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窑系统管理第三十四条编制停窑、起窑、烘窑、正常运转及常见故障作业指导书,以此为依据规范窑的操作。第三十五条正常操作应以稳定为宗旨,以稳定投料量、喂煤量、通风量和窑速等,来稳定窑系统的热工制度,即使调整也应小幅度调整,最终达到稳定产量和质量的目的。第三十六条窑操作员详细记录各种运行参数以及调整记录,并保留好以备查阅。第三十七条每天按时测量筒体温度,作好记录,以此来判断窑皮情况和耐火砖的厚度。第三十八条根据预热器各个部位的温度、压力变化情况掌握预热器系统结皮和积料情况,并及时清理,保证系统通风顺畅。第三十九条撒料装置应保持完好,翻板阀应保持灵活,确保各级预热器的分离效率。第四十条预热器系统人孔门、检查孔等应保持密闭,不允许漏风。第四十一条篦冷机各室应保持适宜的鼓风量及料层厚度,可以观察各室篦下压力、二次风温和三次风温度来控制篦速,合理的篦速既可以稳定窑的热工制度,又能加速熟料冷却,减少热损失,提高热效率。第四十二条操作员每班应注意观察熟料颜色和结粒情况,并砸碎观察是否有黄心、熟料密实度结合化验室提供的化验数据结合判断,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操作。第六章耐火材料管理第四十三条指定一名技术人员(可兼职)负责回转窑系统耐火衬料的全面管理。建立耐火材料台帐,做好详细记录。第四十四条生产科设立耐火材料管理台帐,并责成相关技术人员专责管理。(是否与上一条重复)第四十五条耐火材料保管应设有专门仓库,绝不可以淋雨受潮。应分批分类摆放整齐,便于取用。第四十六条进厂耐火砖,特别是窑用耐火砖,应抽样封存并送到权威机构进行检验,达不到标准要求应该退货。第四十七条停窑检修,要全面测量耐火砖厚度(用冲击钻在四块砖砖角打孔测量),做好记录,以确定是否可以保留,并作为以后确定窑换砖周期的依据。第四十八条一般以烧成带窑衬的使用寿命作为检修周期,其他部位窑衬使用时间应为保修周期的整数倍,否则最好适当调整砖的高度,以达到节俭的效果。第四十九条耐火砖砌筑要有专业人员监督检查砌筑质量,砌筑完毕,应进行全面仔细检查,防止松动和倒置。第五十条新建生产线和耐火砖更换后点火烘窑,应根据耐火砖的要求和换砖量制作合理烘窑曲线,并严格执行,第五十一条每次换砖的详细情况都要记录在耐火材料台帐,按窑的长度方向绘制窑衬砌筑图,标注好种类、型号、每段长度、位置和砌筑日期等,依照部门具体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及数据。第五十二条不定型耐火浇注料、骨料要妥善保管存放,施工时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按照厂家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必要时应要求厂方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第五十三条耐火材料进厂和使用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年底对耐火材料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注明种类数量和进厂日期,并把结果上报。第五十四条耐火材料在库量应以保证一次保修的使用量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