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诉讼时效和期限.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八章诉讼时效和期限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睡眠人——西方法颜第一节概述一、时效的概念和分类(一)概念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二)时效的分类1.取得时效(占有时效):即善意、公开占有他人财产持续一定期限,占有人即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制度。2.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限,权利人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3、立法例(1)统一立法主义。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统一规定了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2)个别立法主义。如德国民法典4、我国立法只规定了诉讼时效,没有规定取得时效。是否规定占有时效。二、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2.必须存在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3.这种状态必须持续一定期限。4.导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后果。即权利人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5.诉讼时效有强制性和法定性。08司法解释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例]甲在集市牲畜栈行内出售一头黄牛,乙有意购买。该黄牛有病但甲未告知乙。乙交款后甲告知乙一句话;“该牛若出现问题,你因在4个月内起诉我,过了期限就不能在起诉我了。”乙牵着牛回去,4个月后,黄牛病死。问乙可否起诉甲?三、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1.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2.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处理案件。3.避免举证困难4.稳定法律秩序,便于发挥物的效用。四、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08司法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2、物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不属于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物上请求权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一般不发生诉讼时效。动产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未登记的房屋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已经登记的房屋所有人请求返还原物不适用诉讼时效。3.基于身份发生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基于身份产生的扶养费请求权也不适用4.人格权中产生的赔偿请求权、赔礼道歉适用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不适用5.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不适用.6.基于共有关系、相邻关系产生的分割请求权不适用7.继承权遗嘱无效不适用;继承中侵权适用7、国家财产未受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170.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五、诉讼时效的种类(一)普通时效:2年;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二)特别时效:1年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受伤害之日起算;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2000-2-1)王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暖器(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水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保法?A、《民法通则》B、《产品质量法》C、《合同法》D、《民法通则》或《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2年(1)船舶碰撞产生的追偿请求权(自碰撞事故发生)(2)国家赔偿(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3)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权法例:1999年7月,甲发现乙公司非法复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2005,卷三,第59题)A.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B.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其诉讼请求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权行为D.甲应获得的赔偿数额应从2004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2000年4月,甲得知乙出版社非法出版发行甲的小说,但未予理会。由于乙一直未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甲遂于2003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害行为D.本案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3年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自损害发生之日)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三)最长时效:20年,权利保护的最长期限,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例】甲、乙是兄弟1983年8月15日父母去世留有房屋4间,遗嘱上说甲、乙各分两间。已时在国外不知情,甲遂占有全部4间房屋。2002年9月9日乙回国后始得知继承一事。问:乙应于何日前起诉甲始能获得法院支持?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一)立法例1.实体权消灭:日本民法典、瑞士民法典2.实体诉权(胜诉权)消灭:苏俄、中国3.请求权消灭主义:法国民法典4.抗辩权发生主义::德国民法典(二)我国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1.对债务人的效力义务人直接取得时效利益。但时效利益可以抛弃思考1:法院可否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民诉意见153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施行,简称08司法解释)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思考2:过了诉讼实现的债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效力如何?民通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通意见171.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08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6]116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7号,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此复思考3:二审诉讼中债务人才提出诉讼时效的可以吗?08司法解释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思考4: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以胁迫手段使得义务人订立清偿债务的协议是否有效?2.对债权人的效力丧失胜诉权(三)诉讼时效届满后请求权的实现途径1.道德上的支持力2.抵销权第二节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起算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1.从开始当日计算的,当日不计算在内;2.从次日开始计算的,次日要计算在内;3.从行为成立之日计算的,当日不计算在内;4.从履行期届满计算的,届满之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从规定。(一)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起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2)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给予对方的恩惠期届满之日起算。08司法解释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向债务人明确债务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表示拒绝之日起算;(3)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了履行债务计划,债权人无异议的,诉讼时效从履行计划载明的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004年3月1日,王某借给刘某两万元,约定借期为一年。借期何时届满?诉讼时效何时截止?2004年3月1日,王某借给刘某两万元,没有约定借期。2005年3月1日王某向刘某催款的时候,刘某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何时截止?2004年3月1日,王某借给刘某两万元,没有约定借期。2005年3月1日王某向刘某催款的时候,并给其10天宽限期?诉讼时效何时截止?[例]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的准备时间,曹某最迟应在什么时候起诉?2005年4月1日[例]张三曾于1998年3月1日借款21万元给李四,李四写下了借条。2001年3月15日,张三打电话给李四,说:“我希望你能在一个月内将钱还给我。”李四当即表示;“我刚刚学过法律,我们之间的债务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言罢即扔下了电话。问:李四说法有无道理?(三)人

1 / 11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