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编制规定》及《预算定额》宣讲辅导材料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陈文昭教授高级工程师《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于2011年11月7日经福建省水利厅闽水计财[2011]98号文批准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编规”和“定额”的内容,我站组织了宣贯辅导。本次宣贯辅导主要是介绍定额修编工作情况、有关“编规”和“定额”的修订内容和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供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工作者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考。目录•一、定额修编有关情况•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三、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四、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五、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六、结束语一、定额修编有关情况•1、修编工作情况简介•2、修编的总体思路•2.1修编的依据•2.2修编的原则•3、修编的主要内容•4、关于定额水平1、修编工作情况简介我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根据水利厅的要求,于2008年开展了定额修编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收集省内外有关资料、组织有关专家座谈与技术研讨、赴省外学习调研等方式,对定额修编工作的流程、工作内容、组织形式等形成了共识。于2009年1月正式启动。省厅高度重视修编工作,成立了由林邦树副厅长为主任、厅有关业务处室领导为成员的定额编制委员会,厅计财处牵头负责、指导修编工作,厅属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咨询、管理等单位的专家全过程参加了此次修编工作。考虑到我站的组织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缺乏基础资料等原因,因此本次“编规”和“定额”的具体修编任务委托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中水珠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2009年10月-12月,编制咨询单位陆续提交了“编规”和“定额”的初稿,我站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初稿成果进行了审阅,并同时开展定额水平的测算工作。2010年6月,专家对初稿提出的补充、修改的意见。10月,编制单位提交了定额的二稿成果,经测算分析后,于11月由林邦树副厅长组织召集定额编制委员会有关成员及专家,对二稿成果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会的意见,在吸纳和消化设计、施工和咨询单位相关人员大部分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63条需要补充修改的意见。2011年4月,编制单位提交第三稿成果。我站召集专家对三稿的成果进行审议后,对“设备安装定额”增加了钢闸门制作章节、对压力钢管制作中的材料和人工进行了调整和修订。2011年8月,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定额修编成果”专家审查会。水利部建管司综合处、水利部水规总院定额站、广东省水利厅的技术管理中心、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及省厅属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咨询、管理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或是提交了书面意见。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书面的专家审查意见。2011年10月,根据专家审查会的意见,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站进行了最后的修订和完善,经水利厅定额编制委员会审定批准后,于11月交付印刷出版。2、修编的总体思路2.1修编依据(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3)《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闽水[2005]计财73号)。(4)《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闽水电[1997]计201号)。(5)《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闽水电[1997]计324号)。(6)《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概算定额》(水利部水[1993]63号)。(7)国家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2.2修编原则本次修编工作遵循“立足实际、鼓励先进、坚持科学、简明适用”的原则。(1)修编工作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在原定额基本框架不变的原则下,对过时的、不适应目前生产的内容予以删除或修改,增加近年来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定额内容。(2)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并积极吸收省、内外相关行业定额标准的长处。明确并处理好省定额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专业标准的关系。(3)定额的章节子目内容力求严谨明确、层次清晰、文字简练,语言正确易懂,其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应符合有关规定。(4)定额修编中涉及的关键技术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或测算验证,其成果经专家审查后方可纳入,以保证增补的技术内容定性准确、定量有据。3、修编的主要内容本次“定额”和“编规”的修编,是以水利部“116号文的编制规定和系列预算定额”为依据,以“福建05编制办法和97定额”为基本框架,从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出发,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专业的规程规定,认真分析并吸收水利部和省内外相关行业定额标准的合理因素,删除或修改过时的、不适应目前生产力水平的定额子目,增加近年来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定额内容进行修订的。3.1“编规”修编的主要内容(1)人工工种结构改变分为“技工”和“普工”两个工种,改变了之前使用的单一综合工的形式。全国水利水电定额有关人工工种划分以及人工和施工机械的计量单位,目前大致有这几种情况:工长高级工人工以工时Ⅰ计量单位中级工施工机械以台时初级工人工工种划分Ⅱ综合工人工以工日技术工计量单位Ⅲ施工机械以台班普通工这几种方式各有利弊:采用Ⅰ种人工划分方式的,有水利部、电力部、江西省和新疆自治区等的定额。其优点是计量准确,且与国际标准接轨;缺点是计算和换算较为复杂,难以与其他行业的定额配套使用。采用Ⅱ种人工划分方式的,如广东、广西、浙江、黑龙江等各省的定额。