节税:5.76万元(94.44-87.18-1.5)2、某汽车制造厂6月份销售汽车50辆,每辆12万元,取得运输收入50万元。请计算企业在分别核算和未分别核算下的适用税种和应纳税额。18案例讨论某建筑装饰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有两块业务,一是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兼提供安装、装饰业务;另一块是提供建材设备租赁服务。2009年5月份,该公司的经营业务如下:◆销售建筑装饰材料82万元;取得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10.8万元;提供安装、装饰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共获得劳务费76万元。该公司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具体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额=82×17%-10.8=3.14万元应纳营业税额=76×3%=2.28万元◆税务机关经过查账,将应纳税额计算调整为:应纳增值税额=(82+76)×17%-10.8=16.06万元◆该计算结果比公司财务人员的计算结果多出了10.64万元。该公司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税务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原税务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决定维持原税务机关的调整。★请给出税务机关的理由。企业是否有更好的节税方法?19案例分析1、该公司的经济行为分析:既涉及混合销售行为(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兼提供安装装饰服务),又涉及兼营行为(提供安装装饰服务、提供设备租赁)2、该公司纳税行为分析:错误:(1)将混合销售行为当作兼营行为,分别纳税;(2)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未分开核算,却分别纳税。20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租赁或承包,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21(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增值税纳税人分类标准是纳税人的年销售额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采取不同的征管方法。1、一般纳税人原则标准:会计核算健全量化标准为◆生产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商业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特例:生产性企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或兼营批发零售的企业:◇会计核算健全◇30万元≤年销售额<50万元222、小规模纳税人原则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量化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低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还包括:◆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23(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1、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方法①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即使确需开具专用发票,也只能申请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代开;②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不能抵扣进项税额。2、一般纳税人的管理方法①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②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实行税款抵扣制度;③计税方法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上述区别,使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处于不利的地位。24例:下列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A.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00万元的商业零售企业B.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20万元的生产企业.C.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60万元的批发企业.D.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80万元的生产企业25四、增值税税率规定1、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7%),适用一般货物◆低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初级农业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零税率,适用于国家鼓励的商品的出口。指非禁止的出口货物、保税区货物。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26五、增值税的计算我国现行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购进扣税法”。即以应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二)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的计算(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7(一)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不含税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来,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销项税额的确定主要取决于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的组成内容◇应税销售额的计算281、销售额的组成内容当期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指随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在价格以外收取的一切费用。凡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税。◆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商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人所代垫的运费。29◆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302、销售额的确定不同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1)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同时发生)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才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若实物折扣按捐赠处理(视同销售),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②另开发票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31例:单价为10元/件的商品,购买10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价为9元/件;购买100件,销售价格折扣20%---购价为8元/件。(2)销售折扣(现金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