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论侯景之乱对南朝后期社会历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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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侯景之乱对南朝后期社会历史的影响高敏关于“侯景之乱”的起因与经过,史书记载甚详,后世之论侯景之乱者,亦多注重此二者,其间虽不无歧异之说,但已剩义不多。然而,对于“侯景之乱”给南朝后期社会历史造成的影响问题,却专题论述者无多。且对此问题的探讨,有赖于对南朝后期社会历史的全面考察,方可明其玄妙,探其原委,知其变异之由。正因为探讨这一问题有其难度,故长期以来惟有陈寅恪先生及朱大谓先生二人对此有过专题探讨。陈先生曾在其《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一文中的推论部分中说:“侯景之乱,不仅于南朝政治为巨变,并在江东社会上,亦为一划分时期之大事。”这一看法,实开认识侯景之乱对南朝社会历史的巨大影响之端。由于陈先生此文的重点是考证江南的民族问题,故对侯景之乱造成的巨大影响,仅提出了“岩穴村屯之豪长乃乘此役兴起,造成南朝民族及社会阶级关系之变动”这一个方面,而未论及其他方面①。到八十年代,朱大谓先生进一步对侯景之乱给江南门阀世族地主的打击、少数民族豪首和庶民阶层兴起的影响作了论述②。但是,就整个侯景之乱的影响而言,仍感有所缺漏。因思不揣浅陋,简约补论一、二,以就教于方家!(一)促进了南朝兵户制的瓦解和募兵制、私兵制的兴起所谓兵户制,是肇端于汉末、确立于三国和盛行于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世兵制的表现形式。其特征是官府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部分居民作为专以当兵为职业的“兵户”,或称之为“士家”、“兵家”、“军户”和“营户”等,以之与一般编户齐民相区分,并为之另立不同于民籍的“兵籍”或“军籍”,使之世代相袭为兵,必须经过解除兵籍的手续,始得为平民。为了保证兵户的数量,兵户的子女互为婚配,连兵士的妻子在其丈夫死亡后也不能改嫁编户齐民,藉以保证户的自然繁殖率,即维持兵户本身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使这种制度得以延续③。因此,这种兵制,在社会动荡不安、人口死亡与流动很大的汉末、三国、两晋和南北朝延续了几百年之久。但是,这种兵户制,从它开始出现的时候起,就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性:一是兵户在军事上的重要性同兵士身份的不自由性和低微性之间的矛盾。由于有这一矛盾,以致引起兵户不乐为兵而不断逃亡和寻求解脱兵籍,从而使得兵户的减少量常常超过其自然繁殖率而导致兵户总量的绝对减少,进而引发兵源的枯竭问题,以致统治者不得不被迫改变把兵士家属集中居住为随军营居住,以提高自然繁殖率和加强防范以杜绝兵士逃亡的措施,并实行兵士分休制度,企图缓解这一矛盾④。二是兵户总量的固定性与有限性同国家对兵户需要量的变动性与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战争频繁的时期是如此。由于这一矛盾的存在,就迫使统治者不得不以社会罪犯以及征发民丁去补充兵户⑤。然而统治者千方百计补充兵户①详见《金明馆丛稿初编》页一○一,原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一本第一分册。②朱大渭先生文,详见《纪念陈寅格教授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的《梁末陈初少数民族酋帅和庶民阶层的兴起》一文,该书于一九八九年六月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③参阅何兹全先生《读史集》中的《魏晋南北朝兵制》及拙作《曹魏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形成与演变》、《两晋时期兵户制考略》及《南朝兵户制的瓦解与募兵、私兵制的兴起》等文。④参阅拙作《两晋时期兵户制考略》,刊《历史研究》一九九二年第六期。