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在城市规划中要解决许多工程问题,如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系统工程、电讯系统工程、燃气供应工程、供热系统工程、城市防灾工程等。这些内容在城市规划专业中均安排有课程。本课程只选择与制定城市规划时关系较密切的部分加以简要叙述。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第一节城市水源与给水规划水是城市产生、存在、发展的必要及制约的因素。我国是一个淡水资源缺少的国家,人均淡水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做好城市的水资源保护,制定合理、高效、节能的给水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部分。一、城市水源与水源保护(一)城市水资源水资源指人类可以利用的那一部分淡水资源,如河流、湖泊、水库中的地表水,可逐年恢复的地下水。我国总的淡水资源尚丰富,但人均和亩均的水量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时空分布不均,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年内实际水量变化大,常发生水旱灾害。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二)给水水源种类给水水源可分为地下水源及地表水源两大类。(1)地下水源:包括潜水(无压地下水)、自流水(承压地下水)和泉水。一般具有水源良好,分布较广等特点。但有水量较小,矿化度高等缺点,可以靠近用户就近开采,投资费用较省,但要控制开采量,防止过量开采发生地面沉降。(2)地表水源:包括江河、湖?白、水库、海洋。其一般水量较大,矿化及硬度低,但浑浊度大,易污染,开发的投资较大,处理费用较高。但地表水仍是城市主要的水源。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三)给水水源选择(1)要有充沛的水量,能满足城市近期及远期发展的需求,要综合考虑工农、生活用水的总量及分配。(2)要有较好的水质,处理过程可简化,即可降低成本。(3)水源地的选择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布局,与城区的距离要适当,既防止远距离供水,也要便于水源地的防护。(4)可以用一个水源,也可以多个水源,城市布局分散,可多个水源。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四)给水水源保护1.水源保护的一般措施:水源保护应从区域着手,应在区域的开发规划中考虑。要对河流、地下水进行常年的监测;对开采是否过量,水质是否污染,进行观测与报告;对流域进行水土保护工作;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时,对与水资源有污染的企业的布置及污水处理的措施严格审批控制。2.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区域范围较大的市域规划中应划定水源的保护地及保护范围。保护区可以分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二、城市给水规划城市给水工程,按其工作过程,可分三个组成部分: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组成给水系统。(一)取水构筑物的选址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关系到供水安全、维护修理、造价、施工进度等问题。选择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主要考虑地形、水质、水文、冰凌、地震、地质等因素。(二)净水工程的位置及用地(1)生产构筑物;(2)辅助建筑物(三)给水管网规划城市用水经过净化之后,还要通过安装大口径的疏水干管和敷设配水管网,将水输配到各用水地区。疏水管道不宜少于两条。管网的布置一般有两种形式:树枝状和环状。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第二节城市排水与防治污染规划一、城市环境污染城市要建成为具有高质量的生活环境,这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目标。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和城市物质生活的改善,同时也出现了对城市环境的污染。环境污染、交通拥挤、住房紧张成为困扰城市发展的三大问题。城市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主要方面以及噪声污染、气味污染、光干扰、电波干扰等。从城市规划工作看,最主要的是水污染问题。解决城市排水工程,包括排雨水及排污水、污水处理等。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二、排水工程的组成及系统排水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道系统。