优点是计算直观、简单,能与他行业的定额配套使用;缺点是由于工程项目构成不同可能造成单价的失衡。采用Ⅲ种人工划分方式的,如辽宁、贵州、海南等省的定额。综合了Ⅰ与Ⅱ的优缺点,既不受计算繁杂的影响,也可避免因工程项目构成不同造成单价的失衡。综合以上方面的考虑,新定额决定采用第Ⅲ种人工划分方式。(2)调整人工预算单价技工为55元/工日、普工为40元/工日。调整后的人工预算单价比“05编制办法”规定的28元/工日明显提高。今后人工预算单价将根据我省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由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机构发布调整信息。(3)主材采用基价法为合理控制预算价格与各种费用的关系,不因建材资源条件的不同而导致工程造价产生较大的差异,对主要材料采用基价法,进行限价补差计算。(4)调整有关费率参考水利部“编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间接费、措施费等费率做了适度调整,(5)改进有关取费的计算方式在独立费用中对“建设管理费”、“经济技术服务费”和“车辆(船)购置费”等改进了取费计算方式。(6)规范项目分类管理对我省水电工程计价的项目分类、项目划分、单价组成、计算程序及格式做了明确规定,规范了造价管理。3.2“定额”修编的主要内容修编的定额包括:修订《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修订《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编制《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根据目前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机械化使用程度逐渐提高的状况,结合我省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处理好省定额与水利部定额的关系,使修编后的定额整体水平适中、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为此,主要针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修编:(1)改进定额总体结构和章节子目的设置,使之趋于合理。(2)修改或删除不适应目前生产力的定额子目。(3)增加近年来应用多且较为成熟的新内容。(4)将模板从原混凝土定额中分离出来。(5)新增“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6)调整“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4、关于定额水平定额水平主要是通过定额消耗量水平和工程投资水平来体现。基于这种考虑,我们以水利部颁发的现行定额(2002)为基础,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能达到的劳动生产率水平、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合等特点,体现劳动生产率社会平均水平。通过初步测算,新定额的总体水平大致如下:定额消耗量水平比97定额先进了约13个百分点,比水利部定额先进了约3个百分点;工程投资水平比97定额提高了3~4个百分点,比水利部02定额也提高了4个百分点左右。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厅于2005年颁布了《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闽水〔2005〕计财73号),我们通常称05编制办法(以下简称“05编办”),与编制办法配套使用的仍为“97定额”。随着本次定额修编工作的完成,为与新定额配套使用,有必要对“05编办”进行修订。修订后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着重介绍“05编办”和“新编规”存在较大变化方面的内容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1、关于总则内容2、概算文件编制与工程项目划分3、费用构成4、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5、概算表格6、估算投资的编制1、关于总则内容【要点说明】总则共计6条,阐述了本“编规”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了编制和审核工程概估算文件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以及管理权限等。在以往的总则中,对编制概估算文件的人员,仅规定了“具有职业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负责编制校审(大中型工程必须有注册水利造价师负责校核)”。现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着重强调了编制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校审工作必须由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承担”。2、概算文件编制与工程项目划分【要点说明】本部分包括了“编规”中一、二、三章的内容,主要阐述了编制概算文件的依据、组成以及工程分类、工程部分的项目划分等。这里着重介绍调整内容。(1)取消了部分的概算表格(包括正件和附件):·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概算表;·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主体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安装工程材料费调差系数计算表;·安装工程机械使用费调差系数计算表;·勘测设计费计算表;·独立费用计算表。(2)增加了少量的概算表格:·补充定额计算书;·补充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书;·价差预备费计算表。(3)从管理者需要出发,增加一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的内容。(4)在项目划分中,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第5点“其他临时工程”(P12)补充了“…。若其他临时工程所属项目中,某部分分项费用相对较大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单独列项,按照工程量乘以单价形式计算”。这样修改主要是考虑到:“其他临时工程中的各项费用”,如施工排水、施工临时支护、脚手架、施工排架、施工操作平台等费用,在可研或初设阶段因设计工作深度不一难以准确控制,往往采用费率乘以建安工作量(一至四部分)计算以确定其费用,这对于大型工程来说,其建筑物个体较大,摊销费用相应较大,这部分费用有可能包得住,但对于地方小型工程居多情况下,因建筑物个体较小,这一部分的摊销费用往往不够。如施工排水,处于强透水基础而围堰堰体垂直防渗措施不足,经常性排水费用较大;又如施工临时支护措施,当基坑开挖线附近有民居等第三方产物,且不能迁移时,需采用垂直防护如钢板桩防护进行开挖,费用也较大。如果将上述这些费用包括单独搭设的脚手架、施工排架、施工操作平台等等临时工程项目摊入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或零星材料费”里开支,其费用是远远不够,难以摊销。因此补充这一内容,是用以解决设计阶段的工作深度不一,有可能造成摊销费用不足,影响到投标报价的准确性。这主要为编制概估算文件的造价人员提供参考。至于这些费用如何摊销到投标报价的具体单价中,请参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宣贯辅导材料(P20~P22)。3、费用构成【要点说明】费用构成即“编规”中的第四章内容,主要是对组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各种费用的名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