⑤参阅拙作《两晋时期兵户制考略》,刊《历史研究》一九九二年第六期。2的数量,也无法抵消兵户逃亡、死亡、以兵户充赏赐和“送故”等等造成的兵户流失量①;而且这样作的结果,更使兵户身份低微,从而更加导致国家的兵户向私家转移。因此,兵户制内部的两组矛盾的相互作用,即使统治者绞尽脑汁也无法根本解决,于是募兵与征兵的数量在日益增加之中,并逐步制度化,终于导致兵户制的瓦解。这就是东晋南朝时期南方兵户制的大致状况与总的发展趋向②。正当兵户制日益走下坡路的时候,发生了“侯景之乱”。“侯景之乱”的发生和酿成大祸的原因之一,无疑是南朝兵户制日趋衰败而导致国家军事力量严重下降的结果;与此同时,通过“侯景之乱”,既极大限度地削弱了由国家兵户组成的军事力量;又为各地军府将领及地方长官更加乘机召募私兵和发展私人武装大开方便之门。侯景乱后,梁末和陈初的将领所拥有的私兵数量大为增加,以致将领们的私家部曲制就顺理成章地取代了国定兵户制。下面的一系列事实就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梁书》卷五六《侯景传》云:“(侯)景既据寿春,遂怀反叛,属城居民,悉召募为军士,辄停责市估及田租,百姓子女悉以配将卒。”此事,《资治通鉴》系之于梁武帝太清二年二月条③,这是侯景准备反叛而大举募兵,所募对象为寿春属城居民,故“辄停责市估及田租”,是对所募城内市民及附近农民的优待措施,同时也带有对募兵的赏格的性质。随后当侯景进逼建康时,又“募人奴降者悉免为民,……景皆厚抚以配军”[1],这是召募奴隶以为兵。当肖衍死后,侯景“于是矫诏赦北人为奴婢者,冀收其力用焉”[2],这显然是募奴隶为兵。侯景初反,兵仅千人,及其包围和攻下建康,众至十万,在江南兵将不为侯景所用的情况下,这支庞大的军队,几乎全部是召募来的募兵。各地纷纷起来反侯景的所谓“勤王”之兵以及趁机起来割据一方的豪酋,也同样利用募兵为自己效力。如武帝太清二年(公元548年)八月,侯景正式举兵反叛之时,以诛朱异为名,由于朱异时为中领军,为了对抗侯景,“募兵得三千人,及景至,仍以其众守大司马门”[3]。按中领军所统帅本为禁卫军,是典型的由国家世袭兵户组成的军队,此时为抵御侯景的需要,连这支禁卫军也募兵化了。禁卫军尚且如此,地方军更不例外。如徐盛文其人,时“督宁州刺史”,“太清二年,闻国难,乃召募得数万人来赴”[4];又如任孝恭,因“太清二年,侯景寇逼,孝恭启募兵,隶肖正德,屯南峰”[5];还如吴郡人陆襄,于太清三年三月,因建康“城陷,襄逃还吴。贼寻寇东境,没吴郡,景将宋子仙攻钱塘,会海盐人陆黯举义,有众数千人”[6],率以袭郡,这显然也是募兵。更值得注意者,后来陈王朝时期的许多将领,都是在侯景之乱中召募私兵以反侯景而起家的。如侯安都,“侯景之乱,招集兵甲,至三千人。高祖(指陈霸先——引者注)入援京邑,安都引兵从高祖,攻蔡路养,破李迁仕,克平侯景,并力战有功。”[7]侯安都以始光内史而“招集兵甲”,显然是募兵。新安海宁人程灵洗,“梁末,……素为乡里所畏伏,前守长恒使召募少年,逐捕劫盗。侯景之乱,灵洗聚徒据黟、歙以拒景。景军据有新安,新安太守湘西侯肖隐奔依灵洗,灵洗奉以为主盟。梁元帝于荆州承制,又遣使间道奉表。”后以平侯景功“授持节、散骑常侍、都督青、冀二州诸军事、青州①详见拙著《南朝兵户制的瓦解与募兵、私兵制的兴起》一文。②详见拙著《南朝兵户制的瓦解与募兵、私兵制的兴起》一文。③《梁书》卷五六《侯景传》载此事发生于太清二年二月前,即似乎发生于是年正月。《南史》卷八○《贼臣·侯景传》载此事无具体系年,故此条时间似有可疑处。3刺史”[8]。观程灵洗先后所拥之兵,均来源于召募。巴山新建人黄法,少以勇力著称,“侯景之乱,于乡里合徒众”[9],追随陈霸先剿灭侯景,后以功封侯,所谓“于乡里合徒众”,实为募兵的代名词。鲁悉达“纠合乡人,保新蔡,力田蓄谷。时兵荒饥馑,京都及上川饿死者十八九,有得存者,皆携老幼以归焉。悉达分给粮廪,其所济活者甚众,仍于新蔡置顿以居之。招集晋熙等五郡,尽有其地”[10],后以此招集之众讨侯景有功,可见鲁悉达所领之兵也来源于召募。颍川颍阳人荀朗,“侯景之乱,朗招率徒旅,据巢湖间,无所属。台城陷后,简文帝密诏授朗云麾将军、豫州刺史,令与外藩讨景”。后来荀朗利用饥荒,“更招致部曲”,“众至数万人”[11],用以讨景,可见荀朗讨景之兵同样来自召募。吴兴武康人沈众,“侯景之乱”时,上表于梁武帝,“称家代所隶故义部曲,并在吴兴,求还召募以讨贼,梁武许之”,后果募得“宗族及义故五千余人”[12]以讨侯景,可见沈众之兵明显来源于召募,而且大都是他吴兴老家“所隶义故部曲”。