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低价中标一、适用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招标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进行评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中的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进行评价、审查;最低投标价中标指经评审投标价最低者中标。不宜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工程施工项目,由市招投标办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无法确定的报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对,具备下列条件后,可进入招标程序。市招投标中心根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的核对单给予发布招标信息。(一)招标人已依法设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有资质的审查单位或行政监督部门审查通过;(五)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并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房建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还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工程量清单按本规定应当审核的已审核。三、招投标活动程序实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投标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2、编制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信息或投标邀请书(办理招标文件备案);4、不记名发售招标文件;5、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6、网上答疑;7、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8、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9、投标人提交资格后审文件、投标文件;10、开标、评标、定标;11、发出中标通知书;12、中标结果公示;13、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14、签订合同并备案。四、招投标文件编制、备案、发售(一)招投标文件编制1、招标文件不得设置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已发布招标文件范本的,应严格按范本进行编制。2、招标文件应明确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其中通用条款不得修改或删除,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必须按示范文本格式填写,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3、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质量与价位相当的品牌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但不得以暂定形式确定材料、设备的品牌或价格、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或提供候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选定品牌,并注明在投标文件中。招投标文件均未明确品牌的材料(设备),施工时由招标人选定品牌,并按投标人中标的材料(设备)单价进行结算。4、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本工程最少需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5、招标人要求缩短工期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额工期、目标工期。6、资格后审文件包括《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及资格申请书及附表(见附件1和2)。(二)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其中,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还应同时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受备案后,发现招标文件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相关要求及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应在收到备案文件后5日内责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改正,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内容应当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布。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价应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发布。经审核后,预算价误差超过±3%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处理。(三)招标文件发售1、招标人不记名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2页1元收取;如招标文件中含有绘制图纸的,可折成A4纸,每张按1元收取。2、招标人应在市招投标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日。3、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应先给投标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投标人可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五、网上答疑(一)招标人应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核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条件。(三)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四)所有招标答疑内容应于截标前1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工程预算价及其组成内容、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应在截标前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应在截标前3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六、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核对(一)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三)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一)工程预算价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量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编制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招标人要求缩短工期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应在编制预算价时相应计取赶工措施费或优良工程增加费。工程预算价超过经批准的建安投资概算的不得开标。(二)工程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照预算价和下浮率进行编制。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注:上表中下浮率将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动态调整。(三)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最高限价×(1-5%)。八、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一)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概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二)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帐单为准。若对帐单和投标人汇款凭证上均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标时,招标人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帐情况。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至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帐户。评标完成后次日,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九、投标文件递交单位工程类型下浮率(%)房建工程8市政工程12港口、水利工程12交通工程12(其中公路养护中的大中修工程为8)装饰装修和其他工程12(一)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二)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如有技术标的应为四个内包封):一是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资格后审文件内包封;三是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三)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报价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并附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具体由各行政监督部门另行制定格式化示范文本。十、开标、评标和定标开标、评标、定标按以下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开标(与组建评标委员会同时进行);3、评标;4、定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在截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分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资格标技术标审查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不参加评标和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资格标技术标审查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一般工程不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家。资格标技术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审查和技术标评审。需要技术标评审的,评标专家按相关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抽取;不需要技术标评审的,评标专家不分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需要从省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的,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二)开标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其中项目经理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项目经理的单位以其资质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前款所称的本单位在职职工是指已经与该单位签订了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并为之办理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人员。开标程序: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收集存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非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当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