排水管道有雨水管及污水管。排水制度一般分为两种。(1)分流制:用管道分别收集雨水或污水,各自独立成系统,污水管专门排污水,有些工业废水要单设管道系统。(2)合流制:只埋单一的管道系统来排除污水和雨水,此种系统目前已不常采用。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三、污水处理厂的位置与用地要求(一)污水处理厂的内容污水的处理工艺一般包括沉砂、沉淀、曝气、生物过滤以及消毒等。有各种处理构筑物来进行处理。此外,还需设置若干辅助建筑物,如化验室、泵房、仓库、办公用房等。(二)污水处理厂的用地选择污水处理厂应设在地势较低、便于城市污水汇流入厂内,其位置应靠近河道,最好布置在城市水体的下游,这样不致污染城市附近的水面。污水处理厂应离开居住区,并保持有一定宽度的隔离地带;用地的水文地质、条件须能满足构筑物的要求;地形宜有一定的坡度,有利于污水、污泥的自流。如果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在选择处理厂位置时必须充分考虑输送的条件。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四、固体废物场地的用地要求废弃物处理场地,可以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安排。利用有计划堆放,然后覆土,加以种植绿化。有的覆土后,可以改造成农田。废弃物场地,应与居民区有一定距离。要防止发生公害,防止有机物燃烧,防止对河流、地下水的污染,要在外围设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带。废弃物场地可以与围海造田、造山置景等综合利用结合起来。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第三节城市能源规划城市能源规划包括:能源结构的选择、城市电力规划、供电电源的选择、用电量的估算、供电分区的划分、电厂的位置、电力高压走廊的位置、变电站的选址等。城市燃气系统规划包括燃气厂的选址、燃气管道系统。其中有燃气管道,也可能还有远程输运的天然气管道及燃气管道的加压站、贮气罐的位置,液化气站的位置。城市供热系统规划包括热电厂的位置、集中锅炉房的位置等。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一、城市能源结构能源结构有下列一些分类:(1)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用煤烧锅炉发生蒸汽属一次能源。用煤发电,属二次能源。(2)干净能源与不干净能源。(3)再生能源与非再生能源。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二、发电厂的位置发电厂有水力、火力、地热、核电等。水力发电厂的选址取决于区域规划,大型水电站附近也可能形成城镇或居民点。核电站的选址也由区域条件决定,一般距城市较远。火力发电厂有的也由区域条件决定,建坑口电站最经济,也有的要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三、变电站(所)的位置变电所的电压等级可以分为500kV、330kV、220kV、1lOkV、66kV、35kY等。变电所位置的确定与总体规划有密切的关系,应在规划电力系统时加以解决。变电所有屋外式、屋内式或地下式、移动式等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变电所的位置要考虑下面一些问题(1)接近负荷中心,或网络中心。(2)便于各级低压线路的引入或引出,进出线走廊要与变电所位置同时决定。(3)变电所用地要不占或少占农田,地质条件要好。(4)不受积水浸淹,枢纽变电所要在百年一遇洪水位之上。(5)靠近公路和城市道路,但应有一定间距。(6)区域性变电所不宜设在城市内。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四、电力走廊的位置(1)线路应短捷,既可减少投资又可节约贵重的有色金属。(2)要保证居民及建筑物的安全,有足够的走廊宽度。(3)高压线不宜穿过城市中心和人口密集地区,要注意市容的美观,不得已时,市内可采用地下电缆。(4)考虑高压线与其他工程管线的关系,跨河流、铁路、公路时,要加强结构强度,要尽可能减少这种交叉。(5)避免从洪水淹没地区经过,在河边架设时,要注意河流对基础的冲刷或发生倒杆事故。(6)尽量减少线路转弯次数,因为转弯处电杆的结构强度大,造价高。(7)注意远离污浊空气的来源,以免影响对线路绝缘,造成短路事故。对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也应避免接近。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五、城市燃气系统(一)城市燃气的供应方式燃气管道的分类,基本上有三大分类法:根据用途分类,根据燃气管道输气压力分类,根据燃气管道敷设方法分类。(二)燃气管网在城市中的布置根据不同压力的燃气管道,连续用户的用气力量大小,考虑到所经过的地段有无天然障碍物、土壤有无腐蚀性等因素,先布置高、中压燃气管道的线路,然后布置低压燃气管网。