袁泌其人,于“侯景之乱”时,“欲求为将”,“梁简文帝板授东宫领直,令往吴中召募士卒。及景围台城,泌率所领赴援。京城陷,退保东阳,……景平,王僧辩表泌为富春太守,兼丹阳尹。”[13]东宫领直所领,本为禁卫军,此时也募兵化了。临川南城人周迪,“侯景之乱”时,因为“(周)迪宗人周续起兵于临川,梁始兴王肖毅以郡让续,迪召募乡人从之”[14],可见周毅之兵全来源于召募。东阳长山留异,“侯景之乱”时,留异“还乡里,召募士卒”,“侯景署异为东阳太守,收其妻子为质”,及“侯景平后,王僧辩使(留)异慰劳东阳,仍纠合乡闾,保据岩阻,其徒甚盛,州郡惮焉。”[15]由此可见留异在侯景之乱中与景平之后,都是一个拥有募兵以自重的投机分子。巴东人徐世谱,“敢勇有膂力,善水战。梁元帝之为荆州刺史,世谱将领乡人事焉。侯景之乱,因预征讨,累迁至员外散骑常待。”[16]徐世谱所将领之乡人,显然是召募而来。豫章南昌人熊昙朗,“侯景之乱,稍聚少年,据丰城县为栅,桀黠劫盗多附之。梁元帝以为巴山太守。荆州陷。昙朗兵力稍强,劫掠邻县,缚卖居民,山谷之中,最为巨患”[17]。这个成为豫章巨患的熊昙朗,也是在侯景之乱中召募少年而起家的。晋安侯官人陈宝应,其父陈羽,“有材干,为郡雄豪。……梁代晋安数反,累杀郡将,羽初并扇惑合成其事,后复为官军乡导破之,由是一郡兵权皆自己出。侯景之乱,晋安太守、宾化肖云以郡让羽,羽年老,但治邦事,令宝应典兵。是时东境饥馑,会稽尤甚,死者十七八,平民男女,并皆自卖,而安晋独丰沃。宝应……载米粟与之贸易,多致玉帛子女,其有人能致舟乘者,亦并奔归之,由是大致赀产,士众强盛。侯景平,元帝因以羽为晋安太守。”[18]由此可见,晋安的陈羽、陈宝应,也是先后靠召募集兵而雄据一方的。同样情况,还有不少,此不悉举。以致总的情况是:“时江表将帅,各领部曲,动以千数,而鲁氏尤多(指鲁悉达、鲁广达兄弟——引者注)”[19]。所有这些“各领部曲,动以千数”的将帅,大都在侯景之乱中以召募方式组成的军队。我们知道,早在侯景之乱前的东晋、宋、齐时期,虽然早已有召募私兵并以之部分取代兵户的情况存在①,但是,总的说来,兵户制仍然不失为占主导地位的兵制,募兵只是兵户制的补充而已。然而通过侯景之乱,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如上所述,在侯景之乱中,不仅侯景本人用以发动反叛的兵士多来源于召募;甚至中央控制的禁卫军,也发生了募兵化的事实;①参阅拙作《两晋时期兵户制考略》及《南朝兵户制的瓦解与募兵、私兵制的兴起》二文。4至于各地豪绅利用侯景之乱而发展壮大势力者,更是全凭召募兵士以组成的军队。因此,以侯景之乱为分界线,在此之后,以召募方式得来的宗族、乡里义勇及世隶于某一家族的“故义部曲”,成了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来源于兵户的世兵已少得可怜。这一情况,陈代因之,以致陈时的许多将领,都以召募私兵起家,也以拥有私家部曲而巩固其权位,私兵部曲制已基本上取代了几百年之久的国家兵户制。而这一巨大变化,主要是在侯景之乱这一特殊环境中和条件下实现的,故侯景之乱对南朝后期社会历史的最大影响之一,表现在兵制方面,是国家兵户制的瓦解和募兵私兵制的兴起。因此,几乎可以这样概括:侯景之乱是上述兵制方面变化的催化剂和启动器。(二)推动了南朝奴隶解放运动和南朝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动奴隶问题一直是南北朝时期的重大社会问题。早在秦汉时期,虽然当时历史已进入封建社会,但奴隶制的残余因素还相当严重的存在着。魏晋时期,承两汉之余绪,奴婢也同样存在,故晋人恬和、李重等屡以为言。西晋灭亡之后,北方陷入了少数民族政权林立的状态,他们大都是带着奴隶制的尾巴进来的,对于奴隶劳动的使用十分习惯,有的统治者还企图在北中国恢复奴隶制,每逢征伐总要掳掠大量人口为奴婢,称之为“生口”,与牲畜并列,大量用以赏赐将领、官吏,扶植了大批奴隶主;即使已经封建化了的汉族农民,也大量沦为隶户、杂户等半奴隶或近于奴隶身份的人。直到孝文帝彻底实行封建化政策之时,奴隶问题才逐步得到缓解。关于这些,我已在《论北魏的社会性质》一文中详细论及,此不赘述①。至于东晋南朝,虽无北魏那样企图恢复奴隶制的统治者,但由于社会处于动荡不安的状况和北人南渡者多,自然增加了小家破产后走上自卖为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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