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1编制目的···········································································22编制依据···········································································23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24实施计划···········································································24.1宣传学习阶段·································································34.2贯彻实施阶段·································································44.3检查整改落实阶段···························································55奖罚机制···········································································56检查记录标准·····································································57本工程执行强条清单····························································7-2-藏木施工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1编制目的为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全过程、全面有效地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进行监管与控制,确保藏木水电站厂房标施工过程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创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建设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实施计划,作为工程建设过程的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依据。藏木施工局“达标创优”活动的开展,必须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工作紧密联系,同步实施。2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的若干规定》(质技监局标[2000]3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10〕43号)《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版)华能集团公司下发的《水电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10版)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标准。3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3.1藏木施工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工作,受达标投产领导小组领导,在达标投产办公室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3.2藏木施工局达标投产五个专业管理小组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考核力度,具体负责本小组实施的强制性条文落实工作。4实施计划-3-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学习,使施工局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对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必要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第二阶段贯彻实施阶段,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全面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第三阶段检查整改落实阶段,对于执行情况进行自检,对没有执行到位的进行整改,同时接受华能达标投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检查和要求。各专业小组结合各阶段分别实施并整改落实专业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具体记录按附表要求填写。最终达到本标段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目的。对于新颁布的或经修改重新发表的强制性条文,及时进行学习和贯彻,保持“强条”的有效性。所有关于水电建设方面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都必须强制性执行,安全按安全监督系统开展工作。4.1宣传学习阶段4.1.1加大宣贯学习《强制性条文》的力度,提高对实施强制性条文重要性的认识。施工局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工作,使全体成员都认识到执行2006年版《强制性条文》是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工程质量保证的需要,是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处罚的依据,是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政府部门执行监督的依据。《强制性条文》的有效贯彻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有利人民生命财产、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电力建设事业的持续发展;是电力事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电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宣贯工作要做到“四落实”即:计划落实、人员落实、检查落实、效果落实。(2)采用讲课、座谈和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制性条文》学习活动。要求施工局全体人员都能熟悉条文内容,并运用到实践之中。并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专家-4-对各专业小组人员进行培训。(3)在宣传学习活动期间,主动接受华能分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工作。(4)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高。对学习宣贯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对好的做法要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检查和考核办法,对宣贯和实施《强制性条文》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2贯彻实施阶段(1)必须全面执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认真按照《强制性条文》进行操作。要严格实行“三检制”,按审批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质检计划,对每一项都要认真检查,做好记录;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进行检查落实。凡违反《强制性条文》将按照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执行,造成工程事故和隐患的,应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为依据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2)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程规范对电站建设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设备、材料对各自负责的工程建设任务进行系统全面的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藏木水电站工程达标投产实施规划》(华能藏木电安【2011】45号)文和华能集团公司《水电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问要求提交自查报告,自检报告内容包括:强制性条文的参照标准、施工单位建立的组织机构、宣传学习培训情况、施工中的落实应用情况、自检监督和整改情况。(3)结合工程进度做好今后的日常检查工作。日常检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即结合在具体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之中,又可在专项活动中着力展开。主要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做到管理闭环。(4)实施、检查记录和表式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记录主要包括:培训学习记录、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5-施工方案措施反映的强条内容;设计审查记录、施工图审查记录(审查强条执行情况);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记录、工程验收提供强条项目检查记录;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执行情况汇总表。4.3检查整改落实阶段(1)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工作,施工局要组织各专业小组对整个施工现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方式:查阅施工资料、检查工程实体;对照电站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和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责成外协队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整改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各项目整改内容完成后,要上报工程监理,监理进行检查后,由藏木水电分公司组织复查,直至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为止。(2)执行强制性条文要纳入到日常工程检查中,加强单元工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只有保证单元工程的完全执行强条,整个工程就有了保证。(3)加强日常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检查。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各项安全和环境要求,都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日常检查的内容。(4)按计划进行质量监督站查出的不符合强制性条文项,由达标投产办公室整理并分类后,下达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和整改落实,公司对整改落实项目复查,实现闭环管理;对于不能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合同。5奖罚机制为做好《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和实施工作,施工局积极组织员工对《强制性条文》购置、宣传、检查及培训等活动,发生的费用除了华能分公司给予的奖励基金外,施工局将单独出资对宣贯和实施《强制性条文》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个小组成员应积极置购工程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规程、规范等必备资料,并分小组进行学习。6检查记录标准-6-藏木施工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专业)工程名称:时间:年月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结构类型小组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时间(规范名称)条号项目检查内容判定符合不符合(规范名称)施工单位:专业小组:-7-7本工程执行强条清单藏木厂房工程执行强条清单编号标准名称及编号水力发电工程1《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2《防洪标准》GB50201-1994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4《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设计规范》DL5061-19965《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DL17621-19986《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SDJ302-19887《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1996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19999《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99-19941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199011《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12《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2057-199613《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DL5108-19991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8-200715《水电水利工程泥沙设计规范》DL/T5016-199916《水工隧洞设计规范》DL/T5195-200417《水电站尾水调压室设计规范》DL/T5058-199618《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DL/T5141-200119《溢洪道设计规范》DL/T5166-200220《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DL/T5166-200221《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DL/T5186-200422《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DL/T5039-199523《水力发电厂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5066-199624《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程》DL/T5164-200225《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导则》DL/t5177-200326《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DL/T5050-199627《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5109-19992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29《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30《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31《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199332《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3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34《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3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5128-200136《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接缝止水技术规范》DL/T5115-200037《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DL/T5199-2004-8-38《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39《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5181-200340《水利水电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0441《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