(三)燃气厂及各种煤气供应设施在城市中的选择及布置燃气厂址在城市中的选择,最主要的是煤的运输贮放问题及对城市的污染问题。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第四节城市电讯规划一、城市有线电话系统电话网是城市各种电信业中最基本的网络。除了电话外,还可以开设会议电话、传真、电报、数据网等业务。电话网络等级可分为五类:一级为大区交换中心(如北京、上海……等),二级为省级中心,三级类似地区中心,四级为长途交换网终端,五级为终端局。有线电话系统规划的内容包括:研究电话局所的分区范围及局所位置、调查研究电话需求量的增长、通讯电缆的走向及位置。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二、城市无线通讯系统城市无线通讯,包括电台、微波通讯、移动电话、寻呼台等。无线通讯近年来发展十分快速,对城市规划的影响也日渐受到人们的注意。空中的无线电波的无序已对一些活动(如航空等)造成干扰,无线通讯的频道要由城市专门设立的机构加以分配及控制。无线通讯量大的地区,要在总体规划时拟定无讯通讯的收报区及发报区,以免发生干扰。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三、城市广播电视系统电视及广播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传媒。在城市规划中要考虑广播电视台的位置,卫星及微波通讯传播台的选址。电视广播分有线及无线两种。电视包括电视节目制作中心、电视发射台、电视差转台等组成。在城市中兴建高层建筑,应注意不要阻挡或妨碍微波通讯线路。微波线路应成折线形。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第五节城市防灾规划一、城市防灾规划的内容城市是人口密集财富集中的地域。在城市中发生的各种灾害,必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城市规划工作中要把防灾规划及灾后的救护恢复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城市防灾规划包括两方面。在硬件方面,要布置安排各种防灾工程设施。在软件方面要拟定城市防灾的各种管理政策及指挥运作的体系。也就是避开灾害预防及灾害救护两个方面。城市防灾规划包括:城市防洪规划、城市防火(消防)规划、城市减轻灾害规划及城市人民防空规划。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生命线系统生命线系统指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生命安全及生存环境的工程项目。人对灾害权重的选择顺序是:生命、健康、生存环境、财产……等等;所以防灾规划的重点是生命线系统的防灾措施,即指那些维持市民生活的电力、煤气、自来水供应等系统。包括四大网路:(1)海陆空交通运输系统;(2)水供应系统;(3)能源供给系统;(4)信息情报系统。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二、城市防洪规划1.城市防洪标准防洪标准应根据城市的重要性确定。重要的城镇、工业中心、大城市应按100年一遇的洪水位来定标准,并以200年一遇特大值校核。一般城镇,可按20~50年一遇洪水频率考虑。2.城市防洪措施以蓄为主的防洪措施,有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控制泾流及流沙,还有建水库蓄洪及滞洪。以排为主的防洪措施,有修筑堤防,整治河道等。处于河道上游、中游的城市,多采用以蓄为主的防洪措施。处于下游的城市,多采用以排为主的防洪措施。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三、城市消防规划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规划工作的一部分,包括各等级消防设施。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消防站、隙望塔、消防栓等的布置。还有在规划中制定各种消防要求、消防规范、防火间距等的规定。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消防单位从行政上划分为总队、支队和中队。其中,中队为消防工作基层单位,总队、支队在大中城市中设置。消防站占地及装备状况也可分为三级:(1)一级消防站,有车6~7辆,占地3000m2左右。(2)二级消防站,有车4~5辆,占地2500m2左右。(3)三级消防站,有车3辆,占地2000m2左右。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四、城市减轻震灾规划(1)避震疏散规划,包括疏散通道及疏散场地的安排。(2)城市生命系统的防护,包括城市交通、通讯、给水、燃气、消防、医疗系统等。(3)震前准备及震后抢险救灾指挥系统的布局。(4)次生灾害的防止。第六章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城市抗震及减灾应从规划方面采取以下对策(1)在城市布局时应考虑抗震因素,用地应避开滑坡、塌陷、断裂带地区,避开软土及液化土层地带。(2)城市布局采用组团式,组织楔形绿地插入城中,可以提